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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专题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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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日报

关于云南省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云南省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年1月27日在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云南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云南省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省政府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和省“两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规范和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突出支出重点,全力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大局,圆满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收支任务,全省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18年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4.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7%。其中,税收收入1423.2亿元,增长15.3%,占比71.4%,税收收入占比比上年提高了6个百分点(分税种完成情况详见图示1)。129个县级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全部达50%以上,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5050.6亿元,收入总计7044.9亿元。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74.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增长6.3%(分科目完成及平衡情况详见图示2、图示6)。加上一般债券还本等支出758.3亿元,结转支出211.7亿元,支出总计7044.9亿元。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财政收支目标任务。

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2.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4%(分税种完成情况详见图示4)。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4728.1亿元,收入总计5080.6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1.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比上年决算数增长0.8%(分科目完成及平衡情况详见图示5、图示7)。加上补助下级等支出3895.3亿元,结转支出83.5亿元,支出总计5080.6亿元。

省对下转移支付3145.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8.6%,比上年增长15.6%。其中:返还性支出129.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0%;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575.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0.9%;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440.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6%。主要是中央补助的二级公路化债支出较大幅度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87.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6%,比上年决算数增长75.9%。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804.6亿元,收入总计2091.9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66.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3.4%,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06.2%,加上置换专项债务还本等支出552.5亿元,结转结余支出272.6亿元,支出总计2091.9亿元。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5.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8%,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6.9%。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722.7亿元,收入总计838.5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3.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6.6%。加上补助下级等支出701.8亿元,结转结余支出53.2亿元,支出总计838.5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未完成年初预算的原因是:滇中引水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受项目审批影响需结转下年使用。

全省及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增长较快的原因是:2018年,争取中央新增专项债券大幅增加和土地成交量有所上升,土地出让收入、划拨土地收入增加,相应增加支出安排。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1.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1%,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8.8%。加上上级补助等收入4.9亿元,收入总计56.5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6.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9.3%,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0.4%。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16.6亿元,结转支出3.4亿元,支出总计56.5亿元。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3.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1.9%,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98.7%。加上上级补助等收入3.4亿元,收入总计46.8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9%,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4%。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13.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7.8亿元,结转支出0.9亿元,支出总计46.8亿元。

全省及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一次性增加云南白药控股有限公司混改收益28.4亿元,2017年无此类收入。全省及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安排资金19.9亿元,用于向相关省属企业注资及解决云南白药控股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问题。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605.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比上年决算数下降7.5%。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67.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3.1%。年末滚存结余2101.5亿元。收支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全省大部分地区对2014年以来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进行清算,2018年无此因素。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89.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8.4%。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11.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8.7%。年末滚存结余621.3亿元。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详见《云南省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且均为快报数,待财政部批复我省2018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二)2018年财政政策执行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省政府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以及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听取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的建议,按照省政府的各项重点工作安排,积极推动产业发展和财源培育,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突出保障支持重点,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财政改革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1.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精准施策支持打好脱贫攻坚第一场硬仗。紧扣“两不愁三保障”,集中财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等十大行动取得扎实进展(详见专栏1)。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筹措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8.9亿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45.9亿元,增长40.3%,超额完成省级财政投入不低于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的要求。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按照现行标准在相关支出中足额安排。二是强化资金整合。在全国率先推进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省级源头实质性整合,改革资金分配下达方式,破除县级“不敢整、不能整、整不动”等体制机制障碍,整合中央和省级财政涉农资金370.3亿元,下达88个贫困县。三是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新增资金加大对“三区三州”脱贫攻坚的投入力度,新增资金、项目、政策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重点关注乌蒙山区、曲靖市北部地区、红河州南部山区、普洱市边境一线、文山州石漠化地区等贫困人口较多、贫困程度较深、脱贫难度较大的贫困地区。安排27个深度贫困县的涉农整合资金比上年增长25.1%,其中专项扶贫资金增长69.2%,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四是强化资金监管。全面整改专项扶贫资金县级结余结转过大问题。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抓好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审计、巡视等发现问题的整改。

综合施策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在“严堵后门”的同时,积极“开好前门”,全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详见专栏2)。一是完善管理机构和制度体系。全省14个州(市)本级、91个县(市、区)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实现债务统一归口管理,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出台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方案等系列制度。二是从严封堵后门。全面落实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风险管理和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管理制度。搭建云南省财政金融风险防范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切实做到风险“早发现、早识别,早预警、早应对”。按照政府债务化解目标,制定一州(市)一县(市、区)一策化债方案。抓好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和变相举债整改工作。三是积极开好前门。积极向中央争取新增债务限额682亿元,增长30.7%。提前2个月完成全年1567.2亿元政府债券发行任务,其中,新增债券663.8亿元,置换债券903.4亿元,节约利息支出约27亿元,全省存量政府债务平均利率降到4%左右。四是加强财政金融联动。建立财金联动和财金运行动态分析机制,制定出台加强财政金融合作、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政策意见,支持地方金融企业改革。清理规范基金管理、PPP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加强担保公司清理核查,全省融资担保机构数量从425户下降到299户,加强呆账核销检查力度,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统筹施策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研究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系统政策措施,全省财政节能环保支出186.7亿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详见专栏3、4、5、6)。一是积极支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研究提出通过发行环保专项债券和实施水质考核激励政策支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工作思路,形成了全面覆盖九大高原湖泊的财政支持政策体系。支持落实河(湖)长制。筹措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31.3亿元,支持滇池、洱海、抚仙湖保护治理;通过预算安排和专项债券筹措安排资金22.7亿元,支持异龙湖等其他6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九大高原湖泊和六大水系水质保持总体稳定向好态势。二是积极支持“蓝天、碧水、净土”行动。省级财政筹措安排资金8.9亿元,支持推进土地调查和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工作。筹措安排资金6.1亿元,支持完成全省14.7万辆黄标车淘汰任务。三是积极支持森林云南建设。筹措安排资金85.8亿元,深入推进森林云南建设,支持完成退耕还林还草和陡坡地生态治理336万亩,实现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生态补偿的同标准和管护的全覆盖。筹措安排资金5.8亿元,落实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政策。四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出台建立健全云南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补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和赤水河流域省内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跨流域生态补偿。在中央财政支持下,率先与四川、贵州建立赤水河跨省区生态补偿机制。全力配合、积极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及高原湖泊专项督查和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2.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发展

出台实施稳增长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着力服务保障高质量经济发展,制定出台实施意见,积极落实省政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22条措施,筹措安排资金195.7亿元,支持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工业园区、技术改造、降成本等,确保稳增长政策全面落实到位。争取中央车购税和预算内基建投资477.6亿元,发挥投资关键作用,促进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重点建设“四个一百”和工业转型升级“三个一百”项目加快推进。

积极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筹措中央和省“去产能”奖补资金1.9亿元,支持压减粗钢产能27万吨、淘汰炼铁落后产能107万吨、安置职工915人。筹措安排中央和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49.4亿元,支持实施棚户区改造13.9万套、租赁补贴6.8万户。积极支持4户省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筹措安排资金9.8亿元,稳步推进省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筹措安排资金5.8亿元,落实10136名国有企业办中小学、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差补助。着力支持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领域补短板(详见专栏7、专栏9)。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配合做好“降成本75条”措施落地,降低企业成本952.3亿元。全面落实增值税税率调整、统一工业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宣传文化等行业减免增值税优惠政策,及时完成先进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留抵退税15亿元的退税任务。阶段性降低企业部分社会保险费率。停征、免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2项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停征排污费、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等(详见专栏8)。

支持民营经济、实体经济加快发展。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双十条”措施,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是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规模。新增安排10亿元,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规模达到20亿元,支持金融机构发放中小微企业贷款2.3万余笔、286亿元。二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功能。充分发挥省信用再担保公司和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作用,构建“政银担”合作和风险分担机制,新增涉农和中小微担保贷款113亿元。三是积极落实普惠金融政策。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支持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8亿元,全省共扶持创业10.5万人,带动就业28.6万人。筹措安排资金17.9亿元,撬动金融机构发放涉农贷款592.3亿元,全省30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5家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金融机构享受到补贴政策优惠。筹措安排保险保费补贴资金5.5亿元,为317.4万头牲畜、2457.4万亩农作物、3.7亿亩森林提供价值1641.4亿元的风险保障。四是支持创业创新和招商引资。筹措安排资金9亿元,支持推进昆明市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建设。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研究出台招商引资服务保障制度,支持招商引资大数据中心建设、世界500强企业引进等工作。支持昆明市成功申报全国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建设示范项目(详见专栏9)。

统筹支持对外开放。一是支持稳外贸。筹措安排资金5.5亿元专项支持对外贸易,全省外贸进出口保持较快增长。筹措安排资金1.1亿元,支持承接中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大力发展加工贸易,积极推动红河、昆明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二是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筹措安排资金4500万元,支持设立30个境外商务代表处,实现对南亚、东南亚国家和与我省经贸来往密切国家的全覆盖。三是支持通关便利化。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和监管场所建设。筹措安排资金2.7亿元,落实“电子商务销售奖励”政策,支持口岸通关便利化,推动口岸提效降费。四是支持各项办展参展活动。做好第5届南博会暨第25届昆交会和首届中国—南亚合作论坛经费保障。积极支持参加中国首届国际进口博览会。2018年,新增争取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国家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示范项目落户昆明,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3亿元(详见专栏10)。

3.助推培育发展新动能

加快构建迭代现代产业体系。坚持把发展实体经济作为支持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促进构建“传统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的迭代现代产业体系。以“两型三化”为方向,八大重点产业加快培育壮大,支持信息、先进装备制造成长为千亿级产业。工业经济加快转型升级,烟草业稳中有进,有色、电力等行业发展势头良好。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和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筹措安排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7.5亿元,支持“三个一百”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20项智能制造示范项目、1000个新一轮技术改造项目、工业园区建设等。

支持打造世界一流的“三张牌”。一是支持打好“绿色能源牌”。紧扣把绿色能源产业打造成我省重要支柱产业的目标,积极支持推进水电铝材、水电硅材一体化发展。将新能源汽车产业首次纳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支持范围。二是支持打好“绿色食品牌”,筹措安排资金10亿元,制定财政奖补支持政策,围绕做大做强做优云南高原特色农业的目标,支持培育壮大绿色食品产业龙头企业。筹措安排资金5.3亿元,推动粮食精深加工等,打造高原特色优质粮油产品及品牌。三是支持打好“健康生活目的地牌”,筹措安排资金5亿元,重点支持中药生产、标准建设、品种培育、平台建设等,推动中药饮片一二三产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筹措安排重大科技专项(生物医药)资金1.3亿元,支持现代生物技术研发、医养平台建设等。筹措安排资金5亿元,支持“一部手机游云南”APP上线运行,推动我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详见专栏11)。

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是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完善财政支农体制机制,筹措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40.5亿元,引导种地农民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进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筹措安排资金3.2亿元,支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二是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筹措中央和省级资金25.6亿元,创新开展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和“美丽乡村+文化”试点工作,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持续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开展好美丽乡村和村级“四位一体”建设试点,完成300个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任务。深入推进边境县30个村级“四位一体”建设和90个县(市、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三是积极推进农业综合开发。筹措安排资金25.8亿元,支持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和国土综合整治等工作,建设高标准农田243.9万亩。新增7个县(市)列入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县。四是支持农村组织建设。全省财政筹措资金64.7亿元,支持全省25981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实现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全覆盖。五是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厕所革命”。筹措安排资金2亿元支持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和全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此外,2018年我省新增争取25个贫困县列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获得中央补助4.2亿元(详见专栏12)。

支持创新型云南建设。一是加大科技投入。筹措安排资金16.1亿元,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三张牌”的科技支撑能力建设。筹措安排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5.4亿元,聚焦重点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支持实施生物医药、新材料、生物种业及农产品精深加工等。筹措安排技术创新及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资金7.2亿元,调动各类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的主动性、积极性。研究起草云南省财政支持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意见。深化财政科技资金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全省财政科技投入通报制度,激励地方各级政府加大财政科技投入。二是支持人才强省战略。筹措安排资金2.5亿元,通过“平台+培养+引进”三位一体方式支持云南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建设,支持重点学科技术领域和优势产业发展领域遴选“两类”人才1911人,全省222家单位引进建立348个院士专家工作站等。支持启动云南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探索建立财政支持人才工作的长效机制。筹措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及培养激励资金8710万元,支持“云岭英才计划”实施(详见专栏13)。

4.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五网”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支持前期工作。筹措安排省重点项目投资基金省级出资20亿元和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亿元,助推重大工程项目打牢前期工作。二是支持公路建设。省级财政筹措安排地方高速公路建设资金75亿元,助力全省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工程建设。怒江美丽公路建设加快推进。省级财政筹措安排资金44.8亿元,支持建制村通硬化路、直过民族和沿边地区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27个深度贫困县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公路建设,保障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养护等支出。筹措安排资金7亿元,支持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筹措安排资金20.4亿元,有序化解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并争取中央提前较大规模下达2019年偿债补助资金85.8亿元,比2018年增加67.9亿元。三是支持铁路民航建设。落实省级铁路建设资金30亿元,加快全省铁路网建设。筹措安排资金5亿元,持续推动增加国际和地区航线。四是支持水网建设。筹措中央和省级资金53亿元,支持滇中引水等水利工程全面推进。筹措安排资金41.9亿元,支持加快实施水利灾后薄弱环节建设、完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体系、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支持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等。落实省级水利建设筹资政策,注资省水投公司20亿元,支持全省水利建设。五是支持互联网建设。筹措安排资金2.7亿元,支持云南省电子政务、省党政专用通信二级网建设项目等(详见专栏14)。

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筹措资金支持棚户区改造、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省级试点。筹措安排资金22.5亿元,对15个特色小镇建设实施奖励。筹措安排资金4亿元,贯彻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系列财政政策。筹措安排资金6.4亿元,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昭通市入围中央黑臭水体整治示范城市,获得中央补助资金2亿元(详见专栏15)。

5.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省教育支出达1082.8亿元,比上年增长8.5%。一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财政筹措安排资金176亿元,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和营养膳食改善计划。省级财政全额负担配套资金23.3亿元,支持88个贫困县全面完成薄弱学校改造任务。省级财政筹措安排资金15.8亿元,支持全省中小学完成C级校舍加固改造。二是支持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加快发展。筹措安排资金12亿元,支持学前教育“一村一幼”工程建设和普通高中“扩容提质”工程建设。三是完善高等教育投入机制。筹措安排资金63.4亿元,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出台云南省改革完善省属本科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实施方案,生均拨款标准提高到1.3万元/年。筹措安排资金9.3亿元,支持云南大学“双一流”建设。四是支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筹措安排资金33亿元,确保省级和州(市)高职院校生均经费达到1.2万元/年,引导各地完善中职学校生均经费政策,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五是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支持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奖、助、贷、勤、补、免”财政助学政策全覆盖。六是支持教师队伍建设。筹措安排资金13.6亿元,保障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和中小学骨干教师“国培计划”实施,落实乡村教师差别化待遇政策。省级财政筹措安排资金5000万元,兑现500名乡村优秀教师奖励政策(详见专栏16)。

支持创业就业。筹措安排资金12.9亿元支持创业就业。一是通过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保障全年“贷免扶补”扶持创业5万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5万人的任务。二是支持实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计划”,2018年重点培育建设3个省级创业园示范基地,落实奖补政策,鼓励社会机构将老旧商业设施、仓储设施、闲置楼宇、过剩商业地产转为创业孵化基地,支持社会投资机构通过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建立了5个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三是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促进就业的作用,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4.9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2.2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5.86万个,援助1719户“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全省“零就业家庭”继续保持动态清零。四是支持就业扶贫、技能扶贫工作,建立农村劳动力实名信息数据库,实现劳动力实时动态监测,实现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15.2万人,完成贫困劳动力职业培训174.97万人次(详见专栏17)。

支持“健康云南”建设。巩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筹措安排资金7.3亿元,给予1373个乡镇卫生院、49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3351个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推进综合改革等补助,对37390名乡村医生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补助,积极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筹措安排资金54.2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医疗费用兜底保障“四重保障”政策。筹措安排资金7.8亿元,支持全省新增4所甲等医院、40所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支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探索公立医院运行保障新机制,支持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改革试点。筹措安排资金24.6亿元,全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提高到55元。积极支持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支持保障全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四品一械”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等工作(详见专栏18)。

织密社会保障网。一是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全面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养老金提标资金配套工作,同步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筹措安排资金184.9亿元,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落实。有效衔接低保和扶贫政策,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500元。提高失业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二是支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筹措安排资金107亿元,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完善低收入家庭大病保障机制,提升医疗救助分层分类救助水平。筹措安排资金55亿元,支持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筹措安排资金5.3亿元,支持开展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筹措安排资金3.5亿元,统筹做好残疾人和儿童服务保障,以及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等工作。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落实建立孤儿生活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筹措安排资金3.3亿元,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筹措安排资金32亿元,积极做好优抚安置和退役军人经费保障(详见专栏18)。

促进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筹措安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1.4亿元,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六馆一站”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举办免费公益文体活动等,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加大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000元。积极支持文艺精品创作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等,推动文化事业持续繁荣发展。开展全民健身工程,支持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发展,有效保障上合昆明马拉松、第十五届省运会等重大体育活动(详见专栏19)。

保障平安云南建设。支持推进国家禁毒大数据云南中心建设。围绕国防和国家安全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公安和司法体制改革、反恐维稳、国防和后备力量建设加强资金保障。积极支持打好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政法综治维稳和公正司法经费保障力度(详见专栏20)。

支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全面落实《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支持实施民族团结创建工程、民族教育促进工程、民族文化繁荣工程等。“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进展良好,普洱等11个地区和单位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和示范单位。支持新一轮兴边富民工程全面启动,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有效实施(详见专栏21)。

切实做好应急救灾工作。省级筹措安排资金17亿元,支持实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成功争取乌蒙山贫困地区国土综合整治重大工程立项,获得中央补助9.1亿元。筹措安排资金8亿元,支持金沙江干流白格堰塞湖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支持麻栗坡县特大山洪泥石流和通海、墨江地震等应急救灾工作。加强三个地震重点危险区域能力建设。

此外,积极支持做好安全生产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等工作。

6.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预算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建立健全部门预算管理新框架,初步形成中期规划、年度预算和项目库“三合一”的预算管理体系。重塑部门预算编制链条,确立预算权责关系新规范,落实部门预算主体责任。通过“四本预算”实现财力统筹考虑、项目统筹保障、管理统筹推进。突出抓好项目库建设和预算绩效管理。预算公开做到应公开全公开。出台省级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以加强项目库建设为切入点,将零基预算改革、项目支出通用定额标准和专用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向纵深推进。

省对下财政体制更加注重激励。坚持保障与激励并重,更加注重激励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省对下财政体制。研究实施云南省财政税收增收留用及奖补政策,在全省州(市)、县、乡三级全面实施“增收留用,以奖促增”的奖补办法,将省级分享收入增量全部或大部分留给各地,挖掘县乡财源培植和增收潜力。全年对各地兑现留用奖补资金47亿元,激发和调动了各级培植财源、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全省税收比去年增加189亿元。研究拟定省与州(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清理归并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全力推进税制改革。深入推进增值税改革,全面落实增值税税率调整、统一工业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等政策。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围准备工作。贯彻实施环境保护税法。积极参与个人所得税改革,配合做好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工作,抓好个人所得税改革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和宣传解读。配合全国人大、财政部做好烟叶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税法立法工作。配合做好云南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着力保障相关领域改革。支持推进司法体制财物统管改革。完备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统管机制,构建省级统管与分区域管理相结合的云南模式。制定法检两院经费统管改革职责清单、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双控”管理保障制度。支持公安边防部队改革平稳过渡。积极确保监察体制改革人员转隶期间工作不断档、不脱节、平稳有序推进。积极做好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中经费划转和保障工作。筹措安排资金2亿元,支持省级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支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详见专栏22)。

7.建设高质量现代财政

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强化财政收入质量管理、激励考核督导,制定“一州一策”、“一县一策”工作方案,督促各州(市)政府对照目标任务抓落实,全省财政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超过70%,达到71.4%,129个县(市、区)非税收入占比全部下降到50%以下。

有效规范财政支出。创新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实现财政资金监督和使用形成良性互动,预算支出管理实现无缝对接。转变工作方式,改进“约谈”督促方式,主动上门共研问题、共商措施,合力推进预算执行,预算支出进度不断加快,在财政部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月度考核排名中持续靠前。

着力提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加大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托底线、促脱贫、奖绩效的思路,将资金测算分配下达到县,省对下均衡性、基本财力、生态等一般性转移支付大幅增加,下达4项主要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量104亿元,促进县级财政“三保”责任落实,兜住全省“三保”底线。加大基层“三保”工作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和保障“三保”支出。依托增收留用和以奖代补政策,鼓励各地积极增收促进财政收支平衡。

健全资金筹措机制。着眼财政内部挖潜,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更多更好地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发展。规范推广运用PPP模式,云南省进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451个,投资额11197.6亿元。列入国家级示范项目数和投资额均居全国首位。充分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和民营企业的优势。加大向中央争取力度,我省获得均衡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生态功能区、民族等4项主要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2个百分点。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研究建立“一个意见+N个办法+1套规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总体制度框架。全面下达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扎实开展绩效跟踪管理,改进和完善绩效评价方式,在部门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的基础上,选取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省级环境保护和省级就业创业五项专项资金开展了再评价,并将再评价报告提交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参阅。完成51个省级重大项目细化再评审,审减资金1.2亿元。首次组织开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开展2019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前置审核试点,规范部门绩效目标编制,提高编制的规范性、准确性。

8.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六个一”便民行动,全面推进云南省财政系统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部手机办事通”的上线事项运行推进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证照分离”改革,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行业服务能力。积极推动法治财政建设,云南省财政厅被列为“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

阳光财政建设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支持市场主体“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公示”的“云财阳光一网通”平台建成上线,累计注册企业1015户,通过平台申报办理财政专项资金8个,发布扶持政策34项,申报项目1089个,总访问量超过11万次,革命性地改变了政府财政资源的分配方式,极大地提高了财政资金分配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强化财政监督检查。通过开展财政收支真实性、政府性债务管理、扶贫资金监管“三大检查”,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和财政支出收益。从36项专项转移支付清单中选取9个项目,开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因素法分配控制项目试点工作,对全省财政资金下达实施预警监督。

规范内控制度执行。提升内控工作效能。建立与财政部驻云南专员办常态化的沟通交流机制,进一步抓好巡视、审计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有序推进政府会计改革。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干部队伍专业化能力逐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加强“两会”期间的财政解释说明服务,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沟通联系和建议办理机制。选派近50名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人大会议,听取意见建议,解释预算报告。闭会期间,组织近20个专题小组,分赴16个州(市),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财政工作,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建议、提案,2018年共办理省人大建议和省政协提案266件,办复率、按时办结率均达到100%。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开展专题调研,深入推进预算监督联网平台建设,协助财政部联系服务好在滇全国人大代表。

2018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各地各部门和全省各族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和预算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财政收入增收基础不牢。二是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预算部门重分配、轻绩效观念尚未转变,项目库建设滞后,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等导致预算执行进度慢的情况仍然十分突出。三是财政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基层财政困难状况没有根本转变。全省“五网”建设、脱贫攻坚、教育医疗卫生补短板等支出增加较多,各级财政紧平衡、硬平衡特征依然突出。四是财政监管有待进一步强化,财政收支管理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州(市)、县(市、区)政府性债务风险较高,隐性债务风险加大,财政监管还存在手段不多、力度不够、处罚不严等问题。五是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省以下财税体制改革还有待向纵深推进,部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缓慢,预算约束机制有待进一步硬化,全面绩效预算管理改革仍需加强。

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云南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省政府财政部门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财”自觉服从服务于“政”,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省人大的各项决议,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和建设最美丽省份作出积极贡献。

(一)2019年财政经济形势分析

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内外部环境复杂严峻,但经济发展健康稳定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生产要素条件没有改变,稳中向好的总势头没有改变,我国仍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全面分析2019年我省财政经济形势,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有利的因素:一是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基础设施等领域补短板力度将会为我省加快发展提供有利条件。二是国家经济发展拥有巨大的韧性、潜力和回旋余地,国家出台的支持西部大开发和老少边穷倾斜政策将为我省带来跨越式发展的巨大机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有利于发挥我省绿色发展优势。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为我省依托区位优势加快“走出去”提供便利。三是我省传统优势产业持续转型升级,八大重点产业加快成长,“三张绿色牌”、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项目逐步建成投产,“五网”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落地,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代化经济体系和产业体系不断构建完善,经济持续健康增长的基础更加坚实。四是改革活力持续迸发。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影响持续健康发展的结构性问题正逐步得到解决。着力改善营商环境和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微观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不断释放。五是财政税收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政策效益不断显现,各地发展实体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将进一步促进经济增长、财政增收。不利的因素:一是宏观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中美经贸摩擦的负面影响逐步显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任务艰巨,财税健康运行环境复杂,财政增收难度大。二是我省构建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步伐不够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较慢,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尚未转化为经济优势,有效需求增长乏力、大项目投资后劲不足。三是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减税降费力度远超以往,全省税收增长将面临巨大压力,收入质量提升困难。综合判断,2019年,全省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的基础、态势依然较好,但财政税收增长乏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补短板等刚性支出持续增加,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负担较重,全省财政收支矛盾尖锐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基层财政较为困难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缓解。

(二)2019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2019年,全省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提出的“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等指示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创造性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统筹用好管好各项财力,突出补短板强弱项保重点,在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同时,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科技创新、“五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美丽云南和平安云南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等重点领域,努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以高质量财政服务保障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大局,为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做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9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一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加力提效的积极财政政策和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坚持预算安排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水平,推动产业发展和财源培植,着力提高收入质量,严格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突出财政支持重点,积极推动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二是坚持统筹财力办大事要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有保有压、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投入,将财政资源集中投向重大项目、关键环节、短板弱项,集中财力保障中央和省各项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三是坚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持续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统筹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存量资金、政府债券资金等资金安排,形成财政资金合力。扎实推进零基预算管理,落实财政资金“能进能退”的决策机制,持续解决政策碎片化、资金分散化等问题。全面落实预算法,加强和规范预算管理。持续强化质量意识、阳光财政和信息化建设。四是坚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绩效。促进花钱与办事、绩效与责任深度融合,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五是坚持防控风险高质量发展。树立风险底线意识,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不断提升财政风险防控能力,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格财政预算安排次序,确保“三保”不出问题。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和支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财政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

(三)2019年全省及省本级收支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94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5%左右(分税种预计完成情况详见图示8)。加上中央各项补助等收入4303.1亿元,收入总计6397.1亿元。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79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5%(分科目预计完成及平衡情况详见图示9、图示12)。加上上解中央支出18.1亿元,支出总计6397.1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0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4.8%(分税种预计完成情况详见图示10)。加上中央各项补助等收入4519亿元,收入总计4889亿元。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3.2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2.1%(分科目预计完成及平衡情况详见图示11、图示13)。加上补助下级等支出3655.8亿元,支出总计4889亿元。收支平衡。

根据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2019年财政部提前下达的新增一般债券收入255亿元,已按要求纳入全省及省本级年初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27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10.9%。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227.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72.6亿元,收入总计1926.9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81.5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32.7%,调出资金119亿元,结转支出126.4亿元,支出总计1926.9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4.3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4.1%。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227.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3.2亿元,收入总计384.7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2.7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57.1%。补助下级等支出227.8亿元,调出资金11.6亿元,结转支出2.7亿元,支出总计384.7亿元。收支平衡。

根据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2019年财政部提前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91亿元,已按要求纳入全省及省本级年初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2亿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68.7%。上年结转收入3.4亿元,收入总计19.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9亿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73%。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9.7亿元,支出总计19.6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8亿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70.4%。上年结转收入0.9亿元,收入总计13.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8亿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72.5%。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6.9亿元,支出总计13.7亿元。收支平衡。

全省及省本级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2018年省本级实现产权转让收入29.3亿元,2019年无此类收入。全省及省本级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减少,对应安排支出减少。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630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1.5%,其中,保险费收入1119.2亿元,财政补贴收入455.7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84.3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9.2%,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359.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309.6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29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13.5%,其中,保险费收入134.1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01.5亿元。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65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25.1%,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89.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78.6亿元。

按照《预算法》规定,在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和省人代会批准预算之前,为保障省本级正常运转,省级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的支出以及必需的基本支出提前下达各部门。同时,部分省对下转移支付也按一定比例提前下达,达1802亿元。

(四)2019年财政支出主要政策及重点支出项目

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充分发挥好财税政策的逆周期调控作用,突出重点保障,突出打基础利长远,突出经济发展和财政发展可持续。

1.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积极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方案,夯实债务风险责任主体,确保完成2019年政府债务化解任务,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将提前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全部纳入年初预算管理,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债券资金使用。加强偿债资金管理,省级财政筹措安排资金62亿元,用于省级债务付息支出,确保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务不出任何风险。持续完善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定期测算评估并及时通报各地区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结果。严控高风险地区新增债务限额,督促高风险地区通过增收节支、资产处置等短期和中长期措施安排,使债务规模和偿债能力相一致。全面整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和变相举债行为。以加强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为基础,强化防控财政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

坚决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严格落实省级专项扶贫资金预算保障责任,筹措安排扶贫资金60亿元,增长30.4%。重点支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提前足额安排资金,确保完成99.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足额安排资金,确保2019年农村“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清零”。按照现行标准和目标任务,足额安排教育扶贫、健康扶贫资金。继续增加生态护林员人数,加大生态扶贫力度。新增资金、项目、举措向迪庆、怒江、昭通、曲靖、红河南部山区等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倾斜。重点支持打赢产业、就业、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五场硬仗。持续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促进扶贫资金精准投放、精准使用。坚持现行脱贫攻坚标准,全面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对标脱贫攻坚目标,优化资金分配方式,加强项目库建设,推动实现扶贫资金审计和绩效评价全覆盖。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方式,加快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建设,促进精准高效使用扶贫资金。

坚决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省级财政安排节能环保支出13.7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32.4%。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开展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三年行动。安排资金6.3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八个标志性战役”。支持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建设工程。积极落实财税支持生态文明建设若干政策,安排资金17.9亿元,推进“森林云南”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落实国家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政策,继续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支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方案顺利实施,落实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政策。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省级财政筹措安排资金40.5亿元,支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加快推进以长江经济带为重点的六大水系保护修复、植被恢复等重点项目建设,深入实施抚仙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和生态脆弱区域生态保护的支持,研究完善国家公园体制。积极推进长江流域、珠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工作,做好赤水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

2.推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全面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措施。坚持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相结合,全面落实好国家各项减税措施,重点减轻制造业和小微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全面落实较大范围降低社保缴费费率政策,全面停止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适当降低增值税税率,进一步健全抵扣链条,提高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落实好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轻居民税负。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发布相关税收政策、征管措施,扩大政策知晓面,营造良好氛围。支持提升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质量,加强减税各项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优化服务流程,为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便利,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认真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落实“三去一降一补”政策,大力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巩固去产能成果,继续推动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做好人员安置工作。坚持结构性去杠杆,推动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因时因地去库存,把去库存与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补齐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短板有机结合。积极支持降成本,继续执行企业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政策,降低各类交易成本特别是制度性交易成本。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突出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加大医疗、教育等补短板投入力度。

积极支持民营经济和实体经济发展。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协同金融机构,着力缓解民营企业、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增强微观主体活力。一是支持实施民营“小巨人”培育工程和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二是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作用。筹措安排资金13亿元支持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和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省信用再担保公司和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在缓解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涉农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中的作用,深化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接,力争使新增风险担保贷款和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达到500亿元以上。三是全面落实普惠金融支持政策。推动金融机构新增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涉农企业贷款。四是加快组建云南省国有金融资本控股集团。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拓展支持民营经济、实体经济和重点项目的规范融资渠道。支持园区和产业聚集化发展,探索建立与工业园区规划布局、重点发展产业紧密结合的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五是进一步完善“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建设。优化简便程序,支持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工作。

3.支持加快现代化经济体系和产业体系建设

积极支持八大重点产业等加快发展。支持制造业强省战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发展智能制造。助推新旧动能持续转换,提高财政投入精准度,抓住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两大引擎”,财政支出突出投向重点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安排资金8.8亿元支持烟草、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以数字化推动烟草、有色、水电等产业智能化、网络化发展。大力支持生物医药、信息等八大重点产业发展,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壮大。强化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协同,推进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融合,实现财政资金由直接向间接、零碎分散向重点扶持转变,激活市场要素资源,提升实体经济发展内在活力。引导建成一批对工业转型升级具有示范引领、投资带动、产业导向作用的重点项目。

积极支持持续打造世界一流的“三张牌”。突出重点支持打造“绿色能源牌”,做大做强做优我省绿色能源产业。积极支持把绿色能源产业打造成我省重要支柱产业,重点支持推进电源电网建设,支持实施农网升级改造。支持水电铝材、水电硅材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推动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抢占产业制高点。省级财政筹措安排资金4.5亿元,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落实相关财税政策,支持石油炼化和天然气等项目加快建设。加大力度支持打造“绿色食品牌”,推动抓有机、创品牌、育龙头、占市场、建平台、解难题。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思路,省级财政增加安排资金10亿元,支持高原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及品牌打造。聚焦茶叶、花卉、水果、咖啡等8个产业,把创建“一县一业”示范县作为推进打造“绿色食品牌”和培育壮大县域经济的重要着力点,推动质量农业和绿色农业建设。继续支持“十大名品”、绿色食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评选创建,推动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支持高水平建设云南绿色食品国际合作研究中心和中国普洱茶博物馆,支持呈贡斗南花卉交易中心改造提升,推动形成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高度融合的新业态。提质增效支持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大力构建“大健康+全域旅游+康养+特色小镇”链条。研究实施系统财税政策,积极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和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推进中国昆明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和国际医疗健康城建设。筹措安排资金5亿元,持续支持中药饮片产业发展。筹措安排资金5亿元,继续支持“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推进旅游转型升级,推动智慧旅游和全域旅游发展。

促进创新型云南建设。省级财政安排科学技术支出28.5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2.5%,着力提升全省研发经费(R&D)投入强度和财政科技投入强度。探索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和企业定制科技创新服务的财政奖补机制,充分调动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重视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形成全省上下多元投入新格局。实施更大力度的财政支持政策,按照能放尽放的要求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激励和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放大创业投资基金使用效益,吸引和培养更多人才,加快创新型企业培育发展。提高科普经费标准,积极支持人才强省战略,建立支持人才工作财政保障长效机制,推进“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实施。

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支持实施智慧云南行动计划,加快建设数字云南。筹措安排资金4.5亿元,支持实施数字经济发展,以数字经济助推“三张牌”,支持以数字化推动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构建全省一体化的禁毒、反恐、林业、农业、气象等大数据中心体系。支持区块链产业试验区建设,支持工业“互联网+”和加快发展智能制造。支持社会治理创新。全力支持以“一部手机办事通”引领智慧政务,推动智慧城市、数字乡村、智慧教育和数字化医疗建设发展。

4.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完善财政支农投入稳定保障机制,完善涉农资金整合机制,筹措安排资金21亿元,支持改善农业农村发展支撑条件,提升耕地质量,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等三大体系,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大对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推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筹措安排资金10.5亿元,支持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振兴计划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强化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向“三农”领域的信贷投入。省级财政筹措安排资金8亿元,完善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村组干部待遇标准提高。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改善农村电子商务配套设施。

推动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围绕打造“一核、多中心、网络化、开放型”的新型城镇化体系,支持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支持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提升滇中等地区的引领带动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补政策,积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财政支持特色小镇奖补政策,着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支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5.持续加大“五网”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

筹集财力加快基础设施补短板进程。积极支持以综合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物流为主要内容的“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政筹措安排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和前期工作经费35亿元,支持做好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支持实施“四个一百”等重点项目建设计划。

持续加力支持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省级财政筹措安排资金100亿元,比2018年增加25亿元,支持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工程和美丽公路建设。省级财政筹措安排资金40亿元,比2018年增加10亿元,支持铁路建设。省级财政筹措安排资金38亿元,比2018年增加6亿元,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及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省级财政筹措安排资金19亿元,支持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养护,筹措安排资金5亿元,支持航空网建设。

不断加大水利等基础设施投入力度。除继续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外,省级财政筹措安排水利建设资金32亿元,继续做好省水投公司资本金注入工作,加快推进滇中引水、重点水源工程、大中型水库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安排一部分财政资金,支持加快能源、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

6.促进扩大对外开放、区域协调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

支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充分发挥云南在“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和对外开放战略中的区位优势,筹措安排资金13.8亿元,落实稳外贸、促出口系列政策,抓实绿色食品出口、外贸新增长点培育、加工贸易、跨境电商等举措,支持口岸建设和企业走出去。筹措安排资金0.6亿元,支持打造“永不落幕的南博会”。深化沿边金融综合改革,加大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新发展银行等外贷项目争取力度,提升利用外资水平和质量。支持建设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和“智慧口岸”,规范口岸市场化经营性收费管理。推动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落地见效。研究实施财政体制、税收和资金支持政策,支持跨境合作区、保税区等对外平台建设和发展。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体系。推动转移支付资金向深度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境地区和管理绩效较好地区倾斜,进一步缩小区域间财力水平差距,推动解决我省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全面落实增收留用和税收增收以奖代补政策,坚持保障激励并重,更加注重激励、奖惩结合,推动州(市)、县(市、区)因地制宜、利用优势发展产业,壮大财源,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优化区域发展政策措施,激励推动昆明、玉溪、滇中新区等加快发展,鼓励推动其他地区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

促进边境民族团结进步。支持全面实施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新增安排资金3.5亿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支持实施第三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工程。扎实推进第二轮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三年行动计划,有效改善沿边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筹措安排资金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实施“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推普攻坚工程。支持宗教事业和顺有序发展。

7.支持最美丽省份和平安云南建设

支持建设美丽县城和特色小镇。2019—2021年,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40亿元、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统筹其他资金60亿元,持续支持实施美丽县城建设三年行动,围绕“干净、宜居、特色”三大要素,用3年时间对全省县城进行改造提升,对每年获得评选表彰的“美丽县城”实施奖补。持续安排22.5亿元,对每年获得评选表彰的15个高质量示范特色小镇实施财政奖补。

支持实施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全面落实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财政支持政策,充分激励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质增效。省级财政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为抓手,支持乡村治理。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万村示范行动、每年3000个美丽乡村建设和村镇规划建设管理。

支持实施“厕所革命”。研究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城镇实施“厕所革命”,全部消除所有城镇建成区旱厕。结合薄弱学校改造,全面开展学校厕所标准化建设工作。结合支持智慧旅游和全域旅游,实现重点旅游城市A级厕所全覆盖。省级财政筹措安排资金20亿元,重点支持农村“厕所革命”。

积极支持平安云南建设。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安信息化建设、便民措施、公安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加强资金保障。健全稳定投入保障机制,支持全省开展反恐、重大安保、禁毒大数据中心、反恐大数据中心、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强边固防、打好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支持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放心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强化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构建全方位的公共安全防范体系。

8.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省级财政足额或超额安排资金保障省级教育、社保、卫生健康支出责任。

支持有质量的教育优先发展。围绕教育经费“两个增长”,加快补教育短板。省级财政安排教育支出130亿元,比上年增长16.1%。筹措安排资金83亿元,支持推进教育均等化,健全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费保障机制,将各阶段的生均经费政策和资助政策落实到位,促进各阶段教育均衡发展。贯彻落实教育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省级财政筹措安排资金36.7亿元,对下实施补助。积极推进学前三年行动计划和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支持普通高中“扩容提质”。支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中小学师资的素质和水平,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村优秀教师予以奖励。筹措安排资金8亿元,持续支持云南大学“双一流”建设。继续提高本科高校生均经费拨款水平,至2019年达到1.4万元/年,推动省属高校深化改革和内涵式发展。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着力推动教育扶贫工作。研究实施激励政策措施,支持推动社会办学和职业技术教育。

大力支持就业创业。筹措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12.2亿元,完善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提升行动,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群体和就业困难人员多渠道就业。支持实施万名青年见习计划,扩大见习补贴范围,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保障体系,推动“双创”向新行业新技术新业态扩展。做好去产能职工安置、精准就业帮扶等工作。

持续支持“健康云南”建设。省级财政安排卫生健康支出102.9亿元。筹措安排资金13亿元,支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公共卫生服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及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等。筹措安排资金4.6亿元,支持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建立大病、慢病等筛查、预防、诊疗体系建设,继续支持云南阜外心血管病医院,支持引进高质量医疗资源进入云南,支持乡村特别是贫困地区乡村医护人员医德医术的培训提升。支持中医药服务能力体系建设。支持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支持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方案。积极支持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继续安排资金2亿元,支持三甲医院建设和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

强化民生兜底保障。省级财政筹措安排资金46.6亿元,用于支持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加大大病保障力度。推进基本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合理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信息化。多渠道支持残疾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做好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筹措安排资金5亿元,支持城镇棚户区改造,筹措安排资金30亿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统筹支持农村“4类重点对象”无力建房户危房改造工作。保障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严格落实国家优抚政策。

支持文化体育等事业发展。筹措安排资金15.7亿元,支持实施基层文化补短板攻坚工程,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等。加快推进“文化云南云”、公共文化服务大数据平台和“国门文化”建设工程,打造“云南文化精品”。筹措安排资金1.6亿元,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云南广播电视事业转型发展。积极支持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落实财政支持足球改革发展相关政策。支持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完善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

9.帮助基层缓解财政困难

加强对各地财政管理的指导帮助。监督指导各地统筹财力合理安排预算,督促县(市、区)安排不甩硬缺口,确保基层财政“三保”落实到位。大力推进地方财政标准化平台建设,实施财政运行预警分析,及时动态掌握各地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坚决守住基层“三保”风险底线。

放权让利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努力打造权责清晰、财力协调的财政管理体制。结合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收入划分改革情况,明晰各级财政保障责任。完善省与各地财政收入划分,按照建立地方税体系的要求,加大放权让利力度,调动各地加快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增强县域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活力。

积极推动财力下沉。紧扣保基本、兜底线的要求,在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支持的基础上,加大对下倾斜补助力度。2019年省对下转移支付预计增长7%,增幅高于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2个百分点。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8%,专项转移支付增长6.5%。继续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托底线、促脱贫、奖绩效的思路,推动财力向财政贫困地区和绩效管理成效较好地区倾斜,转移支付情况将根据年度执行中收入以及中央补助情况进行调整。

健全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支持鼓励经济发达乡镇、特色镇、工业园区所在乡镇恢复一级独立预算,巩固乡镇财政地位。按照“谁发展、谁受益,发展快、受益多”的原则,采取提高乡镇收入分成比例等手段,提高乡镇积极培财源抓收入的积极性。突出加强乡镇财政建设,推进乡镇财政信息化,提高乡镇财政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确保完成2019年预算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建设高质量财政

不断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应收尽收,围绕年初确定的收入预期目标,突出重点税种征管,强化纳税服务和管理。充分发挥稽查“利剑”作用,堵塞收入漏洞,做好各项税收的清缴清算。确保主体税种和附加税种同步征收到位,足额入库,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不断提升预算执行质量。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强预算执行监测分析,提高预算执行效能。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全覆盖。健全财政资金动态监控体系,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加强库款管理。

不断提升公共财政公开透明质量。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切实提升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质量,提高公开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强化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考核和行政问责制度。

(二)强化财政保障能力

以产业发展和经济发展推动培植财源。完善强化财政支持产业发展和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云南省财政税收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暂行办法》,对各地大力培植财源、实现地方财政税收增收及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给予奖励,并对乡镇增收提高奖励幅度,激励各地强化自我“造血”意识,激发和调动各级政府培植财源、加快发展的积极性。

大力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抓住机遇,及时研究国家的各项转移支付补助政策,全面加强向财政部等国家有关部委的汇报请示力度,不断增强向上争取支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千方百计争取更多支持。完善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目标考核办法,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各级各部门共同争取中央支持的积极性、主动性。

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创新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投入方式,解决制约其发展的融资难、担保难等“瓶颈”问题。创新财政投融资方式,高质量推进PPP项目落地实施,推动实现行业引领、区域带动和创新示范效应。鼓励通过发行债券,构建财政金融高效合作新模式。加大与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的对接,争取更多项目落地云南。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吸引信贷资金、社会资本、企业资金投入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制定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中期发展规划。

(三)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控

强化专项债券项目前期准备。合规合法开好支持全省重点项目融资的“前门”,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审核以及发行前的准备工作,确保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下达以后,项目成熟一批、债券发行一批、项目施工一批,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夯实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主体责任。按照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方案各项要求,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稳妥化解存量债务,确保完成年度政府债务化债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

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继续完善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及时向各级政府通报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结果,对列入风险预警和提示名单的高风险地区,督促多渠道筹集资金消化存量债务,逐步将风险指标控制到警戒线以内。做好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实施政府财政重整计划。

(四)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推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按照体现基本公共服务受益范围、兼顾政府职能和行政效率、实现权责利相统一、激励地方政府主动作为等原则,加快省以下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交通、科技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按照中央收入划分改革要求,制定出台省与各地收入划分调整方案。调整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出台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科学合理做好预算编制,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项目支出通用定额标准和以部门为单位的专用定额标准。健全完善项目库管理,把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政策措施、部门履职尽责需安排的重点支出,全部纳入到项目库优先安排,切实扭转“资金等项目”的状况。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建立财政资金“能进能出”的决策机制。严格保障省级支出责任,分类分档设置部门预算机动经费,赋予部门预算统筹自主权。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深化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改革,加大赋权力度,充分调动各部门积极性,破除财政资金各自为政、零星分散、结构固化、效益不高的问题。强化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做好人员、车辆、资产等基础信息管理。

全力推进税制改革。全面落实减税降负政策,切实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做好环境保护税税额标准调整衔接工作,支持生态文明排头兵和最美云南建设。推进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落实好增值税改革,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按国家统一部署做好水资源税改革工作。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配合做好税收立法工作。

(五)深入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

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强调成本效益,持续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在“全方位”上促落实。实施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推进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促进部门整体效能提升;实施政策和项目绩效管理,将支出政策制定、实施和结果纳入绩效管理,关注政策落实及效益、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

在“全过程”上实突破。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开展预算审核和事前绩效评估,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向预算决策拓展。继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

在“全覆盖”上提进程。在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基础上,将范围进一步拓展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并纳入全过程绩效管理。

(六)提高财政管理能力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指导,严格落实人大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完善建议、提案办理机制。坚决查处各类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全社会群众监督、舆论监督。

加大审计、监督检查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建立完善“问题整改台账”,盯住问题,边查边纠正,逐项整改。注重举一反三,认真分析查找隐患,经常性组织自查自纠,坚决杜绝屡查屡犯、屡改屡犯等现象。将财政专项扶贫政策执行、扶贫资金安排拨付和使用情况作为财政监督检查的重点,重点关注、重点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建立财政专项资金重点监督和日常监管工作机制。

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加快制定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清单和普法责任清单。结合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双随机一公开”、政府诚信平台建设、联合激励惩戒等,继续做好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工作。贯彻实施政府会计改革,确保《政府会计制度》全面实施。围绕“放管服”改革,深化财政系统行政审批改革。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省政府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系机制,做到联系服务全覆盖、接受监督全方位。强化落实法定事项报告、建议提案办理、民生工程视察等机制,主动征求、广泛听取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进一步深化预算联网监督,自觉在人大、政协监督下依法加强财政管理。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监督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和各项财政发展改革任务,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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