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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古茶树调查登记规程》的通知

各州(市)林草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规范古茶树资源调查登记标准和程序,根据《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规定,省林草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编制了《云南省古茶树调查登记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古茶树调查登记规程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7月


目 次

前 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调查内容及技术标准

5 标本采集和鉴定

6 资料整理

7 登记及建档

8 古茶树资源信息化管理和应用

9 建立标识

10 附则

附则

附录A

附录B

附录C

前 言

为保护古茶树资源,根据《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第十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建立古茶树资源大数据管理平台,规范古茶树资源调查、登记的标准和程序,管理、使用、发布古茶树信息,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附录A、B、C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程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会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归口。

本规程主要起草单位: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曹顺伟、杨华、刘静溪、陈春祥、郑静楠、孔维民、赵昌奎、杨国伟、蔡文婧。

云南省古茶树调查登记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云南省范围内的古茶树调查内容、登记要求和数据使用、审核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古茶树调查登记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LY/T 3311 古茶树

LY/T 1820 野生植物资源调查技术规程;

LY/T 2738 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

LY/T 2737 古树名木鉴定规范;

TD/T 1055-2019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DB53/T 1012 古茶树保护管理技术规程;

《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云南省人大常务委员会,2022年11月30日审议通过,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古茶树(园)资源调查操作细则》(云南省林业厅、FCCDP办公室,2006年12月);

《云南省古茶树资源调查技术规程》(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10月);

《云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2013年修订)》(云南省林业厅,2013年12月)。

3 术语和定义

3.1

古茶树 Ancient tea tree

山茶科山茶属茶组植物中树龄≥100年或距地表10cm的地径(上坡方向)≥15厘米的茶树。分为野生古茶树和栽培古茶树。

3.2

古茶树资源 Resources of ancient tea trees

古茶树分布区域的古茶树、种质及遗传资源、环境资源、产品资源、交易资源、人文资源及外溢资源的综合体。

3.3

生境 Habita

指物种或物种群体赖以生存的,对生物起作用的各类环境因素。

3.4

野生古茶树群落 Wild ancient tea tree community

起源为野生(天然),受人为干扰较少,连续面积0.5亩以上,优势茶种树龄≥100年或地径≥15厘米的茶树,每亩分布5株(丛)以上的群落。

3.5

栽培古茶树群落 Cultivated ancient tea tree community

起源为栽培(人工),优势茶种树龄≥100年或地径≥15厘米的茶树,连续面积0.5亩以上,每亩分布30株(丛)以上的群落。

3.6

单株古茶树 Individual ancient tea tree

树龄≥100年或地径≥15厘米的茶树(包括野生及栽培)和代表性(有特殊价值)单株茶树。

4 调查内容及技术标准

4.1 调查内容

调查古茶树群落组成、面积(株数)、分布及生长情况;权属、茶种、起源、树高、地径、树龄、冠幅及生境等;古茶树的标本采集,树种鉴定。

4.2 技术标准

4.2.1 地理位置

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图斑号,GPS坐标(WGS84坐标系,经度、纬度。野外工作采用WGS84,登记录入后转为与国土三调一致rCGCS2000坐标)、海拔(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村庄,茶山(园)。

4.2.2 管理属性

a)土地所有权:国有、集体;

b)土地使用权:国有、集体、个人、其他;

c)茶树所有权:国有、集体、个人、其他;

d)茶树经营权:国有、集体、个人、其他。

4.2.3 经营管理单位

依据自然保护地界线、国有林界线、林场界线等管理界线确定。

4.2.4 古茶树群落类型

分为一、二、三级类型。一级类型为野生古茶树群落、栽培古茶树群落,二、三级类型详见附录A。

4.2.5 茶种(变种)

山茶科山茶属茶组植物,详见附录C。

4.2.6 起源

野生(天然)、栽培(人工)。

4.2.7 地(胸)径

地径实测距离地表10厘米处直径;胸径实测树干1.3m处直径,起测胸径≥5厘米;1.3米(含)以上分叉,按一株测胸径;1.3米以下分叉,不测胸径,仅测地径。

4.2.8 郁闭度(盖度)

乔木型、疏林型群落为郁闭度,灌木型群落为盖度。

4.2.9 树龄

符合如下标准之一的,纳入古茶树调查登记范围:

a)实测法,测定树龄≥100年;

b)有明确栽培记载,栽培年限≥100年;

c)地径≥15厘米。

4.2.10 产量(值)

近3年干毛茶叶的产量(值)均值。

4.2.11 冠幅

树冠南北、东西两个方向的长度

4.2.12 生长势

强、中、弱、极弱四种。

4.2.13 管护措施

分为有(有效、基本有效、无效)无两种。

4.2.14 保护程度

完好、较好、破坏轻微、破坏严重四种。

4.2.15 立地因子

海拔、坡位、坡向、坡度、土壤、土层厚度。

4.2.16 环境因子

降水量、气温、湿度,有害生物。

4.2.17 照片拍摄

单株、群落外貌、结构(茶树生长环境)、特征(茶树叶、花、果、树皮等)照片。每个主题拍摄数量不少于1张。

照片命名格式:县代码+古茶树编号4位数字+部位名+2位数字。古茶树编号详见8.2.1。

示例:编号5308280001叶01,表示为澜沧县第0001号古茶树叶片的第一张照片。

4.2.18 调查用表

调查用表详见附录A。

调查用表中标明了必填项,调查时必须填写。

5 标本采集和鉴定

5.1 标本采集

对于不能准确识别或鉴定的古茶树需采集标本。标本要求有代表性和典型性,无病虫害,带花或果的枝条,长度为25~30cm,采集同时在标本上挂上标签并编号,做好记录。采集的标本放在吸水纸上,使其枝叶舒展,保持自然状态,叶要有反有正,压制成干标本。

编号格式:县代码+古茶树编号4位数字+BB+2位数字。古茶树编号详见8.2.1。

示例:编号5308280001BB01的标本,表示为澜沧县第0001号古茶树01号标本。

5.2 标本的鉴定

利用植物志及相关资料对标本进行检索,鉴定出此标本为何种,并给出准确的科属种的中文名和拉丁语。

5.3 标本数字化

对每一份鉴定的标本建立电子文档和电子照片。电子文档包括物种的科属种的中文名、拉丁语、采集地点、GPS坐标、采集时间、采集人、鉴定人、鉴定时间。

6 资料整理

(1)野外调查结束后,整理各项资料,核实、校对其质量和完备程度。

(2)整理原始记录、表格、卡片、汇总表和统计表;整理野外区划矢量、照片和摄像资料;整理标本鉴定意见、结论;整理各类图件,包括野外工作手图、影像图、地貌图、路线图、物种分布示意图等。

7  登记及建档

7.1 登记、图件

由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对调查结果造册登记,及时完善古茶树资源坐标、矢量数据,并绘制相关图件。将调查结果图册、矢量数据等报州(市)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备案。

7.2 资源档案

包括资源调查、资料收集,确定数据来源、编号、图表、图片、照片、标本、评价和鉴定情况等。

7.3 管理档案

调查相关文件、技术管理文件等均应详细记载和归档。

7.4 档案要求

档案要有专人记载、整理、审查、归档,长期保存。需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保存。

8 古茶树资源信息化管理和应用

8.1 古茶树资源大数据平台建设

古茶树资源大数据平台提供对古茶树资源数据、有关部门执行规程的管理。智能化辅助数据审核,甄别异常数据。依据不同级别和类型用户需求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并导出报表。支持移动端填报调查数据和公众信息查询。

8.2 古茶树数据录入和审核

8.2.1 数据录入和编号

古茶树数据由调查者或部门录入系统。分散的数据,一次或多次填报。多次填报的由县级审核通过后汇总统一上报。数据录入提交后系统生成古茶树群落编号或单株编号。

编号格式:县代码+群落或单株首字母大写+调查时间年月日+6位数字编号。

示例:西双版纳州勐海县2023年11月1日录入的第1个古茶树群落数据编号为532822QL231101000001

文山州麻栗坡县2019年1月1日录入的第8万个古茶树单株数据编号为532624DZ190101080000

8.2.2 数据审核

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收到调查者或部门的古茶树资源调查数据,第一时间会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组织人员对调查数据进行现地核查。核查方法和核查表见附录B。

县级自查通过后,示为审核通过,数据上报。反之为审核不过。

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州(市)级审核通过数据进行复核;州(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县级审核通过数据进行复核,采取线上核查或现地核查方式。核查不通过的为异常数据,异常数据退回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责成调查者或部门重新调查,县级审核通过后上报。

8.2.3 二维码

古茶树数据审核通过后,系统对应编号生成二维码。

8.2.4 数据注销

数据审核通过后因古茶树死亡或异常数据经再次调查仍然不合格的,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州(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注销。

8.3 数据管理和应用

8.3.1 数据管理

数据由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管理。古茶树资源元数据和档案保存于林业和草原部门。

业务主管部门:主要指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分为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州(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三级。

省级业务主管理部门:管理、核查全省古茶树资源数据,可统计、分析并导出。

州(市)级业务主管理部门:管理、核查本州(市)古茶树资源数据,可统计、分析并导出。

县级业务主管理部门:管理、审核本县古茶树资源数据,可统计、分析并导出。

8.3.2 数据应用

主要指古茶树资源矢量数据的使用及成果应用。古茶树资源矢量数据及成果,由同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或授权后使用。

8.3.3 数据公布

公众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系统输入编号查询群落或单株古茶树信息。区域古茶树信息和资源目录经县(市、区)级批准后公布,开放公众查询。

异常数据关闭公众查询。

9 建立标识

古茶树标识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制作。标识样式由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统一规范,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按样式制作。标识分为碑和牌,古茶园(群落)立碑,古茶树挂牌。

9.1.1 古茶园(群落)的立碑

将古茶树二维码灌入碑中,制成碑,立于地块最明显地方,并标明地块四至界线。

立碑内容:

群落编号、茶山(园)名称、优势茶种(附拉丁名)、地块四至界(东、西、南、北,WGS84经纬度)、生长习性、古茶树养护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立碑单位。

9.1.2 古茶树挂牌

将古茶树二维码灌入牌中,制成牌,然后挂于古茶树明显位置处。

挂牌内容:

古茶树编号、茶种(附拉丁名)、生长习性、地点、古茶树养护责任人或责任单位、挂牌单位。

对于栽培型茶园单株古茶树,可根据需要向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申请挂牌。

9.1.3 碑牌材料和规格

制碑用混凝土制成,长60厘米×宽6cm×高100厘米,埋入土中30厘米。

制牌用铝合金(铝版),长30厘米×宽40厘米,UV打印;固定链条或软钢丝绳。

10 附则

本规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附录:A 古茶树调查表

B 古茶树调查数据核查办法

C 山茶科山茶属茶组植物名录


附录A 


A.3 古茶树调查表填表说明

一、生长场所(分布地类)

依据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地类划分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其他用地。

二、经营管理单位

依据管理界线(自然保护地界线、国有林界线、林场界线等)确定。涉及公益林的,明确茶树生长在一级国家级公益林、二级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及州、县级公益林区。

、类型


(一)野生古茶树群落。包括林地型野生古茶树群落和非林地型野生古茶树群落。

1.林地型野生古茶树群落:指林业用地分布野生古茶树连续面积0.5亩以上,每亩不少于5株(丛)的群落。包括以下3类:

乔木型茶树群落:在乔木林地中,分布野生茶树连续面积0.5亩以上,每亩不少于5株(丛)的群落。

疏林型茶树群落:在疏林地中,分布野生茶树连续面积0.5亩以上,每亩不少于5株(丛)的群落。

灌木型茶树群落:在灌木林地中,分布野生茶树连续面积0.5亩以上,每亩不少于5株(丛)的群落。

2.非林地型野生古茶树群落:指在林地以外的地类中,分布野生古茶树连续面积0.5亩以上,每亩不少于5株(丛)的群落。包括以下3类:

园地型茶树群落:在园地中,分布野生茶树连续面积0.5亩以上,每亩不少于5株(丛)的群落。

草地型茶树群落:在草地(原)中,分布野生茶树连续面积0.5亩以上,每亩不少于5株(丛)的群落。

其他地类茶树群落:除园地、草地(原)以外的其它地类,分布野生茶树连续面积0.5亩以上,每亩不少于5株(丛)的群落。

(二)栽培古茶树群落:指林业或非林业用地分布栽培古茶树连续面积0.5亩以上,每亩不少于30株(丛)的群落。包括林地型古茶树群落和非林地型古茶树群落。

1.林地型古茶树群落包括乔木型古茶树群落、疏林型古茶树群落、灌木型古茶树群落3类:

乔木型古茶树群落:在有林地中,分布栽培古茶树连续面积0.5亩以上,平均每亩不少于30株(丛)的群落。

疏林型古茶树群落:在疏林地中,分布栽培古茶树连续面积在0.5亩以上,每亩不少于30株(丛)的群落。

灌木型古茶树群落:在灌木林地中,分布栽培古茶树连续面积0.5亩以上,每亩少于30株(丛)的群落。

2.非林地栽培古茶树群落:包括园地型古茶树群落、草地型古茶树群落、其他地类茶树群落3类:

园地型茶树群落:在园地中,分布栽培古茶树连续面积0.5亩以上,每亩不少于30株(丛)的群落。

草地型茶树群落:在草地(原)中,分布栽培古茶树连续面积0.5亩以上,每亩不少于30株(丛)的群落。

其他地类茶树群落:除园地、草地(原)以外的其它地类,分布栽培古茶树连续面积0.5亩以上,每亩不少于30株(丛)的群落。

四、环境情况

若现地无监测设备,则收集当地年平均降水量、年平均气温、湿度;并调查入侵有害生物,如:紫茎泽兰等。

五、生物学特性

树型(株型):分为灌木型、小乔木型和乔木型;

叶片形状:包括叶片形状(卵圆形、椭圆

形、长椭圆形、披针形等)、叶片大小(叶长、叶宽、叶面积)、叶面隆起性(平滑、微隆起、隆起)、叶背面茸毛、叶脉(对数)、叶色(黄绿色、淡绿色、绿色、深绿色等)、叶尖(圆

尖、钝尖、渐尖、急尖)、叶质(柔软、较硬、硬脆)和叶片着生角度(上斜、稍上斜、水平和下垂)等。

花:颜色、花萼(大小、颜色、茸毛)、着生情况(单生、对生、丛生、总状)等。

果:果皮颜色、大小、形状(球形、肾形、三角形、方形等)、种子数量等。

茶芽萌发时间:早生种、中生种、晚生种。

六、生长势

分为强、中、弱、极弱四种。

强:茶树主干高、径生长明显,树冠枝叶和新芽极多;

中:茶树主干高、径生长一般,树冠枝叶和新芽多;

弱:茶树主干高、径生长缓慢,树冠枝叶稀疏,新芽少;

极弱:茶树主干高、径生长停滞,树冠枝叶极少,无新芽。

七、植被类型

季节雨林、山地雨林、落叶季雨林、半常绿季雨林、石山季雨林、季风常绿阔叶林、半湿润常绿阔叶林、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暖性落叶阔叶林、温性落叶阔叶林、暖热性针叶林、暖温性针叶林、暖热性稀树灌木草丛、暖温性稀树灌木草丛、人工草本植被、人工木本植被

八、管护措施

分为有、无两种;有,又分为有效、基本有效、无效三种。

有效:制定了管护措施,措施可操作性强,管护效果好;

基本有效:制定了管护措施,措施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管护效果一般。

无效:制定了管护措施,可操作性差且不落实,管护效果不好;

无:没有制定措施。

九、保护程度

分为完好、较好、破坏轻微、破坏严重四种。

完好:古茶树生长正常,主干完好,树冠自然形态完好;

较好:古茶树生长正常,主干完好,树冠自然形态较好,有弱枝、病虫害枝、枯枝;

破坏轻微:古茶树生长基本正常,主干基本完好,树冠自然形态较差,受到一定程度的病虫害或人为破坏;

破坏严重:古茶树受病虫害危害或人为破坏后,死亡或失去主杆灌木状生长。

十、立地因子

海拔:群落图斑按分布上限值、下限值填写。单株为树基处海拔。

坡位:分为脊、上、中、下、谷、平地。

坡向:分为东、南、西、北、东北、西北、东南、西南、无坡向。

坡度:分为平坡(0°~5°)、缓坡(6°~15°)、斜坡(16°~25°)、陡坡(26°~35°)、急坡(36°~45°)、险坡(≥46°)六个坡度级。

土壤:包括砖红壤、赤红壤、红壤、黄壤、棕壤、黄棕壤及非地带性的紫色土等。

十一、区划系统

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图斑

十二、图斑区划条件

行政区划不同(县、乡、行政村);

管理界线不同(国有林界线、自然保护地界线、森工局或林场界线、公益林界线等);

权属(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及茶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同;

茶树生长的地类不同;

起源不同;

郁闭(盖)度不同;

优势茶种不同;

植被群落名称(乔木层优势树种)不同。

十三、图斑编号

以行政村为单位,用村代码+图斑号,依据图斑中心位置高低,从北向南,从西向东顺序编号。

十四、产量(值)调查方法

采用以下三种方法调查茶树近3年干茶叶平均产量(春茶、夏茶、秋茶合计)和产值。

——访问法:寻找经营者或管理者了解图斑、单株(丛)的年平均产茶叶数量和产值。

——标准株(丛)访问测算法:选择图斑内代表性的茶树1至3株(丛)作为标准木,向经营者或管理者了解标准株(丛)的产茶量,再用全图斑总株(丛)数乘以标准株(丛)产茶量,得全图斑茶叶总产量和产值。

——经验判定法:根据对古茶树若干品种、树形、长势、产茶量的典型调查,积累了丰富的茶叶产量估测经验和数据,以不同的类型株(丛)产茶量乘以图斑古茶树株(丛)数,推算全图斑茶叶总产量和产值。

十五、单株调查

包括单株古茶树和代表性单株茶树调查。

——单株古茶树调查主要针对面积株数达不到茶树群落标准的野生型、栽培型单株散生和分布于四旁的古茶树。

——代表性单株茶树调查针对图斑内有特殊(包括科研、历史、文化、观赏、纪念意义等)价值的茶树,除图斑调查外,纳入单株古茶树调查记载。


附录B

B.1云南省古茶树调查数据核查办法

古茶树资源核查实行分级管控制度,采取县级自检,州(市)级、省级抽查的方法。

一、组织方式

实行分级核查。

(一)县级自检由县级林业和草原、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负责本县古茶树资源调查成果质量的审核工作。

(二)州(市)级林业和草原、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作为责任单位,负责县级古茶树资源调查成果质量的核查工作。

(三)省级复查由省林草局、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组织,负责对州(市)级核查通过的古茶树资源调查成果质量抽查。

二、核查方法

古茶树资源调查质量核查,通过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全面核查,将核查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被核查者。被核查者对相应成果资料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核查,直至核查合格,方可审核通过调查成果。

(一)县级核查以现地核查为主,核查人员对调查工作进行质量跟踪核查,将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调查小组。核查数量不限,但必须覆盖所有调查小组。

(二)州(市)级核查,采用随机抽取、结合典型选取的抽样方法,开展质量核查。核查以调查县为单元,抽取各县(市、区)核查数量不少于区划图斑总数的5%,单株核查数量不少于3%。

(三)省级核查,采用随机抽取、结合典型选取的原则抽取核查。核查以调查州为单元,各州(市)核查数量不少于区划图斑总数的5%,单株核查数量不少于3%。

三、核查内容

(一)核查内容

核查内容主要包括:权属(所有权和使用权)、地类、茶种(变种)、起源、年龄、树

高、地径、茶树分布类型、群落结构、郁闭度(覆盖度)、茶树株(丛)数、茶叶产量、冠幅、生长势、管护措施、保护程度、鉴定标本、茶品牌、照片(视频)等。详见外业核查登记表。

(二)核查要求

1.核查古茶树外业区划、调查内容的准确性,记录卡片的完整性;

2.核查标本采集、照片及视频是否完整和符合要求;

3.收集的资料是否齐全。

四、外业核查结果

外业核查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

(一)图斑(单株)核查结果

1.主要因子均合格,且其余因子合格数≥80%的图斑质量评定为合格。说明:图斑核查的主要因子为区划、地类、茶种(变种)、起源、年龄、株数6项,单株主要因子为茶种(变种)、起源、年龄、树高、地径5项;对于不认识的茶树树种、变种(品种),如果采集了符合要求的标本,可认定为合格,否则,视为该因子错误。

2.主要因子有一项不合格,图斑质量评定为不合格。

3.主要因子均合格,但其余因子合格数<80%的图斑质量评定为不合格。

4.图斑区划时,存在错划或漏划的图斑视为不合格图斑。

(二)收集资料的核查评定

对于收集的资料,核查人员要全部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资料,要责成调查人员重新收集。

以上两项均合格者视为合格。其中一项不合格均为不合格。不合格数据视为异常数据。


附录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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