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注:《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详见源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