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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度卫生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2016年度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评结果
昆明市95.77分、玉溪市94.19分、德宏州93.46分、保山市93.41分、楚雄州91.74分、红河州90.71分、曲靖市90.53分、临沧市90.38分、丽江市89.08分、西双版纳州89.02分、大理州88.91分、文山州88.42分、普洱市88.42分、迪庆州88.11分、昭通市87.16分、怒江州85.93分。
二、2016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评结果
昆明市96.20分、德宏州96.20分、保山市95.83分、玉溪市94.85分、迪庆州94.30分、丽江市93.70分、大理州93.25分、楚雄州92.05分、普洱市92.05分、西双版纳州91.68分、昭通市91.25分、红河州89.85分、曲靖市89.25分、临沧市88.75分、文山州87.35分、怒江州80.90分。
三、2016年度防治艾滋病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评结果
保山市98.75分、玉溪市98.53分、红河州98.49分、德宏州98.43分、昆明市97.64分、文山州97.16分、临沧市96.79分、大理州96.04分、楚雄州95.89分、曲靖市95.60分、普洱市94.72分、昭通市94.35分、丽江市90.77分、迪庆州90.09分、西双版纳州89.77分、怒江州89.74分。
各州、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妥有序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提升防治艾滋病等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全面完成卫生计生年度目标任务,为推进健康云南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