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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项目协调小组的通知

云政办函〔2018〕39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长江经济带环境质量改善和绿色转型发展,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3号)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项目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显刚 副省长

  副组长:马文亮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纪华 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成 员:吕 兵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唐文祥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赵晓静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连举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兰 骏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赵志勇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杨 延 省交通运输厅巡视员

      左荣贵 省农业厅副厅长

      郭辉军 省林业厅副厅长

      张新弘 省水利厅副厅长

      陈述云 省旅游发展委副主任

      吴 涛 昆明市副市长

      龙 进 昭通市副市长

      黄太文 曲靖市副市长

      贺 彬 玉溪市副市长

      黄 晓 保山市副市长

      张晓鸣 楚雄州副州长

      罗荣旭 红河州副州长

      李春林 文山州副州长

      李 荣 普洱市副市长

      吕永和 西双版纳州副州长

      傅 希 大理州副州长

      李朝伟 德宏州副州长

      肖忠万 丽江市副市长

      和贵先 怒江州副州长

      蔡武成 迪庆州副州长

      汤培远 临沧市副市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主任由兰骏兼任。

  二、协调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协调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配合开展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收集、分析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有关数据资料,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完成协调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协调小组副组长、成员如有变动,由副组长、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协调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该项工作结束后,协调小组自行撤销。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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