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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二季度
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
检查情况的通报

云政办函〔2020〕57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有关要求,2020年二季度,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普查情况。2020年6月1—20日,全省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政府网站305个,普查发现12个政府网站不合格(因出现单项否决指标有关情形或累计扣分超过40分判定为不合格),总体合格率为96.1%。玉溪市、红河州、大理州、德宏州、怒江州连续4个季度政府网站普查合格率为100%。

(二)政府门户网站普查情况。2020年6月1—20日,对全省在运行的145个政府门户网站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中政府门户网站扣分、加分指标进行检查(其中8个政府门户网站因出现单项否决指标有关情形未进行扣分、加分指标检查),得分超过100分的2个,得分90—100分的9个,得分80—90分(不含)的67个,得分70—80分(不含)的51个,得分60—70分(不含)的7个,得分低于60分的1个。其中,得分前5名的网站分别为:文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103分,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100.5分,大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97.4分,楚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97分,个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94.4分。得分后5名的网站分别为:威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58.5分,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62分,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65分,西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67分,宁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67.5分。

(三)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2020年6月1—20日,共抽查全省在运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302个,发现不合格5个(因出现单项否决指标有关情形判定为不合格),总体合格率为98.3%。其中,政务微博72个,合格率为100%;政务微信公众号177个,发现不合格3个,合格率为98.3%;政务移动客户端9个,合格率为100%;政务抖音号26个,发现不合格1个,合格率为96.2%;政务今日头条号8个,发现不合格1个,合格率为87.5%;其他政务新媒体10个,合格率为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容审核把关不严。部分部门和单位未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拟发布信息内容审核把关不严,读网监测机制落实不到位,明显错别字和严重表述错误问题依然突出。如“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出现多处明显错别字和严重表述错误。

(二)政务新媒体管理不规范。部分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落实运维责任不到位,导致部分政务新媒体更新发布内容不及时,如“云南统计”今日头条号从开办至今未更新发布信息。部分州、市政府办公室和省直有关部门办公室作为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对政务新媒体备案工作重视不够,开办、变更、关停、注销不规范,如“腾冲政务”企鹅号、人民号、新浪看点、百家号已在“云南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系统”备案关停,但实际未关停;“云南平安高速”抖音号实际已关停,但未在“云南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系统”备案;省科技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政府研究室、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局、省医保局等部门和单位开设了政务新媒体账号,但未在“云南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系统”中备案有关信息。

(三)政府网站运维水平有待提高。检查中发现部分政府网站存在栏目不更新、政策解读栏目不规范、办事服务要素缺失等问题。如“威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存在多个栏目不更新和栏目空白情况;“香格里拉门户网”未开设政策解读栏目;“师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所有网民留言都未公开;“丽江市古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办事服务内容不准确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所发布的信息须做到先审后发,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坚决杜绝因出现表述错误和错别字等引发负面舆情。同时,要进一步提高站内搜索的准确性和实用性,尽快实现政府网站内各个功能板块“统一登录”、“一号登录”。

(二)要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安全管理水平。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认真落实等级保护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有关工作,定期对政府网站应用及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机制始终处于有效状态。要运用技术手段提前做好常见漏洞的防护,注意政府网站提供的外链真实性。同时,要关注各类安全公告,并及时进行更新。

(三)要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职能定位不准、工作边界不清、内容保障不力等问题,防止出现“有平台无运营、有账号无监管、有发布无审核”等现象,要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要求,强化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办事服务功能,加强信息内容保障,并及时在“云南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系统”中更新有关信息。

(四)要进一步引起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对照指出的问题认真自查整改。被通报为不合格的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有关州、市人民政府和部门、单位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于2020年7月17日前将整改情况(含电子版)报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李安朝,0871-63662667;邮箱:xxgkb1203@163.com)。


附件:1.2020年二季度全省在运行政府网站普查情况

   2.2020年二季度普查不合格政府网站名单

   3.2020年二季度抽查不合格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名单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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