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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发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3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便于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更好了解掌握《通知》相关内容,现就《通知》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等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及时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体看,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疫情的冲击是短期的、总体是可控的。但是,疫情不可避免会对经济社会造成较大冲击。为应对疫情影响,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必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完成全年经济增长目标。2月12日,省人民政府及时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要求把扩大有效投资作为对冲疫情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关键一招。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要加快在建和新开工项目建设进度,加强用工、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资金和政策性金融,优化投向结构”。省政府及时安排部署,在集中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包含8个方面、18条措施:
第一部分,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再次明确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目标,压实重点行业、重点州市责任。
第二部分,调整优化投资结构。提出积极应对疫情补短板、持续挖掘释放重点领域投资潜力、大力促进产业投资、着力抓好招商引资项目落地4条措施。
第三部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出推动重大工程项目尽快复工、加大前期工作力度、确保在建和计划新开工项目如期推进、切实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带动作用4条措施。
第四部分,多方筹措建设资金。提出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争取金融机构支持、积极扩宽融资渠道3条措施。
第五部分,分类破解用地制约。提出以改革方式强化用地保障的措施。
第六部分,降低工程项目建设成本。提出降低工程项目建设成本的相关措施。
第七部分,大力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提出深化改革加强服务的措施。
第八部分,强化统筹协调、督导问效。提出压实各方责任、加强运行调度、实行督导问效3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