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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云南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决定

云政发〔2017〕73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1号)精神,经过逐级推荐申报、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公示等程序,省人民政府决定,石高峰等99名同志为2017年度云南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是我省专业技术人员中的优秀代表,在工业、农业、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作出了突出贡献。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发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学科建设等方面的领军带头作用,让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共同营造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

  希望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各自岗位上再创佳绩,为推动我省跨越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云南省2017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云南省2017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详见源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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