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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2018年,省人民政府承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3件、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25件,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昆明市人民政府等13个州、市人民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等34个省政府系统承办单位研究提出答复意见。各承办单位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交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的通知》(云政办函〔2018〕5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交办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8〕42号)要求,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与人大代表和提案者充分协商,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按照要求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了办理意见,为省人民政府做好2018年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全省16个州、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系统77个承办单位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647件、省政协提案708件。各承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8〕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督办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8〕3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21号)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严格工作规范,压实办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工作实效,提升人大代表和提案者的满意度,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稳步推进。目前,除部分重点建议、重点提案正在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的要求办理外,大多数承办单位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办理工作。
尚未完成办理工作的承办单位,务必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办理进度,确保依法依规完成2018年的办理工作任务。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检查督办,对经审查可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于2018年9月底前,在本单位网站设立的专栏予以公开,并抓好答复中承诺事项的推进落实,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提案者和社会关切,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人大代表、提案者及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围绕省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点督办事项(规范答复、限时办结、沟通协商、办理结果公开和重点建议、重点提案的办理落实),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突出制度建设、办理成果和工作亮点,找准存在问题,明确改进措施,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一式2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公开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送省政府办公厅(议案处,电子文本发至yac1111@163.com),书面总结同时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附件:1.2018年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办复进度统计表
2.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公开情况统计表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