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部门
- 省市政府
- 省政府部门
- 州市政府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精神、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工作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有关部门工作中取得的重大进展、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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