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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部署要求,加强对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予波 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组长:宗国英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张太原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任军号 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杨 杰 省政府秘书长
成 员:唐曼蓉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公务员局局长
刘宗根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尚 敏 省委编办副主任
陈建华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杨艾东 省公安厅副厅长
商小云 省司法厅厅长
张岩松 省财政厅厅长
杨榆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万 勇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马永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张锦林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司法厅,办公室主任由商小云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和指导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研究解决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推动我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加强对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检查督导;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