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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调整曲靖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6〕54号),国务院同意撤销沾益县,设立曲靖市沾益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县设区后,沾益区的行政区域为原沾益县的行政区域,沾益区人民政府驻西平镇龙华东路78号。
二、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规定及时勘定,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曲靖市自行解决。
三、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四、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省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做好发展规划,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五、请认真做好沾益县撤县设区有关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