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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文山州公安局记集体一等功的决定

云政发〔2017〕71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近年来,文山州公安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立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际,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忠诚使命、奋发图强,攻坚克难、顽强拼搏,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稳定,打击违法犯罪,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2016年,文山州公安局以“不打响、不炸响、不流失”为总体目标,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成效显著、贡献突出,有效消除枪爆隐患,有力促进社会治安秩序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大幅提升,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环境。

  为表彰文山州公安局在“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中取得的成绩,省人民政府决定给予文山州公安局记集体一等功。希望文山州公安局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为党和人民再立新功。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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