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部门
- 省市政府
- 省政府部门
- 州市政府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有关部门和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着力强监管、控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促稳定,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安全生产形势趋稳向好。根据省人民政府与各州、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签订的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等次(24名)
昆明市、昭通市、玉溪市、保山市、普洱市、丽江市人民政府。
省教育厅、公安厅,原省监察厅,省民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水利厅、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监狱管理局,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省公安消防总队。
二、良好等次(10名)
曲靖市、楚雄州、红河州、文山州、西双版纳州、德宏州、怒江州、迪庆州人民政府。
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三、合格等次(2名)
大理州、临沧市人民政府。
希望各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扎实抓好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