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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滇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总体方案〉的通知》(云委〔2020〕287号)有关要求,统筹推进我省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和创新发展各项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阮成发 省长
副组长:宗国英 常务副省长
董 华 副省长
张国华 副省长
杨 杰 省政府秘书长
成 员:李兴华 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刘绍平 省委编办主任
杨洪波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蒋兴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 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国资委主任
黄小荣 省政府副秘书长
洪正华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董保同 省科技厅厅长
商小云 省司法厅厅长
张岩松 省财政厅厅长
杨榆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刘佳晨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张纪华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马永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邱 江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谢 晖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赵瑞君 省商务厅厅长
曾 艳 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李国材 省应急厅厅长
谢 健 省审计厅厅长
张锦林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正英 省能源局局长
任治忠 省林草局局长
李灿和 省统计局局长
李春晖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杜 勇 省投资促进局局长
靳延勇 昆明海关关长
唐新民 省税务局局长
甘 霖 云南电网公司董事长
王喜良 昆明市市长
郭大进 昭通市市长
李石松 曲靖市市长
张德华 玉溪市市长
杨 军 保山市市长
迟中华 楚雄州州长
罗 萍 红河州州长
张秀兰 文山州州长
刘 勇 普洱市市长
罗红江 西双版纳州州长
杨国宗 大理州州长
卫 岗 德宏州州长
郑 艺 丽江市市长
李文辉 怒江州州长
齐建新 迪庆州州长
张之政 临沧市市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杨洪波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推进全省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和创新发展工作,研究决定推进全省开发区发展重大政策措施,部署重点任务,协调解决开发区发展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推进开发区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办理需提交领导小组研究的重大事项;负责开发区工作推进情况的整理和报送,分析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研究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建议报领导小组决策;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组建开发区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可从有关州、市各抽调1—2名熟悉开发区工作的同志到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组建工作专班,专职从事开发区优化提升等有关工作。
(二)建立工作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门的业务处室或部门负责开发区有关工作,并明确联络员,做好本部门或本地区开发区工作情况的跟踪梳理和分析总结,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三)建立定期调度推进机制。各类开发区主管部门要按照分工制定服务管理权责清单,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各州、市的沟通衔接,对各类开发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和分类指导,按月将调度情况、有关问题和工作建议等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整理、分析推进情况及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有关工作建议,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四)建立会议研究制度。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根据开发区工作推进情况,不定期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进行工作研究,协调解决有关事项,推进落实促进开发区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其他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建议。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