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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蒙自市文澜镇雨过铺镇撤镇设街道的请示》(红政报〔2018〕9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蒙自市文澜镇设立文澜街道,撤销雨过铺镇设立雨过铺街道。撤镇设街道后,2个街道的行政区域、隶属关系和街道办事处驻地不变。
二、撤镇设街道各项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尊重和顺应城镇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
三、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州自行解决。
四、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省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五、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行政区划调整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在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有关变更工作,确保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并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工作推进情况。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