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省委、省政府文件
【字体:
来源:云南日报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

(2018年8月26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全面提升我省发展质量水平,结合云南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将质量强省战略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全面提升质量水平,为加快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实现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奠定质量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坚持优质发展、以质取胜,将高标准、高质量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目标,把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作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真正形成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把增进民生福祉、满足人民群众质量需求作为提高供给质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全面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的质量水平、质量层次和品牌影响力,促进质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坚持以企业为质量提升主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提高决策者、经营者、管理者、生产者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素养,不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坚持以创新为根本途径。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引导各种创新要素向产品和服务的供给端集聚,推动技术创新和质量创新,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以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产业质量和发展水平。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优势和保障能力明显提高,供给质量明显改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质量强省战略取得明显成效,质量对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贡献明显增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

  ——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质量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中高端产品、高附加值和优质服务供给明显增加。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力争达到西部领先水平。农产品向绿色有机方向发展,主要农产品综合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水平和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优质工程、精品工程比例逐年提高,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高速公路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服务业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的自主品牌。

  ——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坚持走“两型三化”高质量发展路子,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传统优势产业实现价值链升级,重点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质量效益特征更加明显;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高端化拓展,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提升;打造一批知名度较高的品牌企业。

  ——区域质量水平整体跃升。质量强州(市)、质量强县(市、区)深入推进,区域特色资源、环境容量和产业基础等资源优势充分发挥,产城融合、城乡一体化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和质量提升同步推进。产业聚集区的主体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更加合理,综合竞争力和区域性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境外经贸合作区等开放平台功能进一步发挥。打造一批特色小镇和区域知名品牌。

  ——质量技术基础支撑能力不断加强。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立足传统优势产业、重点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构建质量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一批关键性的质量技术基础设施项目。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能力建设不断完善,技术水平、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1000项以上,最高计量标准达到150项以上;主导或参与制定修订国家和行业标准每年达到30项以上;高标准建设5个以上国家级和省级产品质检中心、计量测试中心,为产业转型升级、社会治理等提供技术支撑。

  二、全面提升质量水平

  (四)增加高原特色农产品、食品药品优质供给

  提升高原特色农产品优质供给。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认真落实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总体部署,聚焦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坚果、咖啡、中药材、肉牛等重点产业,建立健全种植(养殖)绿色标准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认定),促进高原特色农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高原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评估、检验检测和追溯体系。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试点,扩大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规范农药、抗生素、激素类药物和化肥使用。

    提升云南特色食品药品优质供给。以精制茶及茶产品制造业、鲜花制品及制糖业、水果及坚果加工业、蔬菜加工业、咖啡制造业、酒及饮料制造业、营养及保健食品制造业、肉类食品加工业等为重点,推进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品质提升,开发新产品,提高附加值,不断增强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健全追溯体系,增强统一性、专业性、权威性,为食品药品安全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推进云南特色食品、民俗食品等产品的安全性评价和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标准备案管理。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推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严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3年提升工程。积极推进“中国好粮油”云南行动计划。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标准提升行动计划,加快制定我省地方习用药材、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制剂的标准和规范。开展药品注射剂再评价工作,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加强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鼓励中药饮片一、二、三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支持中药生产企业向中药材产地和中药饮片生产延伸。

    (五)促进消费品提质升级

    实施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以轻纺、家电、民族工艺品等行业为重点,引导企业在产品开发、外观设计、产品包装、市场营销等方面加强创新、引领创意,提高产品层次,进一步优化消费品品种结构;支持鼓励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先进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质量;开发设计高附加值时尚产品,扩大有效供给。加快构建具有云南特色的消费品标准体系。引导企业向社会公开质量承诺,加大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公开力度,为消费者选购优质产品提供真实可信依据,提振消费信心。

    (六)提升装备制造竞争力

    贯彻《中国制造2025》,以智能化为主攻方向,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和智造产品,在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高档数控机床、轨道交通物流装备、电力装备、特色农机、节能环保装备、通用航空及无人机、机器人、增材制造等重点领域,加快智能化改造,推进智能设备和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形成特色突出、区域带动、错位发展的格局,全面增强装备制造业的质量竞争力。

    (七)提升原材料供给水平

    在水电铝材一体化、水电硅材加工一体化和铜、铅、锌、锡等有色金属原材料领域,加强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引导企业对标先进技术标准,提升材料性能和品质。加快高端材料研发创新,在有色及稀贵金属新材料、液态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稀土材料等领域,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可靠性和一致性,形成高性能、功能化、差别化的先进基础材料供给能力。加快钢铁、水泥、煤炭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勘察、评价、开发和利用,稳步推进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严格固体废物口岸监管。

    (八)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健全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强化工程建设风险预控管理,加强风险分析与评估,完善风险控制措施。建立工程质量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管控。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积极推广工艺监测、安全预警、隐蔽工程数据采集等设施设备在施工管理中的集成应用,提升项目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工程结构安全关键指标的实时监测与分析,积极探索智能预警技术,确保工程结构安全状态可知、可控。优化施工组织,合理安排工序,提高设备使用效率,降低施工能耗。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部品部件生产、检验检测、装配施工及验收质量标准体系,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建立以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为核心内容的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积极培育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

    (九)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

    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在旅游、文化、餐饮、养老、家政等重点行业,先行启动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不断提升标准化、特色化、便利化、品牌化水平。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智能化养老服务体系。鼓励家政企业创建服务品牌。发展大众化餐饮,加快推动滇菜“走出去”。推动旅游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云南民族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旅游商品、纪念品及演艺产品,深化旅游标准化建设,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工作。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推进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多式联运发展,提高运输安全保障和服务质量。推进物流业标准化建设,促进物流服务体系高效运转。推进电子商务规制创新,加强电子商务产业载体、物流体系、人才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电子商务服务质量。探索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模式创新,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品牌。发展工业设计、计量测试、标准试验验证、检验检测认证等技术性服务业。提升银行服务、保险服务的标准化程度和服务质量。加快知识产权监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水平。开展国家新型优质服务业集群建设试点,支撑引领三次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十)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加快行政审批标准化示范成果的推广运用,实施“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提高行政效能。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逐步实现政务数据统一归口管理、部门数据共享,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提高教育服务质量,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扩大优质职业教育供给,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建立完善“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保障水平。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提高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通信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挖掘多民族优秀文化服务产品,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着力解决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文化服务和供给路径问题。以口岸核心能力建设为抓手,全力保障口岸公共卫生安全。建立健全服务质量测评标准体系,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探索向社会发布服务满意度调查结果,利用市场机制倒逼服务质量提升。

    (十一)加快对外贸易优化升级

    以高原特色农产品、机电、化肥等主要出口产品为重点,开展质量比对,促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构建边贸商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机制。加大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及出口龙头企业的培育力度。依托跨境农业合作、沿边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等产业园区,加快推进质量技术服务的国际化进程。

    (十二)促进中小企业质量提升

    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标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计量检测体系,为企业提供计量、标准、质量、认证、技术性贸易措施、品牌建设等免费咨询服务。建立企业服务档案,分类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和服务项目。鼓励中小企业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树立一批质量标杆。

  三、破除质量提升瓶颈

    (十三)强化质量技术攻关

    在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原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新能源等重点行业开展质量状况调查、质量比对和会商会诊,找准比较优势、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实施共性与关键技术质量攻关。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企业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实施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实现产品的升级换代和质量提升。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推广采用在线检测控制装置、智能化生产和物流系统及检测设备,提升关键工艺过程控制水平,推进实物产品的性能稳定性、质量可靠性和安全性等指标逐步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十四)加快标准提档升级

    改革标准供给体系,在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全面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引导企业主动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完善标准化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促进机制。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加快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探索开展企业自我声明标准评价工作。大力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逐步消除国内外市场产品质量差距。

    (十五)激发质量创新活力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大力开展关键领域的研发创新。在烟草、有色及稀贵金属新材料、精细磷化工、生物医药、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等优势特色领域,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促进质量管理、质量技术、质量工作方法创新,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化转变。探索建立质量分级制度,倡导优质优价,保护企业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社会组织的推动作用,促进企业开展全方位的质量改进活动,建设一批现场管理示范基地、工业计量标杆示范基地、质量创新基地。鼓励企业开展以用户为中心的微创新,多角度挖掘生产、制造、流通各环节的体验价值,激发消费潜能。

    (十六)推进全面质量管理

    推广“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行精益生产、清洁生产等高效生产方式。开展省级工业质量标杆遴选工作,组织企业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引导骨干龙头企业将供应链上中小微企业纳入共同的质量管理、标准管理、供应链管理、合作研究管理等,建立全面质量管理的协同机制,推动全产业链质量水平整体提升。广泛开展质量风险分析与控制、质量成本管理、测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等活动,促进企业提质降本增效。

    (十七)加强全面质量监管

    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实行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以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日用消费品以及电子商务产品等为重点,加大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加强进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质量问题产品专项整治和区域集中整治,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健全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及公布制度,加大行政处罚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全面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和信用修复制度,构建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各项惩戒措施落地。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大力推行旅游综合监管模式,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整治旅游市场秩序,着力打造文明、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十八)全力打造自主品牌

    实施自主品牌培育计划,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推动作用、企业的主体作用和社会的参与作用,健全品牌标准体系、完善品牌培育措施、创新品牌评价机制,打造一批“叫得响”的云南品牌。继续推进中国质量奖、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云南名牌等工作。严厉打击侵犯品牌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云品出滇”工程。依托各类媒体和南博会、昆交会等平台,大力宣传自主品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中央电视台国家品牌计划”,不断提升云南品牌的影响力。

    (十九)推进质量全民共治

    创新质量治理模式,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强化市场主体功能,依法推进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商会作用,规范行业自律。完善质量信号传递反馈机制,鼓励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开展产品质量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公开质量信用评价、顾客满意度测评、供应链品质评价等质量信息,引导理性消费选择,倒逼质量提升。强化质量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四、夯实质量基础设施

    (二十)加强质量技术基础支撑体系建设

    加强计量体系建设。紧扣全省发展重大战略和经济建设重点领域的需求,推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立、改造、提升,健全量值传递溯源体系。积极推进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云南)以及有色金属、生物资源、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烟草等国家级或省级产业计量测试服务平台(中心)建设。引导企业开展计量标准、检测装备的技术更新升级,健全测量管理体系。引导规模及以上工业企业和重点用能单位推行测量管理体系认证。

    加快新型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中药材、咖啡、花卉、液态金属、数控机床、铁路养护、高原型电工及新能源装备等领域标准制定。加快科研成果向标准转化,结合重大科研成果及其产业化项目,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可形成产业或产业链的高新技术标准的制定实施。推进旅游、政务服务、社会救助、物流、信息、健康等重点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深入推进“标准化+”行动。免费向社会公开全部地方标准文本。充分运用行业准入、生产许可、合格评定、行政执法、监督抽查等手段,推动标准实施。

    健全合格评定体系。大力发展检验检测产业,严格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鼓励和推进自愿性认证,持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开展“认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与周边及主要贸易国家间的认证认可国际互认磋商,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

    (二十一)深化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

    积极对接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加强质量基础设施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保持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质量基础设施的系统完整。把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实验室用地、检测设备配备、人才培养引进、绩效分配制度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专项配套支持。完善金融扶持、财政补贴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探索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示范基地建设,助力中小企业和产业聚集区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开展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国际互认及交流合作。

    (二十二)提升公共技术服务能力

    加快计量、标准、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创新“互联网+质量服务”模式,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快培育产业计量测试、标准化、检验检测认证、品牌咨询等新兴质量服务业态,开展一站式服务,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技术支撑。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强化公益属性,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

    (二十三)健全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

    围绕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建立健全技术性贸易措施协同工作机制,开展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跟踪、研判、预警、评议和应对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对外合作交流平台,统筹推进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在质量安全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等方面的国际合作交流,为云南优势产业“走出去”创造有利条件。

    五、完善质量发展政策和制度

    (二十四)健全质量法规制度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推进质量创新、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担保等领域地方立法工作,为质量提升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完善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制度。探索建立产品损害赔偿、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和社会帮扶并行发展的多元救济机制。健全质量统计分析制度,发挥第三方调查评价机构作用,开展科学公正、符合实际的统计调查分析,定期发布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二十五)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

    建立质量发展经费多元筹集机制,鼓励和引导更多资金投向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治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等质量提升工作。建立以质量综合竞争力和标准创新为核心的质量增信融资制度,将质量水平、标准水平、品牌价值等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和贷款发放参考因素。加大对获得国家或省级质量、科技等奖项的企业在金融、项目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在技术改造、科技立项、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加大产品质量保险推广力度,引导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新产品推广应用。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工作。

    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机制。鼓励政府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优质服务。将质量、安全等要求贯彻到采购文件制定、评审活动、采购合同签订的全过程,形成保障质量和安全的政府采购机制。严格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切实把好产品和服务质量关。加强联合惩戒,依法限制严重质量违法失信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十六)加强质量人才教育培养

    加强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质量学科建设。鼓励企业派遣质量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深造学习,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引进国内外高端质量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申报云南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将质量素质培训作为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干部的质量意识和“抓质量”能力。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作用,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青年质量提升示范岗创建、青年质量控制小组实践等活动。将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与云南省科普示范学校认证结合起来,普及质量知识。

    (二十七)建立健全质量激励机制

    完善质量资助和激励政策,加大财政投入,鼓励支持企业和组织积极争创政府质量奖、知名品牌、工程质量奖、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和质量标杆企业等。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研究制定技术技能人才激励办法。建立先进质量管理经验的长效宣传推广机制。对创建国家知名品牌示范、质量提升示范等国家级、省级项目的以及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华老字号、鲁班奖等国家级、省级奖项的给予奖补。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八)加强党对质量工作领导

    健全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加强对质量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质量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质量管理和队伍能力建设,认真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强化州(市)、县(市、区)政府质量监管职责,构建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协同推进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及产业发展质量、区域质量总体水平提升。行业组织、专业社团、研究机构、新闻媒体、消费者等社会各方面要共同参与质量提升相关工作。

    (二十九)严格督察考核

    建立全省质量督察工作机制,探索构建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质量督察工作体系。省实施品牌和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要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日常工作督察,确保质量提升行动顺利推进。加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科学制定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质量工作在综合考评中的分值权重,把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十)加强宣传动员

    各新闻媒体、各行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普及质量有关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报道质量提升的丰富实践、重要成果、先进典型,培育“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将质量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要内容,加强质量公益宣传,创作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弘扬质量文化的优秀作品,提高全社会质量、诚信、责任意识,让“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理念成为全社会的价值追求和时代精神。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具体政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举措和要求落实到位,持续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切实提升质量总体水平。

中国政府网
微信 微博 电脑版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 | 政协云南省委员会 |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检察院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云南网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公众号 微博
曝光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50000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33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476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