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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云政办函〔2019〕40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云政办发〔2019〕2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对上市工作的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宗国英 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陈 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春晖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林 林 云南证监局局长

  成 员:王建新 省辐射中心办专职副主任

      唐文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董保同 省科技厅副厅长

      赵晓静 省财政厅副厅长

      和江峰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万 勇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兰 骏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蔡 葵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谢一华 省国资委副主任

      刘光宇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赵云龙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田虎青 省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王 伟 省工商联副主席

      周 权 省税务局副局长

      李 波 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行长

      潘文波 云南银保监局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春晖兼任。领导小组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如有变动,由副组长、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推进企业上市政策,做好与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沟通对接,研究建立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确立拟上市“金种子”企业,统筹协调解决企业上市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上市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督促企业上市政策落实,组织编制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做好“金种子”企业遴选工作,加强与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中介机构等日常沟通,牵头做好企业上市协调服务、培育培训及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由组长负责召集,或委托副组长召集。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召集成员单位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有关事项,有关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二)建立联系机制。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属国有企业要建立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和专家及中介机构参加的工作专班,对“金种子”企业上市进行全程跟踪服务,指导、协调和帮助企业解决上市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督促指导。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围绕工作目标,做好对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企业上市工作的督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企业上市各项工作。

  (四)做好信息报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州、市人民政府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季度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情况,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及时报送。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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