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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专题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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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云南省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17年1月16日在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云南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云南省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国际国内经济进入深度调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省政府财政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圆满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省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良好。

(一)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12.3亿元,为同口径年初预算的100.1%,比上年同口径决算数增收88.2 亿元,增长5.1%。其中:税收收入1173.5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决算数增长1.5%;非税收入638.8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决算数增长 12.5%。支出 5019.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2.4%,比上年决算数增支306.8亿元,增长6.5%。

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38.5 亿元,为同口径年初预算的100.8%。比上年决算数减收74.8 亿元,下降18.1%;支出830.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6.3%,比上年决算数增支16.5亿元,增长2%。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31.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3.7%,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9.7亿元,增长7.4%;支出434.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9.7%,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1亿元,下降2.7%。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 86.1%,比 上年决算数增加 4.4亿元,增长7%;支出30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5.8%,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5亿元,下降13%。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 167.4%,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5亿元,增长160.1%。其中:利润收入 8.1亿元,股利股息收入2.8亿元,产权转让收入0.7亿元,其他收入0.7亿元;支出9.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25.7%,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5亿元,增长188.2%。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4 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支出4.8 亿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支出0.3亿元,其他支出4.4亿元。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8 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8.9%,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3亿元,增长124%。其中:利润收入7.6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2亿元;支出5.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6.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9亿元,增长111.5%。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2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支出4.6亿元,其他支出0.7亿元。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6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48.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4.8%,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0.1%;支出1072.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5.2%,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7.5%。当年收支结余175.8 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400.2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99.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39.4%,比上年决算数增长76.1%;支出218.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42.5%,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28.5%。当年收支结余79.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57亿元。

以上均为快报数,待财政部批复我省2016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二)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根据省委的部署,认真按照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以及审计提出的意见要求,省政府财政部门以“做大蛋糕、分好蛋糕、管好蛋糕”为总要求,锐意改革创新,强化统筹协调,狠抓落地生根,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一,全力以赴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积极培植财源。牢固树立“经济决定财政”的理念,积极采取“放水养鱼”、“筑巢引凤”、“养鸡生蛋”等方法,在着力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同时,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支柱产业,大力培植新兴财源。认真落实各类税收减免政策,取消或降低涉企收费项目53个,为实体经济减负加力。二是依法组织收入。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做实税警联络机制,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稽查,严厉打击偷漏税行为。依托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实现非税收入与税收收入同征、同管,确保税费“颗粒归仓”。严查虚收空转,努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三是大力争取中央支持。在省委省政府的带领下,在中央财政收入增幅明显放缓的情况下,2016年共争取中央财政补助2693.6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大幅增加。

第二,全力以赴稳定经济增长。一是综合施策促进经济发展。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千方百计为稳增长加力增效。二是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895亿元,有力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安排资金108.7亿元,支持实施综合交通建设。安排资金20亿元,推动组建省重点项目投资基金公司,加快形成规模为1000亿元的投资基金。安排资金60亿元,支持设立规模为640亿元的交通产业发展基金。地方高速公路建设省级补助标准由每公里10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支持保山市、玉溪市成功申报全国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三是全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安排16亿元设立重点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八大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大力支持昆明市成功申报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推进“两个10 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四是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争取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17亿元,并按1:1比例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助推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任务圆满完成。筹措保障性住房资金45.6亿元,着力支持房地产行业“去库存”。五是积极支持对外开放。加快瑞丽、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支持河口、临沧跨(边)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正式启动云南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六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支持实施新一轮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

第三,全力以赴改善民生。一是持续增加财政民生投入。全省财政民生支出3706亿元,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3.8%,10件惠民实事圆满完成。二是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强化顶层设计,初步形成了“1+5”财政扶贫政策体系。下达扶贫专项资金93.4亿元,支持120万贫困人口、12个脱贫摘帽县如期脱贫摘帽。在88个贫困县开展财政扶贫资金整合试点。三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着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大力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安排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5.8 亿元,继续实施“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开展1000个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建设和243个村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选取300个村创新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四位一体”试点工作。四是认真补齐教育短板。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全省352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营养膳食补助。新建、改扩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校舍、运动场面积达331万平方米。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学杂费。省属高等职业院校的生均经费提高到1万元。对迪庆、怒江全境和昭通“镇彝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14 年免费教育。五是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420元。基本公共卫生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45元,各族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六是着力筑牢社会保障底线。省级财政筹措补助资金95.6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13年连续提标。保障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标。筹措就业创业补助资金10.5亿元、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10.9亿元,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启动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作。对全省170万名丧失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社会保障托底。七是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和“森林云南”建设。开展跨界河流水环境生态补偿试点,深入推进环保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八是积极推动“平安云南”建设。创造“直达与委托”的云南司法改革模式,全省法院、检察院经费省级统管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全面打响第四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九是切实保障基本支出。积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坚持过紧日子,全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省级机关公车改革全面完成。

第四,全力以赴推进财税改革。一是全面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将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编列到项,基本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款。将省对下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报。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调整方案。二是积极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在编制 2016 年度预算时,同步编制2016年至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与部门预算一并批复。三是继续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一个部门一个专项”,实施因素法分配和资金项目清单管理,建立专项资金定期评估、设立和退出机制,2016年,省级纳入改革的36 个部门专项资金项目数较上年压减52.6%,专项资金管理正在 从“重分配”向“重监管”转变。四是加快改进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2016年,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总额的比重提高到58.8%,支持财政困难地区平稳运行,着力健全县级财政运行保障的责任机制。五是依法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经人大批准的预算,采取问责、约谈、收回滞留资金等方式,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年终突击花钱的现象明显减少。六是强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除涉密部门外,所有省级部门都开展绩效自评。首次开展中期绩效评价试点。云南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连续五年被财政部考评为优秀等次。七是深入推动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事项外,省级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政策、过程和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所有州(市)、县(市、区)全部公开了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 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八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制定债务预算管理办法,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严格督促各地在政府债务限额内规范融资。九是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16个州(市)本级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并选择4 个县(区)开展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十是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制定出台省政府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十一是不断完善非税收入征管制度。出台非税收入信访举报奖励制度和省级举报非税收入违法违规行为奖励暂行办法。推进非税收入信息化建设。全力做好滇中引水电价附加设立工作。十二是积极开展税制改革。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顺利实现“营改增”后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过渡,完成全省收入基数任务。启动实施资源税改革。十三是有序实施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省委深改组审议通过了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省对滇中新区财政管理体制,支持昆明市与滇中新区融合发展。十四是全力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积极推广PPP融资模式,2016年,云南列入财政部第三批 PPP示范项目个数居全国第二位。撬动10家金融机构出资419亿元设立PPP融资支持基金。加快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积极组建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加快设立各类发展基金。十五是大力盘活存量资金。按月动态跟踪监控分析,对符合存量资金政策规定应收回的存量资金,坚决收回,全省共收回存量资金106亿元。

第五,全力以赴推动依法理财。一是加快财政法治建设。认真贯彻《预算法》《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制定《云南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二是强化财政“大监督”。着力构建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加快推进财政内控体系建设,紧盯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加大问责力度。三是扎实抓好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落地。完善审计结果运用的长效机制。四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16年共办理省人大建议和省政协提案 234件,办复率、按时办结率均达到100%。

总体看,2016年年全省财政运行缓中趋稳,稳中有进,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新的成效,但仍面临着不容回避的矛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艰难。全年收入增长维持低位运行,实体经济困难,税收增收基础薄弱,财政收入主要依靠 非税收入拉动,部分县非税收入占比过高。二是刚性支出增长迅猛。“五网”建设、脱贫攻坚、保民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配套及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支出需求增加较快,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各级财政平衡压力加大,部分县乡财政困难初显。三是财税改革成效有待进一步显现。专项资金整合、透明预算、绩效预算、专项转移支付改革等与传统思维、部门利益产生碰撞,深入推进难度加大。四是依法理财约束机制有待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之间缺乏有效制衡,财政资金“跑冒滴漏”甚至被侵占挪用等问题仍时有发生;有些地方存在融资平台违规举债、投资引导基金“明股暗债”、专项基金政府债务化等问题;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问责还不到位,存在“宽松软”的问题。我们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一)2017年财政经济形势分析(略)

(二)2017年预算编制的思路及原则

2017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有效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落实“做大蛋糕、分好蛋糕、管好蛋糕”工作总要求,细化预算编制,厚植财源基础,强化整合盘活,优化支出结构,硬化预算约束,公开财政信息,加快预算执行,确保重点领域,创新扶持方式,注重绩效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全省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为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本着稳住预期、提振信心、鼓舞士气的基本原则,在综合考虑财税承载能力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客观需要的基础上,建议2017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比2016年完成数同口径增长4%安排;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比2016 年完成数增长3%安排。

根据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紧紧围绕财政工作总思路总要求,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抓手,以统筹盘活资金、优化支出结构为重点,以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为着力点,以绩效管理为导向,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总的来看就是强化统筹、严控一般、优化结构、确保重点。

(三)2017年全省及省本级收支预算

1. 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847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同口径增长4%;支出安排5168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3%。

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25亿元,较2016年年初预算下降14.4%;支出安排 973亿元,较2016年年初预算增长12.8%。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54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5.1%;支出安排464 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6.8%。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1.2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36%;支出安排76.6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154.9%。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6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 30.5%。其中:利润收入15.5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4亿元,产权转让收入0.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2.2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35.7%。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6 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支出7.9亿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支出0.6亿元,其他支出1亿元;调出资金5.2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3.3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70.2%。其中:利润收入13.1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2亿元;上年结转0.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0.1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83.4%。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4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支出6.8亿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支出0.5亿元,其他支出0.4亿元;调出资金3.8亿元,收支平衡。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543.1亿元,较上年快报数增长23.6%,其中:保险费收入1096亿元,财政补贴收入412.5亿元;支出安排1380.7亿元,较上年快报数增长28.7%,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365.7亿元。当年收支结余 162.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562.6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33.9亿元,较上年快报数下降21.9%,其中:保险费收入125.6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02.5亿元;支出安排174.4亿 元,较上年快报数下降20.1%,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74.1亿元。当年收支结余 59.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预算516.1亿元。

按照《预算法》规定,在2017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和省人代会批准预算之前,为保障省本级正常运转,省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的支出以及必须支付的基本支出提前下达各部门。同时,部分省对下转移支付也按一定比例提前下达。

三、2017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重点

(一)厚植财源,切实做大财政“蛋糕”

持续抓好财源建设,认真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快构建开放型、创新型和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现代产业新体系。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促进实体经济企稳向好。全力支持打好工业经济攻坚战,优化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积极培育八大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推动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支持实施服务经济“倍增”计划,促进“云上云”、大数据、云计算应用发展。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打好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园区经济三大战役。完善省对下财政体制,激发滇中各州(市)的建设和发展活力。创新体制,狠抓乡镇财源建设。进一步强化收入组织,认真落实税收政策,坚持依法征管,坚决不收过头税,严禁越权减免税。努力提高税收收入占比,加快改善收入质量。继续规范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全力争取中央支持。

(二)确保重点,切实分好财政“蛋糕”

第一,着力保障基本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楼堂馆所维修改造等一般性支出,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奖励政策全部取消。严格执行预算定额标准。按照10%的比例统一压缩2017 年省级部门公用经费,全部用于增加扶贫专项资金。积极清理、压减财政供养人员超编问题,并将财政资金安排与清理压减财政供养超编人数相挂钩。扎实做好法院、检察院、审计等部门上划的经费保障工作。认真督促各地全面落实辖区内“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财政保障责任,严禁擅自制定津补贴政策和不顾财力随意扩大民生保障范围及提高标准。

第二,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财税政策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实施“现代农业+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资金保障任务。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支持打好“五网”基础设施建设五年大会战。完善转移支付政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科技入滇”、“云岭英才计划”等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办好中国—南亚博览会等,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

第三,着力补短板惠民生。一是全力推进脱贫攻坚。2017年,省级财政安排扶贫资金达46亿元。全面推进贫困县涉农财政资金整合试点。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大力推动住房、教育、健康、金融、基础设施等专项扶贫行动。二是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完善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财力分担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现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建立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提高省属高职高专、技师学院高级工和中专生均拨款标准。加快推进区域性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继续保持教育资源向“三区一线”倾斜,大力推进“全面改薄”工程。办好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继续教育。三是大力支持健康云南建设。支持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分级诊疗保障制度。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四是强化各项社会保障投入。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大社会福利和优抚投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4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50元。支持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五是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快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继续安排6亿元支持滇池治理,安排2亿元支持洱海保护,扎实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建立健全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六是积极推动“平安云南”建设。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安排10亿元支持兴边富民、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示范工程等。七是加快建设民族文化强省。省级财政安排0.9亿元,积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落实“六馆一站”免费开放政策;省级财政安排1.7亿元,支持加强少数民族的文化遗产保护。

(三)精准发力,切实管好财政“蛋糕”

一是强化财政内控体系建设。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府采购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有效防范各类行政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二是严格财政监督检查。积极创新人大、审计、社会和媒体联合监管的大机制,切实做到财政资金覆盖到哪里, 监督检查就必须跟踪到哪里。加大对民生资金、收入质量、债务风险、税收优惠政策、预决算公开、盘活存量资金“小金库”;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三是加强绩效管理。强化绩效引导,更加注重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政治效益、生态效益,真正把绩效贯穿财政工作始终。

(四)大胆创新,切实深化财税改革

第一,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一是继续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细化四本预算,进一步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全口径预算体系。积极推进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做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点。二是积极健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健全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年初可用财力和新增债券资金统筹安排的机制。三是扎实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中期财政规划与部门行业规划的衔接,增强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作用。探索构建中期财政规划绩效目标体系。四是持续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继续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严格控制新增专项,集中财力办大事。2017 年省级项目安排数同比压减158个。加快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专项资金安排模式。大力推进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和按因素法分配改革。五是创新完善转移支付制度。2017年,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总额的比重力争提高到60%以上。重点提高边境、民族、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的财力保障水平。健全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加强省对各地预算安排的督查指导、监控预警和激励约束,将各地落实“三保”责任等成效与转移支付分配挂钩。六是继续硬化预算执行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继续实施分月、分季度预算执行目标考核制度,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考核奖惩。七是切实加快建设绩效预算。落实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2017年省级共扣减绩效差的项目资金6.6亿元。探索构建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激励和问责机制。八是着力打造透明预算。继续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公开,积极推进专项转移支付、民生支出、政府债务、预算绩效、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健全部门预决算公开考核和行政问责制度。创新预决算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方式。九是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超过两年的资金一律收回预 算。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加快盘活存量资金的预算执行,防止资金发生“二次沉淀”。十是大力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积极搭建“政府购买服务一站式”工作平台,到2020年底,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全面推开。十一是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加强库款与国库现金管理的统筹,构建全面、系统的国库现金管理制度保障体系。深入推进县乡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十二是大力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坚持,无偿变有偿,资金变基金“直补变间补”,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加快推广PPP模式,全力抓好PPP项目落地工作。强化融资担保行业监管,探索建立融资担保贷款风险分担机制。积极设立多元化政府投资基金。着力发展普惠金融。

第二,稳步实施税制改革。一是密切跟踪分析营改增试点工作情况。及时向国家报送试点运行情况及出现的问题和建议,确保税制转换顺利实现。二是继续深化资源税改革。研究我省水资源费改税对财政收入、水资源利用的影响。三是认真配合国家研究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四是紧密配合国家做好烟叶税等立法工作,做好环境保护税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五是积极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加快构建地方税体系。

第三,扎实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尽快出台我省实施意见。遵循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基本原则,将适宜由更高一级政府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上移,明确省级政府在促进经济协调发展、推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的职责。将有关居民生活、社会治安、城乡建设、公共设施管理等适宜由基层政府发挥信息、管理优势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下移。根据省以下财政事权划分、财政体制以及基层政府财力状况,合理确定省以下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避免将过多支出责任交由基层政府承担。积极向中央反映云南所承担的特殊事权,争取中央更多支持。根据事权划分改革情况,在保持省与各地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规范省与州市财政收入分配关系。

(五)强化责任,切实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将发行的政府债券以及清理甄别锁定后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分别纳入预算管理,并细化预算编制,报同级人大审查批准执行。加快政府债券发行。抓好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的遴选,防止债券资金闲置,严禁违规使用债券资金。加强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限额管理工作,强化置换债券资金使用监管。分类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积极偿还存量债务。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研究出台我省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不断加强对政府或有债务的监管。完善政府性债务考核问责制度。稳步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制止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防止隐性债务,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六)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县乡财政管理

一是强化乡镇财政制度建设。结合实际,深入推进“乡财县管”改革。加快建立规范的县、乡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促进乡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激发乡镇财政发展潜力。按照“谁发展、谁受益,发展快、多受益”的原则,充分调动乡镇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三是巩固乡镇一级财政地位。推动部分经济发达乡镇、特色镇、工业园区所在乡镇恢复一级独立预算。四是推进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五是深入开展“省县直通、双联互助”活动,强化上下沟通,加快县乡财政发展。

(七)依法理财,切实加快建设法治财政

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认真执行《预算法》,把《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财政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增强预算的法治性和约束力。进一步完善财税法规制度体系,确保财政收支的每一个环节都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进行,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严格落实人大各项决议决定和意见要求,完善人大代表议案办理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积极配合并认真整改审计提出的问题,认真自查和深刻分析原因,着力督促相关部门深入整改,并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中狠抓落实,确保财政资金更加安全、财政管理更加规范。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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