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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新闻办:
你办关于建立云南省经济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云南省经济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云南省经济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云南省经济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经济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云南省经济宣传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宣传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省经济宣传工作;研究拟定经济宣传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工作落实;定期总结经济宣传工作情况,分析面临形势,安排重点任务;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重要工作进展,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各州、市做好经济宣传工作,加强协调对接和服务保障中央驻滇新闻单位;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新闻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林草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滇中引水建管局、省投资促进局等23个部门组成,省新闻办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省新闻办主要负责人、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省新闻办,承担经济宣传工作统筹协调和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新闻办专职副主任兼任,具体工作由省新闻办对外新闻处负责。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联席会议出席人员为召集人、副召集人和成员,列席人员为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人员及成员单位联络员。根据会议议题,可邀请中央驻滇新闻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负责人列席。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召集人要求研究提出,也可根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议提出议题报召集人确定。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省人民政府有关领导,重大事项按照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省新闻办牵头,省政府办公厅积极配合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研究完善经济宣传工作有关方案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规范高效开展经济宣传工作,共同推动我省经济宣传工作“更多彩、更出彩”。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各成员单位每年底向联席会议书面报告本单位经济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有重大事项及意见建议,应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云南省经济宣传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孙 灿 省政府秘书长
副召集人:彭 斌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新闻办主任
杨雁云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兼省政府信息公开办主任
成 员:赵修春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浦丽合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张继红 省科技厅二级巡视员
王 武 省财政厅副厅长
熊 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黄 媛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马德芳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李国林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张新弘 省水利厅副厅长
冯 震 省商务厅副厅长
李 钰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和向群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洪国正 省国资委副主任
陈百炼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 勤 省能源局总工程师、二级巡视员
赵永平 省林草局副局长
李正宁 省体育局副局长
胡明武 省统计局副局长
尹朝禹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王思泽 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余 伟 省滇中引水建管局副局长
赖 勇 省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范 涛 省投资促进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