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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全省应急广播体系综合利用等各项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云南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 集 人:李玛琳 副省长
副召集人:彭耀民 省政府副秘书长
盛高举 省广电局局长
成 员:赵德荣 省教育厅副厅长
肖 峰 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
柴万宏 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
杨 昆 省财政厅一级巡视员
吴乔峰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阿泽新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蔡 葵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张 穆 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
高 嵩 省水利厅副厅长
和向群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冯 荣 省应急厅政治部主任
马 翔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蔺斯鹰 省广电局副局长
王卫斌 省林草局副局长
王思泽 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卫 锋 云南广电台副台长
周光全 省地震局副局长
胡劲松 省气象局副局长
李瑞锋 云南电网公司副总经理
赵联涛 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梁波 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省广电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蔺斯鹰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为联络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不刻印章,不正式行文,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工作完成后联席会议自行撤销。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动和督促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应急广播系统与行业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互联互通,与公共广播、公共显示屏等区域广播设施对接;整合应急广播信息资源,建立健全应急信息播发工作机制,深化拓展应急广播宣传、服务等功能,推动实现应急广播体系综合利用;定期开展应急广播运用情况会商研判、信息需求分析汇集和宣传效果评估等工作,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协调指导各地做好应急广播体系建、管、用、融各项工作,研究制定加强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向省人民政府提出建议;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研究有关工作。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召集人要求研究提出,也可根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议提出议题报召集人确定。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报召集人同意后印发,同时抄报省人民政府。
联席会议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牵头组织推动和具体落实,有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互通信息、密切配合,按照服务政策宣传、服务应急管理、服务社会治理、服务基层群众的要求,主动研究加强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管、用、融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有重大事项及意见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