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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云南省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精神,加快实施“云上云”行动计划,进一步扩大和升级我省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拓展信息消费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努力扩大信息消费覆盖面,着力优化信息消费环境,强化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不断释放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加快推动信息消费持续增长,推动消费升级、产业转型和民生改善,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信息消费规模突破11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信息技术促进消费成为经济增长新亮点,新型信息产品有效供给,信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平台的新型消费快速增长,线上线下协同互动新型消费模式逐渐普及。信息技术在产业发展中发挥“倍增器”作用,产业发展带动信息消费升级效果明显。全省率先开放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大数据整合共享、开放开发、产业培育取得突破,“云上云”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宽带云南”建设全面完成,全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达到全国发达地区水平,与全国同步建成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网络提速降费取得明显成效。着力提高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和业务系统安全防护水平,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安全可信、高效便捷、公平有序的信息消费环境基本形成。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提速升级,夯实信息消费升级拓展根基
促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提速升级。持续开展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升网络性能,拓展网络覆盖广度和深度。同步开展城域网和骨干网扩容,提升节点处理能力,合理配置网络资源,提升城域和骨干承载能力。持续开展老旧小区光改工作,着力扫除光纤宽带网络覆盖盲点,提升宽带网络覆盖深度。推进大容量网络技术部署,推广部署千兆光纤网络,面向中小企业、商业用户和部分有需求的家庭用户全面提供千兆宽带接入能力。在城市地区、人流量大的区域开展4G网络补点建设和网络优化工作,消除信号盲区,扩大网络容量,提升网络速率,改善用户体验。进一步加快农村地区4G网络建设进度,扩大网络覆盖面。积极参与第五代移动通信推进工作,与全国同步启动商用。加快全省物联网基础设施部署进度。提高农村地区宽带网络水平。推动光纤宽带网络向自然村延伸,到2018年底,完成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延伸工程300个自然村通宽带任务。持续实施“百兆乡村”等示范工程,逐步提升农村地区宽带接入能力。加大农村地区4G网络建设力度,推动4G网络进一步向自然村延伸。到2020年,全省村委会及村委会所在地学校和卫生所实现100%通光纤,4G网络自然村覆盖率超过80%。
推进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政务云、工业云、农业云、商务云、益民服务云、智慧城市云、区域信息服务云建设。推动教育、医疗、旅游、林业、交通物流等重点领域行业云和大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并力争成为支撑全国乃至辐射南亚东南亚的行业大数据服务平台。
增强广电融合媒体制播能力、服务能力、传输覆盖能力。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广播电视台建设融合媒体制播云平台,构建有线、无线、卫星与互联网融合媒体服务云平台,推动广电融合媒体服务云与制播云协同联动、融合创新,共同构建广电媒体云,丰富高清、互动等视听节目。全面实现广播电视传输网络数字化,到2020年,基本关闭模拟电视,逐步减少标清频道,提升高清频道传输覆盖能力。
(二)创新生活信息消费业态,提升便民惠民信息服务水平
推动数字出版产品和网络视听节目精品生产,丰富数字创意和内容服务。加快发展数字出版产业,积极鼓励出版单位和网络从业单位创造条件,主动推进传统新闻出版业与数字新媒体融合发展,充分利用传统新闻出版单位资源优势,力争推动电子图书、数字报刊、手机出版物等数字产品多样化发展,切实丰富网络信息内容。推动网络视听节目繁荣发展,推动全省电台电视台与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内容生产、传播渠道、技术平台、机制体制、经营模式等多方面深度融合,全省广电、电信双向进入取得实质性进展,基于三网融合的交互式电视(IPTV)、手机电视和数字高清及超高清电视等新型业务应用取得快速发展。
实施数字内容创新发展工程。支持鼓励对艺术品、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文化文物单位馆藏等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转化和开发,开发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数字文化产品,提高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等文化场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创新交互体验应用,带动公共文化资源和数字技术融合发展。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大力发展网络文艺,丰富网络文化内涵,推动优秀文化产品网络传播。鼓励生产传播健康向上的优秀网络原创作品,提高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网络表演、网络剧(节)目等网络文化产品原创能力和文化品位。
加快在线教育发展。数字教育资源基本覆盖高校公共基础课程和各专业领域,课堂与实训室数字化教学资源、数字化场馆资源和数字图书馆资源等实现互联互通。加强高校数字图书馆建设,不断更新和完善电子图书、电子期刊、论文数据库等图书文献信息资源。发挥“云南省高校慕课平台”、东西部高校课程共享联盟、全国地方高校UOOC(优课)联盟等作用,进一步推动全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共享,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实施健康信息惠民计划。加快推进统一的省、州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快推进政府主导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远程医疗“乡乡通”工程,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2020年,远程医疗实现乡镇全覆盖。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大力开展“下级检查、上级诊断,上级开方、下级实施”服务,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构建医院综合信息平台,完善平台应用功能,充分发挥信息化在优化就医流程方面的作用,积极推进“以病人为中心”的智慧医疗建设,切实提高健康咨询、预约挂号、预约诊疗、诊间结算、检验检查结果推送、智慧医保等业务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大力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汇集、存储、挖掘、分析和应用,强化健康医疗大数据政策体系建设,营造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环境,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在中医药养生、健康养老、健康服务、健康文化、体育健身、医疗旅游、健康环境、健康饮食等领域应用。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与应用,激活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连续记录。利用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支撑,引入第三方机构,发展基于家庭康复和慢病管理服务,提供网上药店、药品配送、医疗保险、家庭护理、康复指导等延伸服务。
全面推进云南旅游数字化建设工作,实现“一部手机游云南”。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着力打造“世界一流、国内领先”的云南旅游大数据中心、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旅游综合管理平台,全面汇聚实时采集“吃住行游购娱”旅游要素企业,公安、交通运输、工商、测绘、通信、气象、边防、金融等旅游关联公共服务领域,互联网、旅游电商平台等第三方平台数据信息,力争到2018年底推出数字旅游“云南版”,推动旅游产品业态创新、发展模式变革、管理服务提升。
开展智慧高速试点。以昆明—大理—丽江高速公路为试点段,按照“自动感知、高效协同、智慧服务、运营创新”的原则,通过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等一系列技术集成创新应用,服务于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和公众出行信息等业务,实现具有云南特点的智慧公路建设与运营管理模式创新。加强重点营运车辆运行状态及运行环境全过程安全闭环信息化系统建设,升级全省25万辆客运车辆定位、监控一体化监测终端;加快推进全省重型货车动态监管终端安装工作,推动北斗模块成为车载导航设备的标准配置,提高重型货车动态监管终端在线率,到2020年,实现全省3万辆“两客一危”车辆安全闭环全面监管,初步建成“人便其行、货畅其流”的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平台。
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建设工程。大力推广和应用“云农12316”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创新信息进村入户推进机制,建立健全专家及信息员队伍,完善农村基层信息服务体系。推进“益农信息社”建设,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的“六有”标准,提升“益农信息社”硬软件设施建设水平,重点培育一批资源配置好、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村级示范社。探索建立可持续运营机制,充分引入市场机制,因地制宜、整合资源,推动“益农信息社”与金融、邮政、通信、电商等运营商、平台服务商合作,引导“益农信息社”与村委会、村级电商服务站、村邮站、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基层站点融合发展。
大力发展农村电商。依托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幅提升网络经营能力,实现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农村特色旅游网络化经营。推进特色产业与电商融合发展,结合“一村一品、一县一业”,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设网店、微店等,发展农产品线上销售、大宗交易、订单农业等电商业务。推进实施农业农村电商品牌化战略,强化农产品标准化、精深化、差异化加工和包装设计,挖掘农产品文化内涵和功能,加强线上线下宣传,打造一批富有地方资源特色、品质特色、功能特色和文化内涵,市场知名度高、竞争力强的农产品电商品牌。
积极稳妥推动跨境电商发展。建设云南跨境电商园区,全力推进南亚东南亚跨境电商辐射中心建设,承接国家战略部署和打造区域性“21世纪的数字丝绸之路”。在空港、高铁、地铁、学校、医院、社区、景区、超市等地设立跨境电商O2O体验机;在跨境电商园区、特色旅游小镇开设跨境电商O2O快闪店。设立海外线上线下展销中心,建设本国语言版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网络和交易平台,布设跨境电商海外仓和展销中心及O2O体验机。通过建设线上线下营销网络,实现线上线下互动,将云南“一村一品、一县一业”推向南亚东南亚以及国际市场,同时将南亚东南亚国家优质商品引进我国,满足国内、国际市场消费需求。
(三)推广公共服务信息消费模式,增强高效均等便民利企在线服务能力
积极探索重点行业领域大数据开放开发模式。建立政府和社会互动的大数据采集形成机制,探索“政产学研资用”相结合的大数据协同创新发展机制,构建统一的行业大数据交换、交易平台,重点培育20个以上行业领域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和骨干企业,从数据采集、数据生产、数据汇集、数据加工、产品研发、交换交易、融合应用、支撑服务体系、新业态构建等多个层面,建立我省大数据产业链。鼓励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等数据资产所有权人采取授权、交换、交易和合作等多种形式,将自有数据按照市场化原则、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等法则,授权或委托平台公司开放、开发和利用。
构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南方丝绸之路空间信息走廊”,建设“人文环境及自然环境的地理空间信息服务平台”及“南方丝绸之路经济带大数据服务中心”,支撑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资源、环境、科技、文化、旅游、物流、交通等领域应用。
组织建设面向工业领域的工业云公共服务平台和工业大数据中心,为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基于云的普遍应用。支持重点工业企业构建企业云平台,加强企业工业大数据中心建设,鼓励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利用企业私有云为产业链企业提供有偿工业云服务,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商务协同,提高行业整体运营水平。鼓励引导有关企业和运营商建设面向全省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云服务平台,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助推信息消费纵深拓展。
建设覆盖全省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着力打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群众工作“最后一公里”,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基本实现线上办理和查询,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医保+医疗”应用模式,逐步扩大覆盖范围,积极探索医保移动诊疗、慢特病药品配送、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等医保医疗服务。
建设云南智慧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梳理我省交通运输行业数据资源,整合物流基础设施、资质信用、物流资讯、基础地理空间信息,以及全省70余万辆营运车辆、140余万从业人员和45万余户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等基础数据,开展物流数据监控、统计分析、大数据挖掘等,建立交通物流大数据分析模型,加强对重点营运车辆运行状态及运行环境的全过程安全闭环监控管理,提高交通物流安全公共信息服务水平。
(四)培育行业新兴信息技术服务生态,推动面向信息消费全过程支撑服务创新
广泛普及企业电商营销方式。支持骨干企业搭建行业电商、跨境电商等新型营销平台,建设线下品牌集成体验店,鼓励和引导中小制造企业广泛开展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挖掘的新媒体品牌推广网络精准营销及线上线下虚实结合的体验式营销,提升“云南制造”品牌价值和竞争实力。开展工业电商应用示范工程。每年选择20户企业开展运用电商强化供应链管理示范;大力推广O2O商业模式,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电商应用率达到85%。
积极推动基于互联网平台“双创”深入发展。依托省级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产业创业园等平台,加快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推进“双创”平台在协同研发、交流合作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支持制造企业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鼓励现有各类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与制造企业开展合作,打造资源富集、创新活跃、共享共赢、高效协同的“双创”新生态。支持制造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各类创新平台,实现“产学研”“双创”资源的深度整合和开放共享。
加快提升信息技术服务能力。积极发展咨询设计、信息技术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软件测试评估、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等信息服务,以咨询服务为牵引,推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和软件产品研发应用互动,促进软件产品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化。
(五)增加多样化新型信息产品供给,推动新型信息消费升级
发展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大力培育面向南亚东南亚的信息通信设备、物联传感设备、北斗导航设备、电子产品、机电产品、电子元器件、机器翻译产品等制造业,做大电子基础材料、金融电子、光电子等优势特色产业,提高产业辐射能力。依托省内优势龙头企业和引进外部企业,进一步提升金融、财税专用设备整机方案设计能力,大力发展手机支付系统、联机交易、中间业务处理、联网智能化自助服务及指纹识别、智能卡系统集成等技术,开发多应用支付终端系列产品和金融自助服务终端新设备、新型专用打印机、金融电子设备核心功能部件等产品。积极推动以卫星通信、卫星导航、卫星遥感为主的卫星技术应用,着力开发应用芯片及智能终端,加强应用软件开发,形成芯片开发、终端制造、数据应用产业链,促进卫星数据在国土资源调查、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管理、环境保护、防灾减灾、道路交通管理、城市管理、公共安全等行业的应用。
开展新兴业态培育专项工程。积极布局新型智能软硬件产业,推动智能穿戴、智能家电、智能载具、工业及服务机器人、无人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制造业快速发展。加快计算机视听觉、生物特征识别、复杂环境识别、自然语言理解、新型人机交互、智能决策控制等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布局,推动文献、语音、图像、视频、地图等多种类型数据训练资源库和基础资源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研发具有深度感知、智慧决策、自动执行功能的智能制造装备及智能化生产线,鼓励实施制造业资源有效协同、网络改造升级、工业数字化仿真建模及智能分析等工业控制与信息安全产品、服务研发及产业化,推动传统优势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引导产业向“产品+服务”转型升级。
着力推动移动互联网产业及应用发展。大力发展即时通信、门户网站、社交翻译软件和跨境电商、物流、呼叫中心、金融结算等翻译应用软件。发展移动电商、移动支付、移动娱乐、移动阅读、移动社交、移动定位、移动教育、移动医疗、可穿戴设备、移动车联网等移动互联网产业。加快物联网建设,增强物联网核心元器件和传感设备研发制造能力,实施物联网在我省工业、农业、服务业重点领域应用示范工程,提高物联网应用普及率。
加快发展区域通信增值服务、信息内容服务、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运用服务。加强与区域间各国合作开发信息服务内容,推进区域信息门户、社交网站、跨境电商、数字信息内容分发、文化旅游、北斗导航、空间地理信息、机器翻译、呼叫中心等平台建设,合作开发服务内容,扩大业务种类、创新服务模式,做大做强区域大数据服务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六)优化信息消费环境,推动信息消费持续健康发展
深入推进“放管服”,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基本形成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全力构建面向信息消费的企业信用体系,健全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增强企业自我约束机制,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提高企业信息透明度;强化企业信息归集机制,实现企业信用监管、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和社会共治。强化假冒伪劣源头治理,建立完善重点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清晰可追溯的责任体系。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消费维权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群众消费信心。
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社会资本对信息消费领域的投入。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互联网企业,依法享受相应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及资料,及时办理纳税人提出的优惠政策事项。
强化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突出数码电子、家用电器、服装鞋帽、儿童用品、汽车配件等重点产品,有针对性地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推进抽检结果线上线下共同适用。集中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推进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提升商品质量和有关服务领域监管执法效能。
推动信息消费成本下降。推动基础电信企业深入挖掘网络降费潜力,合理降低宽带网络接入、数据流量使用等网络资费,支持信息消费发展。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发展电子支付手段,逐步构筑电子支付渠道与固定网点相互补充的业务渠道体系,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加快电子银行和自助设备替代固定网点的进度,引导农村偏远地区客户使用移动支付手段。以小额支付应用为切入点,实现移动金融及金融IC卡创新产品在公共汽车、地铁、出租车、停车场、高速公路缴费、公共事业缴费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鼓励从事网络支付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服务电商发展,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支付服务,提高支付效率。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健全用户身份及网站服务等信任机制,全面规范个人信息采集、存储、使用等行为,加大对窃取、贩卖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行为,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深入推进互联网管理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移动应用程序和应用商店网络安全管理,规范移动互联网信息传播,加强巡查治理网络违法有害信息,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生态。
实施消费者信息技能提升工程。每年选择部分地区开展100个以上信息技能培训项目,普及信息应用、网络支付、风险防范等知识。组织开展信息类职业技能大赛,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开展信息技能培训。以县为单位举办覆盖所有乡镇的信息进村入户培训班,重点对“云农12316”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移动客户端使用、后台管理、用户推广等进行宣传培训,提高农村消费者使用信息网络、信息终端、APP软件等的操作技能。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认真解决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细化目标要求,贯彻落实工作负责人制度,建立符合实际的考核考评机制,加强各项工作落实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要将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纳入政府重要工作,因地制宜研究制定促进激励信息消费升级的政策措施,推进本地信息消费健康快速发展。
(二)强化财税金融支持
现有产业发展基金和有关财政专项资金,要对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给予支持。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扶持,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及稳增长政策,促进社会资本对信息消费领域的投入。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适合信息消费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三)加强统计监测
研究完善信息消费统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可测量、可落实的评价指标,建立信息消费评测工作机制,加强对有关部门及各州、市、县、区推动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工作监测评价,客观衡量信息消费发展水平。
(四)加强宣传推广引导
深入开展促进信息消费宣传工作,加强对信息消费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和典型应用案例的宣传推广。重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数字化、网络化传播推广,培育新型信息消费需求,积极引导公众养成健康、向上的信息消费习惯,营造有利于信息消费升级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