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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7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的决定

云政发〔2018〕7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2017年,全省各族人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加快推动云南跨越式发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他们继承和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在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关键时刻,舍生取义,挺身而出,坚决与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作斗争,用实际行动谱写了时代正气之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向社会传递了正能量。为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弘扬社会新风正气,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王加勇和余自达见义勇为英雄群体、邓泽能等4名见义勇为英雄、许有庄等2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惩恶扬善,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和宝贵精神财富,是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希望全省各族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为榜样,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关心、支持、参与见义勇为,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社会风气。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扬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奉献精神,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见义勇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推动法治平安云南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7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名单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注:《2017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名单》详见源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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