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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专题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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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日报

关于云南省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2020年5月10日在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云南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云南省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云南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省政府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严格执行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统筹资金保障重点支出,切实加强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全省财政收支总体平衡,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2019年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73.5亿元,增长4.0%,首次突破2000亿元大关。税收占比继续保持在70%以上。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70.1亿元,增长11.4%,支出力度持续加大,中央和省确定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得到有力保障。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90.7亿元,增长23.6%。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29.6亿元,增长44.3%。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5亿元,下降50.5%。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7亿元,下降73.4%。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46亿元,增长8.7%。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36.8亿元,增长13.3%。年末滚存结余2385亿元。

以上数据均为执行数,待财政部批复我省2019年财政决算后,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二)2019年财政政策执行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1.全面贯彻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改革和降低社保缴费政策。按照50%顶格减征资源税等六项地方税和两项附加。调整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并适当降低平均税负。从2019年7月1日起,取消洱海、抚仙湖资源保护费,实现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零。2019年,全省累计为企业和个人减税360.4亿元,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2.着力促进经济平稳持续健康运行。全面落实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安排预算内投资35亿元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安排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10亿元。组建云南省国有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推进省级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筹措安排普惠金融发展资金13.3亿元,引导金融机构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5亿元。

3.坚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和深度贫困地区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脱贫攻坚达1222亿元,增长28.6%。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0.5亿元,增长37.1%;足额安排易地扶贫搬迁、教育、健康、农村危房改造等资金。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和使用监督,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聚焦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坚决打好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强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争取新增债券额度925亿元,增长36%。加快债券发行和资金使用。加大隐性债务化解力度,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和债务率大幅下降。聚焦九大高原湖泊治理保护和流域生态补偿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节能环保支出231.2亿元,增长36.1%。统筹安排66亿元支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安排6.5亿元推动省内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全覆盖。

4.加快推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筹措安排53.9亿元支持八大重点产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围绕支持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安排23.6亿元,推动水电铝材、水电硅材一体化产业加快发展,绿色食品产业质量提升、“旅游革命”三部曲顺利实施。安排科技专项经费19.5亿元,同比增长20.6%,支持创新型云南建设。

5.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最美丽省份建设。筹措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72.6亿元,支持211万亩高标准农田等建设。筹措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26.2亿元支持农村综合改革发展和农村公益事业、美丽乡村建设等。筹措安排土地指标跨省调剂资金74.7亿元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安排14.7亿元支持“厕所革命”。安排30.9亿元支持特色小镇、美丽公路等建设,支持“美丽县城”创建。统筹安排96.3亿元支持“森林云南”建设等。

6.持续加强“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筹措安排中央和省级“五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05.5亿元,增长35.5%,有力保障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其中,交通建设资金626.2亿元,增长48.4%,支持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水利建设资金140.7亿元,增长12.7%,着力补齐水利建设短板。

7.积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保障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安排民族地区转移支付43.6亿元、民族宗教专项经费3.5亿元,加力支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统筹安排各项资金12.7亿元支持促出口、稳外贸、稳外资。

8.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全省民生支出4955.1亿元,占比达73.2%。把“稳就业”放在保障民生首位,筹集资金53.4亿元支持各项就业创业工作开展。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中央补助和全省各级财政安排教育支出1100.5亿元。筹措安排294.3亿元,足额保障医疗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各项补助资金,支持“健康云南”建设。筹措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等资金268.3亿元,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筹措企业职工、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助244亿元,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支持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

9.更加注重提升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省对下补助3614.3亿元,增长15.1%。及时兑现各地税收增收留用奖补资金,充分发挥转移支付的激励引导作用。安排边境地区转移支付42.5亿元,促进沿边开发开放。制定加强县级“三保”工作11条措施,将县级“三保”纳入转移支付优先保障。

10.深化财税重点领域改革。建立省以下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出台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医疗卫生、科技、交通运输、教育等领域省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初步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11.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升。主动接受人大法律、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215件,办复率、按时办结率均为100%。严格落实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一)2020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2020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更加积极有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加大“六稳”工作力度,支持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更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保障补短板强弱项等重点支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财力支撑。

2020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一是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二是确保疫情防控。三是确保实现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四是确保“六保”任务全面落实。

(二)2020年全省及省本级收支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115亿元,比上年执行增长2%。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74亿元,比上年执行增长3%。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09亿元,比上年执行下降17.7%。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31.6亿元,比上年执行增长0.1%。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5亿元,比上年执行增长23.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7亿元,比上年执行增长134%。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76.7亿元,较上年执行增长1.8%。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51.2亿元,较上年执行增长8%。年末滚存结余2518.5亿元。

(三)2020年省本级财政支出主要政策及保障重点

1.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积极支持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各级财政已筹措下达疫情防控防治资金24.1亿元,支持患者救治、医护人员补助、医用物资及医疗设备购置和边境疫情防控等。在中央财政承担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个人负担救治费用60%的基础上,剩余40%部分由省级财政兜底,不增加州(市)和县级财政负担。贯彻落实省政府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政策措施,并会同税务部门细化出台26条财税政策。全力支持保市场主体,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给予减免税费、减免经营性房租等系列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贯彻落实省政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17条政策措施,安排专项贴息资金,对有色金属及大宗基本金属实施为期一年的收储贴息补助。统筹安排60亿元,采取贴息、补助、担保等方式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文化旅游、住宿餐饮、交通运输、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等行业及冷链物流建设进行专项扶持。继续研究采取进一步的支持政策措施。

2.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支持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省级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75亿元,比上年增长25%。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足额筹措安排产业、就业、教育、健康、生态等方面扶贫资金,统筹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及债务本息偿还。资金和政策向深度贫困地区和挂牌督战县倾斜,“两不愁三保障”和农村饮水安全的资金硬缺口由省级财政兜底保障,确保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研究制定政策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巩固脱贫成果。坚决打好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格落实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将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内。采取暂停省级计提土地出让收益、加大转移支付等措施,支持州(市)、县(市、区)偿还债务本息。健全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协调机制,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确保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快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更加有效拉动投资。坚决杜绝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的部署,集中财力支持污染防治。统筹安排资金52.4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8个标志性战役”。安排36亿元,支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建立长效、稳定的河道管理保护投入机制,支持河(湖)长制落实。筹措安排资金5.7亿元,推动完善长江流域省内生态补偿机制。安排13.1亿元重点支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等,支持实现到2020年底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5%以上目标。安排40亿元支持美丽县城创建。安排5亿元支持怒江美丽公路绿道建设。对照“十三五”规划,统筹政策资金支持加快实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行动计划,确保完成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收官。

3.支持产业链供应链保持稳定,推动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降低融资成本和房屋租金。聚焦培育万亿级、千亿级产业目标,研究设立云南省重点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八大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安排7.2亿元支持重点产业扩链强链补链项目、民营经济发展等。支持水电铝材一体化、水电硅材一体化科技研发,助推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安排5亿元支持“一县一业”示范创建、绿色食品投资奖补等。新增安排10亿元支持旅游景区免门票和半山酒店建设等,促进文旅产业应对疫情振兴发展。安排5亿元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安排科学技术支出32.1亿元,比上年增长12.6%。新增安排10亿元补齐科技发展短板,着力提升全省研发(R&D)经费和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强度。安排15.7亿元,支持构建全省一体化政务云数据中心体系,促进区块链产业发展,培育壮大5G产业,推动数字经济加快发展。

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兜住基本民生底线。筹措安排18.6亿元,积极争取中央就业资金补助,统筹支持做好“稳就业”工作。筹措安排28亿元支持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三年新增筹措100亿元以上,其中,2020年安排40亿元支持高中教育发展,加快实现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的目标。三年新增筹措100亿元以上,其中,2020年安排30亿元支持加快补齐基本医疗卫生领域短板。支持2所省级传染病院和在16个州(市)建立独立传染病院,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疾控中心等,加快传染病防治、防控体系建设。安排19亿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安排18.7亿元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安排7.3亿元保障粮食安全和储备安全,支持政府储备粮更换,确保粮食保供稳价。安排18.5亿元支持煤炭产业整合重组和高质量发展等。支持文化体育等事业发展。

5.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安排19.6亿元支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安排15.7亿元支持农村综合改革发展和农村公益事业、美丽乡村建设等。安排9.2亿元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省对下转移支付继续向深度贫困地区和财政困难地区倾斜,均衡区域财力配置。支持推进滇中崛起、全面提升沿边开放水平、纵深推进滇西发展。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民族地区转移支付125.4亿元,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

6.持续加力“五网”建设,夯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基础。安排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40亿元,比上年增加5亿元,支持交通、水利、能源、生态环保、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提升信息网络、现代物流等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加快专项债券发行和资金拨付使用,发挥拉动有效投资重要作用。安排100亿元,全力支持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和“互联互通”工程。统筹安排40亿元支持全省铁路建设。安排20亿元,支持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继续注资省水利水电投资公司20亿元,撬动金融资本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7.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省对下转移支付补助3926.4亿元,比上年增长8.6%。继续执行财政税收增收留用和以奖代补政策,调动各地培植财源的积极性。2020年,省级暂停土地出让收入计提政策,预计留给各地补助收入70亿元左右,由各地统筹用于偿还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水利等领域的债务。新增补助各地二级公路债务化债资金50亿元左右;从2020年起,持续安排资金支持贫困县偿还易地扶贫搬迁债务本息,2020年安排20亿元。强化对“三保”预算存在缺口、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等53个重点关注县的动态监控。

8.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支持平安云南建设。持续加大对民族地区补助力度,不断提高民族地区财力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支持第三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支持第二轮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支持边境小康村高质量发展示范试点。继续安排民族宗教专项资金,支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安排公共安全支出161.4亿元,支持平安云南建设。

9.支持辐射中心建设,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完善财政支持对外开放政策,加大财政支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力度。新增安排6亿元支持中国(云南)自贸区建设。安排4.3亿元支持商贸进出口和外贸园区、外贸平台、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保障对外物资畅通。支持办好外事交流和会展活动。

三、确保完成2020年预算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推动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财政改革发展和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算好政治账、全局账、长远账,更加自觉和牢固树立“财”服从服务于“政”的理念,切实为省委省政府和全省人民理好财、服好务,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巩固和深化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营造财政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

(二)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加快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建立保障与激励并重、更加注重激励的省对下财政体制。立足于已确立的预算制度主体框架,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加快构建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积极稳妥推进税收制度改革,着力健全地方税体系。

(三)坚持向统筹要资源。适当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比例,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政策体系。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适时调整完善和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补短板强弱项重点支出和疫情防控支持力度,确保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大幅度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和公用经费,加大各项公共财政资源统筹力度,确保全年收支平衡。

(四)坚持向管理要效率。越是面对困难和挑战,越要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评价结果运用,倒逼和督促相关政策、预算安排、资金拨付使用更加科学合理,发挥最大效率和效益。强化财政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和科学有效的财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确保重大财税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积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审计、社会公众等监督,确保财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2020年5月19日,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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