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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2017年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疫区的通知

云政函〔2017〕65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疫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林造发〔2013〕17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17年薇甘菊县级疫区公布如下:

  保山市: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

  普洱市:澜沧县、孟连县、西盟县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腊县

  德宏州:芒市、梁河县、盈江县、陇川县、瑞丽市

  临沧市:镇康县、耿马县、沧源县

  请各地按照疫区管理有关规定,着力抓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除害处理工作,采取封锁、控制、消灭等措施,强化源头管理,严防疫情从疫区传出。非疫区要切实加强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监测、普查和复检工作,严防疫情传入。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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