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省级部门文件
【字体:
来源: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宣布失效)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云建规〔2023〕2号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昆明市园林绿化局,昆明市水务局,楚雄州水务局,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转变政府职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截至2023年3月31日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4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对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废止、失效或者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详见附件)。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废止(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废止(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

1.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3号)

2.云南省农村住房通用图制定和推广使用管理办法(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7号)

3.云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9号)

4.云南省城镇特色规划编制暂行办法(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31号)

5.云南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48号)

二、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云南省阳光规划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57号)

中国政府网
微信 微博 电脑版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 | 政协云南省委员会 |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检察院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公众号 微博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