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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文件的通知

云政发〔2020〕10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3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利用外资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招商、安商、稳商工作,增强外商长期投资经营的信心;落实好外商投资法,积极帮助外资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困难,促增量、稳存量并举,抓好标志性重大外资项目落地,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扩大对外开放,多措并举稳外资,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使更多领域的外商投资能够享受税收等有关优惠政策。各地、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稳外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0〕4号),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国家和我省近期出台的减税减费、助企纾困政策,积极主动服务,推动外资企业尽快复工达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多措并举稳外资,坚决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二、着力稳住外资存量和产能

及时了解我省外资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面临的紧迫问题和政策诉求,主动帮助外资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支持外资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协调帮助企业做好防护用品准备、原材料和零部件供应、员工返岗等工作,制定出台有关支持政策要对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密切关注我省外资企业受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外商考虑延缓投资、重新进行全球布局、产业链和产能转移等变化趋势,采取更大力度、更有针对性举措,千方百计稳住核心企业和产业链关键环节,有效对冲疫情影响,增强外资企业长期投资经营信心。

三、抓好重大外资项目落地

强化措施稳定外来投资,把外资企业市场准入各项开放政策落到实处,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进入已经开放的领域,同时要继续扩大有关领域开放,发挥好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等开放平台作用,吸引更多外资项目落地。充分发挥产业投资基金作用,用足、用好全省外资奖励资金,发挥好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支持外资项目尽快落地建设。建立重大外资项目协调推进工作专班制度,全力以赴推动项目落地、资金到位。

四、创新招商引资方式

严格落实“一把手”带头招商,切实使用好招商引资保障资金,深入开展东部沿海等重点区域招商引资工作,瞄准世界500强企业和行业100强企业开展精准招商。疫情期间,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作用,整合各类招商资源,组织远程洽谈、在线招商、在线签约等活动,确保疫情期间招商工作不停顿。要加强投资环境和合作项目宣传推介,积极与外商开展前期对接,吸引一批带动力强、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为外资提供重要支撑。要利用友好城市、商协会等渠道,加强与有关国家的地区间交流合作,多渠道灵活有效利用外资。

五、大力改善营商环境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创新方式进行宣传贯彻,深入外资企业开展政策解读,加强外商投资法治服务和司法保障,激发市场活力,提振外商投资信心,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包容审慎监管,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为外资企业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服务,切实履行向外国投资者和企业依法作出的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

六、落实主体责任

各地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稳外资主体责任,把党中央关于稳外资的各项决策部署抓实抓细抓落地,做好稳外资各项工作,稳定外资规模,优化外资结构,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动利用外资高质量创新发展。各级发展改革、商务、投资促进等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和督促检查,主动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利用外资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各地、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外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要切实增强利用外资工作的紧迫感,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主动采取超常规措施,在有效应对疫情的同时,全力做好稳外资各项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实现2020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作出积极贡献。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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