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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建立省级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请示》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由省教育厅牵头负责的云南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云南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云南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国务院授权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与云南省人民政府签订的《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责任书》及《教育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教体艺〔2020〕4号)等要求,加强对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统筹协调,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云南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
一、主要职责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委要求,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提出重点工作计划,落实各项任务分工。加强与各地、有关部门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督促各地、有关部门职责任务的落实。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完成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周 荣 省教育厅厅长
副 召 集 人:张春骅 省教育厅副厅长
陆 林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吴亚敏 省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省教育厅,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教育厅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并备案。
三、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工作规则。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召开。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专题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有关州、市及其他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纪要形式印发有关各方。重大事项按照有关程序向省委、省政府请示。
(二)工作要求。省教育厅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强化协作、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将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到实处,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跟踪协调落实有关情况,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联席会议议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