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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云政发〔2021〕21号),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予波 省长
副组长:宗国英 常务副省长
邱 江 副省长
孙 灿 省政府秘书长
成 员:岳修虎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黄小荣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国资委主任
刘艾林 省政府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
尹燕祥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兼省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寇 杰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王学勤 省科技厅厅长
周建忠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卫 星 省民政厅厅长
商小云 省司法厅厅长
张岩松 省财政厅厅长
杨榆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高中建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马永福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尹 勇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马文亮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谢 晖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胡朝碧 省水利厅厅长
(待定) 省商务厅厅长
曾 艳 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杨 洋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张锦林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正英 省能源局局长
万 勇 省林草局局长
洪正华 省体育局局长
李启荣 省统计局局长
李春晖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黄云波 省乡村振兴局局长
刘加喜 省滇中引水建管局局长
段 颖 省投资促进局局长
刘琪琳 贸促会云南省分会会长
赵明辉 省工商联常务副主席
赵 刚 省科协常务副主席
唐新民 省税务局局长
范 斌 省通信管理局局长
魏水旺 省邮政管理局局长
李 波 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行长
王忠坦 云南银保监局局长
韩 卓 云南证监局局长
刘静萍 云南电网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锦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领导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研究的重大事项;及时调度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梳理总结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建立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会议召开之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办公室会议,研究讨论会议议题和需提交会议议定的事项。
(二)建立工作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门的业务处室负责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明确1名处级领导干部担任联络员,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三)建立定期调度推进制度。云政发〔2021〕21号文件明确的各市场主体培育牵头部门和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要结合目标任务,加强对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州、市的督促指导,定期调度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推进情况,按月将工作推进、有关问题和工作建议等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分析,研究提出有关工作建议,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