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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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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经核定,省人民政府同意将巧家马树、富源小海子、鹤庆草海、盈江、宁蒗青龙海、宁蒗拉伯、兰坪箐花甸、香格里拉千湖山等8处湿地列为第二批省级重要湿地,现予公布。
有关州、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管理,设立省级重要湿地界标。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4〕4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科学处理好湿地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的关系,充分发挥湿地生态服务功能。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