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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公安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云政办发〔2022〕51号)、《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规范编制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的通知》(〔2022〕—223)要求,省公安厅制定了《云南省公安厅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第一版)》,已经厅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各地、各警种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省公安厅(法制总队)。
云南省公安厅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