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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左右江
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

云政发〔2021〕32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精神,结合我省左右江革命老区文山州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老山精神”、“西畴精神”,推动文山州建设成为“三张牌”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让革命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闯出一条革命老区赶超跨越的发展之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保持两位数增长,较“十三五”末翻番,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实现新提升,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水平显著提高,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到2035年,地区生产总值较“十三五”末翻两番,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现有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建立救助平台、利益联结机制、股份合作机制、扶志扶智机制“一平台、三机制”,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产业帮扶、村集体经济、培训就业“四个全覆盖”。坚持并完善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重点支持马关县、广南县等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西畴县、富宁县、丘北县、麻栗坡县等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分区分类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完善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产业园区配套设施,提升社区治理能力。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加大以工代赈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设施项目。加强革命老区壮、苗等少数民族特色传统村落和边疆特色村貌保护与发展,推进丘北县、麻栗坡县建设美丽生态宜居乡村。加快41个抵边行政村建成现代化边境小康村。推进以小水窖为单一供水水源的替代工程,大力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支持马关县、广南县开展数字乡村试点。加大对农村低收入群体和外出务工人员的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全面落实符合条件的“三红”人员(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烈士老年子女、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人群的优抚待遇。(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省民族宗教委、省退役军人厅、省委网信办、云南电网公司、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城镇发展质量。鼓励创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推进文(山)砚(山)协同发展。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县城补短板强弱项,推进“特色、产业、生态、干净、智慧”美丽县城建设,促进城镇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市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引导产业集聚、产城融合。加快提升普者黑水乡等特色小镇品质。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支持边境县及国家级口岸所在乡、镇开展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建设。鼓励砚山县平远镇等实力强镇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打造智慧城市,提升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民族宗教委、省政务服务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扩大开放合作水平。支持革命老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和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转移重要承接地。创新方式,完善机制,构建平台,促进经济、技术、文化和市场对接。支持文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在发挥现有保税监管场所功能的基础上,条件成熟时按照程序申请建设综合保税区等对外开放平台。加快推进天保、都龙、田蓬3个国家一类口岸查验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争取扩大边民互市交易范围,放宽交易标准。构建完善立体化防控体系,打造“智慧边境”。(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外办、昆明海关、省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筑现代基础设施网络

(六)加快完善交通体系。加快蒙自至文山铁路建设,争取文山至靖西铁路开工,推进师宗至丘北至文山铁路前期工作,开展丘北至文山高速铁路前期论证工作。加快建设文山至天保、马关至西畴、西畴至富宁、河口至马关、西林至广南、泸西至丘北至广南至富宁、马关至都龙(茅坪)等高速公路,力争“十四五”期间建成通车;支持普通国省干线升级改造。新建丘北机场,改扩建文山机场,规划建设广南通用机场,新开和加密省外、省内航线。支持建设右江百色库区(云南段)高等级航道、珠江航运云南富宁港、百色水利枢纽通航设施等工程,构建右江至珠江出省通道。(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综合水利工程。加快已开工的德厚、赛京、那恒等5件大中型和12件小型水库建设;推进清水河水利枢纽、暮底河水库扩建2件大型水库,坝美、一把伞、依格白等13件中型水库和85件小型水库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加速以文平砚区域为重点的水网建设,力争到2025年基本解决工程性缺水瓶颈,基本消除区域性、大面积干旱。(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能源保障。加快推进省际天然气干线桂气入滇南环线(广西百色—文山段)管道工程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支持煤炭储备基地建设,推进煤炭产业发展。(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物流基础设施保障。启动文山省级重点物流枢纽建设,培育富宁港口型物流枢纽、天保陆上边境口岸型物流枢纽,建设昆明—开远—文山/砚山—富宁物流通道。围绕绿色铝等产业规划布局,完善物流园区规划。依据货运量需求,适时启动云南砚山产业园区马塘片区、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富宁绿色铝材一体化示范园和富宁港铁路专用线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培育壮大特色产业

(十)打造“中国铝谷”核心区。改善营商环境、园区配套、人才技术支撑,强化招商引资引智,加强精深加工和创新研发。延伸产业链,打造绿色铝高端产业集群,大力发展高附加值产品。争取国家支持创建以铝为主的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统筹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预算内投资和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绿色铝技术改造、研发创新、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积极争取专项债券支持绿色铝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结合产业园区建设,开展光伏+储能、光伏+智慧产业园区等规划研究,加快181万千瓦风电基地建设。推进500千伏天星变电站、500千伏富宁换流站三期扩容等输变电工程、500千伏柳井变电站和220千伏碧云、昌康变电工程等项目,提升绿色铝等高电压、大负荷产能用电保障能力。支持开展智能电网建设试点,提升供电可靠性。依法依规落实绿色铝产业税收政策。鼓励以企业为主体创建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税务局、云南电网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思路,着力打造“绿色食品牌”。推进“文山三七”园区化、绿色化、品牌化、智慧化发展。推动三七从种植到制药、保健、康养全产业链发展,打造世界“三七之都”。培育高端稻谷、绿色有机蔬菜、道地药材、辣椒、木本油料、肉牛等“百万”工程,引导推进“一县一业”建设。加快砚山、丘北、文山、广南等重点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县、市优先纳入优质粮食工程实施范围。支持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推动产城、产镇、产村融合。支持建设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冷链物流基地,鼓励与电商企业共建农林全产业链加工、物流和交易平台。(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草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建设钨铟锌硅精深加工基地。依托现有企业完善产业链,加快发展钨铟锌硅精深加工产业。鼓励探索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钨铟锌硅资源收储中心。适当倾斜安排年度钨矿开采控制指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升创新能力。引导、鼓励发达地区与革命老区加强科技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组建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创建农业科技园、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促进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以符合条件的企业为主体建设三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支持革命老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创建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推进科教创新园区建设。鼓励革命老区有条件的市场主体建立专业化众创空间,打造“双创”服务平台。鼓励完善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设富有红色底蕴的健康生活目的地

(十四)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和红色边疆工程,建设国家方志馆老山分馆、滇黔桂边区革命根据地纪念园等红色文化基础设施项目,加大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修缮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申报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办好老山干部学院,深化与广西百色干部学院及其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合作,打造红色培训品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促进红色旅游发展。瞄准生态、高端、休闲、智慧发展方向,着力打造具有红色底蕴、独具特色的山水田园乡村旅游目的地。发挥中医药资源优势,建设一批康养医养示范基地、森林康养基地、生态康养综合体、康养特色小镇。依托红色资源,打造以富宁县滇黔桂革命根据地、麻栗坡县“老山精神”、西畴县“西畴精神”为核心的红色精品旅游线路,联合广西、贵州共同打造左右江革命老区红色旅游圈。支持丘北县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砚山维摩国家石漠公园、丘北普者黑旅游度假区等,打造以文山、砚山、丘北为核心的喀斯特康养旅游区。依托广南历史文化名城、广南坝美旅游度假区及丰富多样的民族文化资源,打造以广南和富宁为核心的文化旅游区。推进边境旅游试验区和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林草局、省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增进革命老区人民福祉

(十六)提升教育发展质量。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支持边境县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加大教师队伍培训力度。加快补齐普通高中发展短板,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继续倾斜安排有关专项招生计划。统筹资金支持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以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支持文山学院与省内外高校开展交流合作。(省教育厅、省民族宗教委、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支持州县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传染科)和卫生应急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快推进省级中医临床医学分中心、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加强中医康复服务能力,建设中医特色优势专科。筑牢口岸防疫防线。支持西畴、麻栗坡、马关、广南、富宁建设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昆明海关、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按照国家标准提升改造公共文化设施,推进文山州文化馆、砚山县文化馆建设。支持实体书店建设。实施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智慧广电”固边工程、省级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等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项目。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推进体育公园、社会足球场地、体育健身步道等公共体育设施场地建设。鼓励承办全国性、区域性文化交流和体育赛事活动。实施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工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族宗教委、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建立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支持建设特困人员供养、农村居家养老、农村互助养老、托育等服务设施。推进精神卫生福利设施、殡葬基础设施、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等工程建设。(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省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促进绿色转型发展

(二十)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积极支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支持建设珠江流域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以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为主线,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喀斯特绿洲。推进普者黑湖、盘龙河“一湖一河”为重点的河湖生态治理,在确保方案科学可行、地方财力可能的前提下,支持普者黑湖生态治理与修复申报国家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推进革命老区绿色矿山建设,加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省应急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支持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感知应用、监测体系、保护管理设施、基层管护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普者黑国家湿地公园、西畴国家石漠公园、砚山维摩国家石漠公园、广南“博吉金”国家森林公园等自然公园建设。建立健全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对森林、草原、湿地的保护与管理。(省林草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文山州建设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基础设施体系,并向具备条件的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推进83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文山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开展珠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支持文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创建。(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提高综合防灾减灾抗灾能力。积极构建顺应边疆治理的现代化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保障和处置能力,推进“数字应急”和“智慧应急”建设。支持实施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搬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等综合防治体系“四大工程”。(省应急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健全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

(二十四)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革命老区发展全过程。落实广西贵州云南推进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实施联席会议制度。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支持,将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有关规划。省乡村振兴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分别研究制定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基础设施建设、红色旅游等重点领域实施方案。文山州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效。大力弘扬革命老区精神,营造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良好氛围。(省直有关部门、文山州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革命老区有关县、市转移支付的支持力度,安排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时,在防范风险和项目符合发行条件前提下,向革命老区倾斜。对其他地区向革命老区重点城市转移的企业,按照原所在地区已取得的海关信用等级实施监督。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加大对革命老区支持力度,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积极参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革命老区重点企业上市融资。(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改革委、昆明海关、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保监局、云南证监局、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统筹用地计划指标安排,保障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用地需求。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支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流转交易,符合条件的实行跨省调剂。通过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途径新增的耕地,经核实认定和备案入库后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推动实施“点状供地”,鼓励通过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省自然资源厅负责)

(二十七)加强人才服务保障。支持革命老区选派干部赴中央国家机关、沿海发达城市及省直单位挂职锻炼,省直单位选派优秀干部到革命老区挂职帮扶。支持革命老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规定适当放宽申报省级人才计划资格条件。实施博士服务团、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以及“万名人才兴万村”、专家服务团、基层人才对口培养项目时,给予革命老区倾斜支持。(省委组织部负责)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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