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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市政府
- 省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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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省属有关事业单位,中央驻滇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101号)精神,经报省委、省政府批准,现将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隶属关系和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归口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领导,仍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二、核增副处级机关纪委书记领导职数1名。
三、核减行政编制3名。
四、将人事处与机关党委合署办公,相应核减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
调整后,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设13个内设机构和省民族宗教工作队、机关党委(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46名(含省民族宗教工作队编制20名、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5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16名(含省民族宗教工作队常务副队长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主任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6名(含省民族宗教工作队副队长2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副主任1名)。其他机构编制事项维持不变。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