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部门
- 省市政府
- 省政府部门
- 州市政府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和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贯彻落实情况请于2019年12月10日前书面反馈省政府办公厅。联系人及电话:陈贤勇,0871-63606959。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