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部门
- 省市政府
- 省政府部门
- 州市政府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长江经济带环境质量改善和绿色转型发展,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3号)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项目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显刚 副省长
副组长:马文亮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纪华 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成 员:吕 兵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唐文祥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赵晓静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连举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兰 骏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赵志勇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杨 延 省交通运输厅巡视员
左荣贵 省农业厅副厅长
郭辉军 省林业厅副厅长
张新弘 省水利厅副厅长
陈述云 省旅游发展委副主任
吴 涛 昆明市副市长
龙 进 昭通市副市长
黄太文 曲靖市副市长
贺 彬 玉溪市副市长
黄 晓 保山市副市长
张晓鸣 楚雄州副州长
罗荣旭 红河州副州长
李春林 文山州副州长
李 荣 普洱市副市长
吕永和 西双版纳州副州长
傅 希 大理州副州长
李朝伟 德宏州副州长
肖忠万 丽江市副市长
和贵先 怒江州副州长
蔡武成 迪庆州副州长
汤培远 临沧市副市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主任由兰骏兼任。
二、协调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协调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配合开展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收集、分析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有关数据资料,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完成协调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协调小组副组长、成员如有变动,由副组长、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协调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该项工作结束后,协调小组自行撤销。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