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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着力实施《中国制造2025》,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经济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办通〔2017〕20号)精神,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进一步发挥技术改造在稳增长、增投资、降成本、促转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带动全省工业转型升级,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创新为动力,分层次、多维度引导企业开展更宽领域、更深程度、更高层次的技术改造活动,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服务制造、绿色制造,加强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促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实现由传统的设备更新为主向生产经营全流程改造转变,由单独的技术改造活动向产业链协同提升改造转变,由分散发展向产业集约化、集群化、集聚化转变,全面提升工业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二)工作目标。“十三五”期间,全省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10%左右,累计完成投资8000亿元。
——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十三五”期间,建设100个左右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到“十三五”末,烟草、有色、磷化工行业保持全国领先,部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物制药、装备制造等行业部分重点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处于全国领先。
——提高创新能力水平。“十三五”期间,新增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100个以上。到“十三五”末,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新产品销售收入突破70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推动企业着眼国内及南亚东南亚市场,积极运用先进适用技术,重点在食品、消费品、农产品加工等领域,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全面提升设计、制造、工艺、装备、管理水平;推进有色、化工、装备等优势传统产业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支持企业淘汰老旧设备,引进和购置先进装置,提升装备水平。每年滚动实施一批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不断提升行业整体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鼓励国产装备、首台(套)装备使用,支持省内企业优先购置和使用我省首次自主研发和生产的,集机、电、自动控制于一体的成套装备或核心部件、核心软件。
(二)加快企业产品升级。按照产业向中高端发展的要求,支持企业围绕产品升级换代、发展中高端产品开展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在开展老产品二次开发、增加产品新功能、提升产品性能的同时,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优化产品结构,培育新的增长点。推广信息技术在工业产品上的嵌入式应用,大力开发智能产品。引导企业增强以质量、标准和信誉为核心的品牌意识,瞄准行业标杆,通过技术改造,完善检验检测手段,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提升品牌附加值,打造拳头产品和名牌产品。
(三)推进智能化技术改造。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工业云服务平台、工业大数据平台,大力发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网络化协同。支持企业根据行业和企业实际,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对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售后服务等环节实施全过程、全产业链改造提升。每年组织实施一批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培育一批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智能生产线示范典型。支持烟草企业全面建成智能工厂,树立智能制造云南标杆;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装备、生物医药等行业企业引进成套智能生产经营系统,按需建设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和智能车间;食品加工、农产品加工、纺织服装、日化等行业加快推广现代化制造模式;劳动强度大、作业环境差、安全风险高的生产岗位加快以机器换人为主的技术改造。
(四)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持续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工业创新体系。建设一批高水平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支持企业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产学研合作机构,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所建立创新联盟。强化政产学研用多方密切合作,通过装备和设计企业延伸发展以及科研院所产业化发展等路径,培育一批为企业技术改造提供方案设计、工艺流程再造、装备智能升级、售后监测维护的制造服务型企业。对以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列入省级重点转型升级项目计划予以大力推进、重点支持。每年组织实施一批技术创新重点项目。
(五)引导绿色发展。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支持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能耗监测领域的应用。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构建绿色制造体系,重点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食品等传统产业实施能效提升、清洁生产、低碳化、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绿色化改造。加快推进落后产能和装备淘汰。推动电机、变压器、锅炉、窑炉等终端用能设备节能改造。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广煤改气、煤改电,逐步实现废水、废物、废气集中处理。
三、扶持政策
(一)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现有场地进行技术改造,在符合规划、不增加用地、不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的前提下,通过增建生产性设施、拆除重建、加层等方式进行的技术改造,新增建筑面积部分不再征收土地出让金。各地在省下达的用地指标中统筹安排支持优质技术改造项目,优先安排投资强度达到300万元/亩以上的重点发展产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对符合环保要求的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技术进步产品升级项目,坚持提前介入、跟踪服务的原则,加快环评审批。减少审批前置条件,对企业实施设备更新改造的“零新增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二)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十三五”期间,省财政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资金,主要围绕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新兴产业做大做强,重点从提升装备水平、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实施智能化改造、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和开展绿色改造等方面,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每年在全省支持100个左右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鼓励各州、市根据实际情况,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积极支持本地企业技术改造。
(三)拓宽技术改造融资渠道。按照市场化原则,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设立股权基金、产业基金、偿债基金、质押股权收购基金等,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建立面向社会公开的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资金对接平台。各地及各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等部门要主动向金融机构推荐优质技术改造项目,不定期组织银企对接活动。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企业技术改造创新信贷模式,开发信贷新品种,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优先给予支持。发展融资租赁平台,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引进设备进行技术改造。
(四)用好税收优惠政策。组织开展技术改造税收优惠政策专题宣传,指导和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用活增值税抵扣、加速折旧、专用设备税额抵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经费投入补助、技术转让减免税、进口设备免关税等有关技术改造税收优惠政策,增强企业开展设备更新、技术创新活动的积极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部署技术改造有关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建立技术改造信息互通和协调机制,做好全省技术改造组织实施工作,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加快技术改造工作的政策措施,形成一揽子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体系,为全省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完善全省技术改造监测体系,逐步实现对全省技术改造投资情况分区域、分行业监测分析。加强对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分类管理,积极运用网络信息系统提升技术改造管理工作水平,研究开发技术改造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为投资预测、产业规划、行业管理提供“大数据”支撑。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