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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省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张国华 副省长
副组长:茶忠旺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蒋兴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杨榆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王德耀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艾东 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
邹 宁 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云昌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成 员:田虎青 省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浦丽合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赵祖平 省司法厅副厅长
谢 群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万 勇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马德芳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王平华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张新弘 省水利厅副厅长
殷永炜 省国资委主任助理
李 晗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邓培煜 省信访局副局长
刘宗根 省法院副院长
施建邦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 驰 省总工会副主席
刘卫民 省税务局副局长
朱 斌 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主任由谢群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研究审议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地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负责领导小组重要工作的组织安排和筹备工作,负责组织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