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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四季度
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
检查情况的通报

云政办函〔2022〕101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有关要求,2022年四季度,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2022年三季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经复查,2022年三季度检查发现的5个不合格政府网站和6个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均已完成整改。

(二)2022年四季度政府网站检查情况。2022年11月1日—12月8日,全省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政府网站287个,检查发现不合格政府网站5个,总体合格率为98.3%。

(三)2022年四季度政府门户网站评分情况。2022年四季度,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扣分、加分指标,对全省在运行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检查。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中,西双版纳州、昆明市、曲靖市得分较高;县级政府门户网站中,文山市、西畴县、西山区得分较高。

(四)2022年四季度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2022年11月1日—12月8日,全省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政务新媒体4277个,检查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23个,总体合格率为99.5%。其中,政务微信公众号2995个,发现不合格13个,合格率为99.6%;政务微博670个,发现不合格8个,合格率为98.8%;政务今日头条号173个,合格率为100%;其他类型政务新媒体439个,发现不合格2个,合格率为99.5%。

一年来,各州、市政府办公室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按季度组织开展抽查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存在问题,有效提升了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曲靖市、德宏州连续4个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合格率为100%,昆明市、保山市、大理州、怒江州连续4个季度政府网站检查合格率为100%,玉溪市、楚雄州、西双版纳州连续4个季度政务新媒体检查合格率为100%。

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深入开展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楚雄州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行动,统一标准规范,提高公开精度,方便公众查询。昆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我对政策有疑问”留言专区,以精准高效的政策解读助力政策实施。德宏州“陇川外管阿咖梭警官Agasow”微信公众号采用中缅双语宣传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提供办证服务咨询、接受困难求助,在方便外籍人员获取帮助、助力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信息发布审核不到位。个别部门和单位未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未做到先审后发,审核把关形同虚设。如:省公安厅“云岭雄关”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多次出现表述错误;省医保局在部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信息均出现相同表述错误。

(二)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部门和单位对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重视不够,没有专人负责运维,对本部门和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开而不管”,长期不更新信息。如:省司法厅“云南司法行政”新浪微博、怒江州“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浪微博。

(三)网站服务功能有待提升。部分部门和单位对政府网站功能建设重视不够,存在服务信息不准确、功能不完善等问题。如:普洱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红河州“元阳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存在办事指南内容不准确;省应急厅“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网站未提供网上有效咨询建言渠道等问题。

(四)政务新媒体管理不规范。个别部门和单位在政务新媒体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后,未及时通过“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动态更新有关备案信息,存在填报账号名称与实际名称不一致、文章链接无效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无误。转载稿件时,应从稿件首发平台转载,并对稿件进行全面校核后再发布。

(二)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按照“谁开设、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责任,明确运维责任人,做好日常内容更新维护工作,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更新备案信息,对确属无力运维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要加大清理整合力度。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风险排查机制,加大日常自检自查力度,及时整改存在问题,消除风险隐患,不断提升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

(四)做好2022年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编发工作。各级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要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填写《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各州、市政府办公室要编制《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于2023年1月31日前在本地本部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州、市政府办公室和省直有关部门办公室收集整理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和《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PDF版文档,于2023年1月30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

各地、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被通报为不合格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整改工作,于2023年1月13日前将整改情况(含电子版)报省政府办公厅(联系人及电话:李安朝,0871—63662667;传真:0871—63609686;电子邮箱:xxgkb1203@163.com)。


附件:1.2022年四季度全省在运行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2.2022年四季度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3.2022年四季度检查不合格政府网站名单

   4.2022年四季度检查不合格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名单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2年四季度全省在运行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附件2

2022年四季度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附件3

2022年四季度检查不合格政府网站名单

附件4

2022年四季度检查不合格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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