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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会计专业
技术人才能力提升实施办法》的通知

云财规〔2020〕2号

省直各部、委、办、厅、局,各州(市)财政局,各省属高等院校,各省属企业集团、上市公司,中央驻滇单位,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27号)精神,加快我省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效提升会计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更好服务保障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我们制定了《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提升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财政厅

2020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提升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深化会计改革的要求,推动会计考试改革,延伸会计考试服务链,加快会计人才队伍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实现会计人才强省目标,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财税改革、服务广大会计人员为中心,以提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与人才评价的安全性、科学性为着力点,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会计人才成长评价规律,全面深化会计考试改革,促进我省会计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和会计管理工作的转型升级,为我省财税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会计人才支撑,助力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从实际出发,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会计考试制度改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会计人才新需求,创新会计人才选拔评价方式,引导、激发会计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二)坚持科学发展。遵循会计人才发展规律,把握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新特征,加大中、高级会计人才和注册会计师选拔评价力度,实现全省会计人才队伍供给总量适应、结构持续优化、素质不断提升的目标。

(三)坚持服务理念。树立以考生为本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提升考试服务价值,保障考生正当权益,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助力会计人员职业发展和人才成长。

三、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考试)对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导向作用,进一步优化会计人员结构。力争每年会计考试合格2.3万人左右,其中,初级会计师1.8万人左右,中级会计师5000人左右,高级会计师600人左右,注册会计师260人左右。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出考率、合格率明显提高,出考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合格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会计考试省级“金银榜”制度

1.发布省级“金银榜”。在一个考试周期内全科成绩合格,总分(注册会计师考试总分是指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分数总和)名列全省前10名(含并列者)的考生进入省级金榜;总分名列全省第11名至50名(含并列者)的考生进入省级银榜。省财政厅定期发布会计考试省级“金银榜”名单及发放荣誉证书。

2.政策支持。省级“金银榜”考生,在其参与云南省会计领军人才选拔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选拔;其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可作为高级会计师职称(副高级)资格评审的参考依据。

省级“金银榜”考生可按通过考试科目登记相应继续教育学分。

(二)建立健全高校激励机制

1.建立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与学校学分衔接制度。云南省行政区域内高等院校在读学生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可抵会计及相关专业课程学分,具体办法由省内各高等院校据实制定,并抄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2.建立考生激励机制。会计考试省级“金银榜”纳入我省高等院校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评奖评优体系。云南省行政区域内高等院校在读学生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单科成绩均在80分及以上的,省财政厅颁发“云南省初级会计资格优秀考生”荣誉证书,并作为推荐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3.设立CPA奖学金。继续与省内部分高校合作,鼓励在校学生积极参加注册会计师行业实践活动,加深对行业的认识和了解,鼓励教师投身行业教学和科研工作,壮大行业后备队伍,由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出资设立CPA奖学金,奖学金总额为每年40万元,具体管理和使用由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

(三)建立社会参与机制

1.财政会计管理和服务机构联系部分省内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社会办学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为在校会计专业学生提供实习机会。

2.鼓励社会办学机构开展会计考试考前培训,具有较大影响力、培训成效明显的授予“云南省会计考试培训示范基地”牌匾。

鼓励社会办学机构开展公益培训,为部分边远地区考生无偿提供网络培训课程,并进行跟踪管理。与院校合作,为在校考生无偿提供现场考前串讲服务。公益培训情况报经省财政厅确认后,作为授牌依据。

3.鼓励省内各高等院校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开展会计考试知识竞赛活动,社会培训机构可根据实际对获奖者给予适当奖励。

(四)建立财政系统鼓励制度

按年度对会计考试的通过率进行加权评价后排序,省会计考办对前5名的州(市)财政局,予以通报表彰。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财政部门、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各高等院校要重视和加强会计考试管理工作、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不断提升会计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服务水平。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会计管理队伍建设,把好选人用人关,保持考试管理队伍的相对稳定,强化考试及考务管理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考试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使会计考试管理队伍建设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

(三)强化经费保障。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财力和会计事业发展需要,对会计考试工作所需必要经费予以保障,相关部门和省考办要按照预算编审程序申报预算。要严格按照相关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规范经费使用,厉行节约,确保实效。

(四)加强信息宣传。各级财政部门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提升会计考试服务价值方案的基本内容,争取社会各界对会计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理解、重视、支持,为全面深化会计改革、推进会计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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