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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2019年10件惠民实事》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统筹协调,确保落实到位
10件惠民实事事关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着为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不懈抓好重大民生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圆满完成。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顺利推进
各主办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资金落实到位,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完成主办部门下达的有关工作任务。
2019年10件惠民实事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自4月5日起,各主办部门要逐月上报项目进展情况,于7月5日、10月15日、12月2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前3季度、全年工作完成情况书面报省政府办公厅。各主办部门请于3月1日前将10件惠民实事工作联络员名单报省政府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将根据10件惠民实事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2月2日
(本文有删减)
2019年10件惠民实事
一、建设“美丽县城”和特色小镇
目标任务:全面启动“美丽县城”建设工作,围绕“干净、宜居、特色”三大要素,重点在现有建成区基础上进行改造提升,评选表彰20个左右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加快建设特色小镇,评选表彰15个高质量示范特色小镇。
主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州、市人民政府
二、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双百”工程
目标任务:实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150个。继续推进民族文化“双百”工程,培养20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突出人才,打造20个少数民族文化精品。
主办单位:省民族宗教委,各州、市人民政府
三、农村劳动力培训和扶持创业促进就业
目标任务: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300万人次,其中贫困劳动力培训70万人次;通过“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8万人以上自主创业。
主办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州、市人民政府
四、实施全民健康提升工程
目标任务: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100%的医疗机构开展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工作,实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登记报告制度,规范管理率达到70%;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达到50个。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7%,90%的县、市、区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卫生城市、卫生县城覆盖率达到90%,卫生乡镇覆盖率达到30%。
主办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州、市人民政府
五、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目标任务:推进40个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400个乡镇卫生院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配置达标。在县级公立医院建设45个卒中中心、45个胸痛中心、20个创伤中心、30个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在乡镇卫生院建设60个基层慢病管理中心、30个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提升乡村卫生人员学历。
主办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州、市人民政府
六、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
目标任务: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步道工程”,建设700公里全民健身步道;建设县、乡、村三级体育基础设施项目100个;举办州市、县、乡全民健身示范活动100场;举办“七彩云南”系列全民健身精品赛事、活动。
主办单位:省体育局,各州、市人民政府
七、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目标任务:新建8个农村敬老院,消防安全改造30个城市公办养老机构、327个农村敬老院,提质改造15个城市公办养老机构、15个农村敬老院、300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
主办单位:省民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
八、推进“厕所革命”
目标任务:新建、改造城市公厕1000座以上,改造提升乡镇镇区公厕1600座;5月1日前全面消除全省A级以上景区旱厕,年底前全面消除城镇建成区旱厕和乡镇政府所在地以上学校旱厕。
主办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各州、市人民政府
九、一部手机办事通
目标任务:推进高频服务事项手机办理,全年上线500个服务事项,覆盖办理、查询、预约、缴费和咨询等服务类型,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实现“掌上办”、“指尖办”。
主办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十、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
目标任务:完成1000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0000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完成1000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村(居)开展普法活动10000场次;办理律师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事项、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10万件;承担“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微信群和面对面法律咨询100万人次。实现贫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贫困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达到100%,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法律援助需求时受援率达到100%,贫困村、贫困户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主办单位:省司法厅,各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