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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0日在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云南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云南省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1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78.2亿元,增长7.6%。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634.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4.9%,剔除不可比因素,同口径增长3.1%。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87亿元,下降30.3%。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50.3亿元,下降27.1%。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7.8亿元,下降26.9%。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4亿元,下降7.1%。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57.4亿元,增长9.9%。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821.3亿元,增长11.8%。
(二)2021年全省主要财政政策落实情况
1.坚决落实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全力支持筑牢边境疫情和安全管控防线。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资金76亿元,全力以赴、不惜一切代价保障疫苗接种、核酸检测、医疗救治能力提升、边境疫情防控等,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瑞丽“3·29”、“7·04”疫情发生以后,统筹安排瑞丽市疫情防控资金21.2亿元,全力支持瑞丽市做好疫情防控、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工作。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统筹安排资金282.1亿元,资金规模和增幅居全国第1位。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投入力度不减,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资金77亿元,支持1500个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高标准建设10个乡村振兴示范区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统筹安排资金47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水平。安排资金11.7亿元,支持“厕所革命”建设。安排资金136.2亿元,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推进新型城镇化。安排资金32.5亿元,支持打造美丽县城和特色小镇。
3.支持产业强省建设和科技创新,推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研究制定实施推进产业强省财税政策措施,统筹安排资金150亿元,支持绿色铝、绿色硅和绿色能源产业加快融合发展,支持打造绿色“三张牌”、智慧旅游升级和国际康养旅游示范区创建。安排资金6亿元,支持高标准创建20个“一县一业”示范县。安排资金4.8亿元,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企业技术改造与创新、危化品企业搬迁、有色金属收储贴息。安排资金5亿元,促进市场主体培育。支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安排资金39亿元,支持重大科技项目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4.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推进“三个定位”建设取得新成效。统筹安排资金97亿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兴边富民行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安排资金228亿元,支持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全面支持湖泊革命攻坚战,重点支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和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累计安排资金10亿元,支持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第一阶段会议成功举办,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首个投资类项目落地大理洱海。安排资金21亿元,支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积极支持中国(云南)自贸区建设。
5.持续保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强度,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争取新增专项债券1247亿元,统筹安排资金684.6亿元,支持综合交通体系、“兴水润滇”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双十”重大工程、“四个一百”等重点项目建设,拉动有效投资增长。其中,统筹安排资金530亿元,支持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互联互通”,新增高速公路里程1003公里。安排资金40亿元,支持铁路“补网提速”,保障中老铁路顺利通车、渝昆高铁云南段全线开工。安排资金197.5亿元,实施“兴水润滇”工程,支持滇中引水工程全面提速。
6.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民生优先,全省民生支出4888.3亿元,占比74%,重点民生政策得到有力保障。全省教育支出1143.3亿元,按财政部考核统计口径完成1168亿元,保持“两个只增不减”。安排资金52.9亿元,撬动金融机构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6亿元,全力支持稳就业、保就业。安排资金114.7亿元,稳步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水平,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惠老阳光工程,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安排资金283.9亿元,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落实,继续支持实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支持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推进健康云南建设。统筹安排资金375.6亿元,支持平安云南建设。将中央和省直达资金1690亿元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2021年实现新增减税降费约180亿元。
7.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建立财政金融风险处置工作机制。建立财政、发改、统计、人行定期会商机制,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建立财政收支运行常态化监测调度机制,依法依规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三保”工作的通知》,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2021年省对下补助3425.7亿元,加上省本级列支用于支持各州市、县市区项目补助460亿元,总计达3885.7亿元。
8.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全力推进预算管理改革。《云南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或者减征办法的决定》和《云南省确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办法》印发实施,地方税体系进一步完善。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财政管理工作连续两年获国务院督查激励通报表彰、被财政部连续两年评为全国10个奖励省之一。
2021年,着力推进四项改革,积极应对解决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一是完善“十四五”省以下财政体制,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二是建立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奖补制度,推动高质量发展。三是研究制定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切实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四是实施产业强省财税支持政策,推动现代经济体系建设。
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2022年全省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两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着力稳定全省经济大盘。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推动财力下沉,兜牢兜住基层“三保”底线;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有效性;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着力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推动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服务保障全省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和社会大局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预算编制主要原则: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三是聚焦民生持续用力。四是加强统筹形成合力。五是强化绩效过紧日子。六是防范风险坚守底线。
(一)2022年全省及省级收支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346亿元,增长3%。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33亿元,增长3%。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194.1亿元,增长9.9%。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778亿元,下降17.3%。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41.9亿元,下降12.3%。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6.6亿元,增长24.3%。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263.5亿元,增长4.9%。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931.7亿元,增长6.1%。
(二)2022年省级预算支出安排及保障政策重点
1.实施产业强省财税政策,深化改革激发高质量发展动力。统筹安排资金164.8亿元,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促进做强做特做优绿色“三张牌”,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其中:省级财政安排资金10亿元,设立重点产业投资基金,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产业发展;统筹安排资金12.4亿元,推进绿色能源和绿色制造深度融合;统筹安排资金13亿元,支持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和全国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推进“一县一业”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安排资金10亿元,支持打造国际康养旅游示范区,设立旅游高质量发展基金,支持旅游高质量发展十大工程;力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100亿元,推动园区标准化建设,实施绿色低碳产业园区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全产业链重塑烟草发展新优势,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支持推动生物医药创新发展,引导新材料产业突破发展,加快数字经济集聚发展。充分发挥四项改革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综合效能,助推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2.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统筹安排资金569.8亿元,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农村发展,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其中:统筹安排资金275亿元,保持财政投入强度不变,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安排资金129.4亿元,强化粮食安全保障,支持粮食生产和推广应用农业科技,确保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完善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政策,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高标准农田、农村水利等重点工程项目;统筹安排资金112.1亿元,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和“厕所革命”;省级财政安排资金17.3亿元,强化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进一步夯实乡村治理基础。
3.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深入推进创新型云南建设。统筹安排资金108.4亿元,支持实施创新人才培引用工程、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创新平台载体和数字云南建设。其中:安排资金10亿元,增长66.7%,支持人才培育,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优势创新资源来滇创新创业,打造科技入滇升级版;统筹安排资金33.7亿元,支持一批破解卡脖子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的重大科技项目,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安排资金11.7亿元,支持高水平建设贵金属、特色植物提取等云南实验室,推动科技创新赋能实体经济;力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50亿元,支持高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资金13亿元,支持数字经济发展。
4.兜住兜牢民生底线,促进各族群众共同富裕。统筹安排资金2026.1亿元,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夯实社会保障基础,推进“文化润滇”行动。其中:统筹安排资金50.8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积极推进“技能云南”行动;统筹安排资金409.7亿元,全面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统筹安排资金434.2亿元,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继续实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快补齐医疗卫生发展短板;统筹安排资金262.8亿元,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统筹安排资金18.2亿元,支持完善公共文化场所设施和服务配套;安排资金5.5亿元,支持高原特色体育强省建设,推动体育事业发展。
5.支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统筹安排资金385.9亿元,支持高质量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全力保障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其中:统筹安排资金325.9亿元,提高民族地区财力水平,促进各民族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统筹安排资金60亿元,加快推进374个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继续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积极支持“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工程,将边境地区打造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示范窗口,强边固防、边境稳固的重要战略支撑点。
6.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支持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统筹安排资金290.6亿元,支持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其中:统筹安排资金83.7亿元,持续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和国土绿化行动。积极配合做好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第二阶段会议筹备召开和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成立运营工作;力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40亿元,安排资金24亿元,打好湖泊革命攻坚战,持续加强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统筹安排资金66亿元,支持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赤水河流域生态补偿、六大水系保护修复及生态功能区建设;统筹安排资金22.1亿元,支持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力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40亿元,支持绿色低碳技术攻关。
7.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支持打造开放发展新高地。统筹安排资金111.3亿元,支持沿边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国际国内互联互通,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其中:统筹安排资金10.8亿元,支持外经贸发展,深化与周边国家在能源、生态环保等领域的合作;力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57亿元,安排资金6亿元,持续推进中国(云南)自贸区建设,持续加强口岸能力建设;统筹安排资金10亿元,支持把中老铁路维护好、运营好,把沿线开发好、建设好。力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30亿元,支持中老铁路沿线物流体系和产业园区建设;安排资金2.5亿元,支持办好中国—南亚博览会、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第二阶段会议等各类展会。
8.统筹财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统筹安排资金1567.6亿元,支持交通强省建设,推动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其中:统筹安排资金791亿元,支持县域高速公路建设;安排资金30亿元,支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安排省预算内基建投资50亿元,重点支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50亿元,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统筹安排资金21亿元,力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83亿元,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大省对下补助力度,推动各州市发挥区域优势加快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9.聚焦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支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统筹安排资金22亿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好面向市场主体新的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落地见效。其中:安排资金8亿元,支持市场主体倍增,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企业家到云南投资、到云南发展;安排10亿元中小企业发展和工业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提升。优化“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功能,全面实现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完善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对实体经济融资支持力度。
10.守牢安全发展底线,支持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云南。统筹安排资金141.8亿元,支持疫情防控,建设平安云南。其中:安排资金6.8亿元,紧盯“动态清零”目标,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成果,把突发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体现财政担当,作出财政贡献。继续支持瑞丽市做好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工作。积极支持平安云南建设。积极支持防灾减灾和安全监管。
三、扎实做好2022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财政部门的政治属性,全面汲取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党领导财政工作取得的宝贵经验,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对经济工作特别是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财政工作的“纲”和“魂”,不折不扣地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持续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预算改革的要求,加强预算项目库建设,完善预算编审体系,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立完善现代预算制度,完善直达资金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增强科学统筹财政资源能力。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将部门依法依规取得的各类收入全面纳入预算。依法加强收入组织,加强四本预算的统筹,不断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强化各项资金来源的统筹,全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聚焦重要改革和重点发展领域,统筹运用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审核,事中绩效运行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形成预算绩效管理闭环,为优化资源配置、完善重大财政支出政策提供有效参考。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着力提升绩效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五)不断健全重大风险防控化解体系。构建高质量可持续财政评价方法和标准体系,及时预警和防范化解地方财政运行风险。强化债务限额和债务预算约束,确保债券资金依法合规使用。切实增强县级“三保”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及时化解县级“三保”风险。
(六)树牢法治思维纪律意识推动依法理财。坚决把党纪国法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推动形成依法行政、纪律严明、公道正派、风清气正的理财环境。
(2022年1月30日,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