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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我省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增强创新能力,提升产业层次,提高竞争实力,推动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提出的三大战略定位,抓住“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实施、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等重大机遇,顺应产业变革新趋势,以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为核心,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推进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分层次、多维度大力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强化工业基础能力,应用新技术,探索新模式,发展新产业,培育新业态,加快构建开放型、创新型和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制造体系,建设生态工业强省。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规划引导,完善有关支持政策,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立足实际,开放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切实提高制造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充分发挥我省地缘优势,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加强多方位合作交流,提升制造业国际化水平。
统筹推进,重点突破。紧扣《中国制造2025》的方向和重点,强化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点带面,多层次、分类别推进和实施智能制造,提升全省制造业智能化水平。
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制造业创新机制,积极搭建支撑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各类互联网平台,强化联合攻关、协同创新,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创新能力。推行绿色低碳生产方式,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推动制造业绿色化转型。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生态工业强省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到2025年,基本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制造业辐射中心和区域经济增长极。全省制造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显著增强,产业层次和质量效益大幅提升。重点行业实现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智能制造成为普遍模式;单位增加值能耗物耗及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培育形成一批开放型、创新型和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的千亿级企业和特色产业集群。
二、重点领域
围绕以下5大领域,引导重点行业向分工细化、协作紧密方向发展,促进信息技术向市场、设计、生产等环节渗透,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提升制造层次,构建新型制造体系。
(一)先进装备制造
高档数控机床。培育发展大重型数控落地式和龙门式镗铣床、高精密坐标镗床、大重型精密立车及车铣复合加工中心、高端多轴数控车削中心、大型精密卧式加工中心、柔性制造系统、自动化生产线及高性能机床功能附件,完善产品规格系列,推动机床设备向高精、高速、高可靠性、复合化、智能与环保方向发展,打造国家级高档数控机床生产基地。
交通物流装备。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群建设为切入点,重点发展公交以及短途、小型、城市家用代步等新能源汽车,带动和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发展节能环保、安全高效、技术领先的环保型内燃机,积极开发适应南亚东南亚地区的乘用和商用车。发展高铁、动车、城市轨道等交通设备和盾构机等交通工程机械,打造服务西南、辐射南亚东南亚、面向国际市场的轨道交通制造基地。发展大型铁路养护设备,研发生产高铁、动车、城市轨道养护机械。发展通用航空发动机、通用飞机、无人机、特种飞行器、轻型直升机、机场空管导航监视装备和机场地勤设备等高端航空装备。提升自动化物流及民用机场装备产业化程度,通过自主创新和引进技术,扩大现代物流装备及系统研发制造能力。
电力装备。发展壮大高原型输、变、配、用电装备,加快推进特高压、超高压电力装备研发和产业化。重点发展以铜、铝及稀贵金属、稀土等为基材的特种专用电线电缆、电力配件等。提升高原型超高压电力变压器市场竞争能力,积极开发特高压变压器。研发智能型输变电装备。提升高压开关及高原型高低压智能化电气成套设备的生产能力。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设备。努力提升电力装备检测、技术服务能力水平。
特色农机。重点发展小型多功能耕作、播种、植保、收获、加工等高原特色农机,积极开发咖啡、茶叶深加工设备以及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烘烤设备等。积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农机制造企业,提高农机精准作业能力,促进特色优势农产品专用机械设备的发展。鼓励发展拖拉机、小型联合收割机、核桃和板栗剥皮机、竹材加工设备、橡胶初加工等农机。研发和生产具有信息获取、智能决策和精准作业能力的新一代农机装备。培育农机制造企业。发展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小型农机生产基地。
节能环保装备。围绕城市建设和生活,积极推动环保设备研发制造,重点发展城市、村镇、工业、医用等垃圾和固体废弃物及污水处理成套设备、饮用水净化设备、水资源再利用的中水再生装置、废气处理和消烟除尘设备等。积极发展高压变频调速节能系统、高效节能余热余压利用成套设备、黄磷尾气深度净化及资源化利用等新型节能降耗先进设备。
机器人及3D打印。引导和鼓励企业将机器人、3D打印等技术应用于智能制造工厂及车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提升烟草、制药、冶金、化工、机械、电子制造等传统行业的智能化水平。围绕汽车、机械、电子等工业机器人、特种机器人应用、3D打印等需求,积极研发新产品,突破机器人减速器、伺服电机、传感器与驱动器、控制器以及3D打印装备、控制软件和材料等核心部件及系统集成设计制造等技术瓶颈。鼓励开发工业机器人、服务型机器人及其故障检测系统。
(二)新材料
以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和高性能复合材料为重点,加快先进熔炼、凝固成型、气相沉积、型材加工、高效合成等新材料及其关键零部件制备技术集成、专用成套设备研发和产业化,加快新材料工业发展,加速把我省打造成为国内重要、国际知名的关键基础材料和新材料产业基地。
有色及稀贵金属新材料。加大锡材精深加工产品的研发与工程化应用。鼓励开发各类铜基合金新材料。加快铝、钛、镍等新型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推进锂离子电池产业的发展,加快锂离子电池中高性能正极用磷酸铁锂、NCA等材料的研发。围绕稀贵金属高纯材料、特种功能材料、信息功能材料、环境材料、汽车尾气催化功能材料5大板块,发展稀贵金属新材料;提高超高纯锗、铟、铜、镍等材料及终端产品发展水平,大力推进铟基新材料开发,做强稀贵金属新材料产业基地。大力发展常温液态金属3D打印材料和3D金属打印粉体材料,支持开发新产品,突破应用新领域,拓展市场新空间。
非金属材料。发展以太阳能级多晶硅、单晶硅为主的光伏材料,以电子级多晶硅、大直径高纯度晶硅晶片为主的半导体材料,以有机硅为龙头的硅材料加工下游产业。发展精细磷化工、特色盐化工和新型煤化工材料。发展高性能薄膜材料。加快基础材料升级换代,发挥资源能源优势,积极开发超导、功能陶瓷、纳米、石墨烯及碳纤维等战略前沿材料。
稀土材料。积极发展稀土深加工,延伸稀土产业链。落实国家稀土战略,推进稀土资源整合。依托整合主体,建设稀土特色产业基地,发展稀土应用产业链。以稀土催化材料为核心,加快推进化工催化剂材料产业化进程。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合作发展稀土材料及应用产业集群。
(三)电子信息
全面实施“云上云”行动计划。加快发展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开发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高效太阳能电池用锗晶片、控制器、逆变器等产品,延伸硅、锗光伏产业链。加快发展锂离子电池产业。提升半导体、光电材料、红外和微光夜视、穿戴式眼镜电脑等光电子器件和设备制造业发展水平。积极发展高效照明、微型显示以及LED外延片、芯片等高附加值产品,打造全产业链。依托我省电子级多晶硅规模化生产、集成电路封装材料和集成电路设计等基础,培育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巩固金融电子产品优势地位,加快高端服务器、网络存储系统等关键基础产品的研发生产。培育壮大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行业应用软件、高端装备制造嵌入式软件、工业控制软件,推动行业解决方案、电子商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业务发展,深化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卫星遥感、卫星通信、卫星导航技术的综合应用及空间技术与其他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发展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小语种信息技术。推进国际通信光缆及有关通信设施建设,建设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国家级信息通信枢纽。
(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
特色云药。依托我省优势企业和生物资源优势,坚持继承和创新并重,以作用机理明确、临床疗效确切、使用安全为方向,强力推进三七、灯盏花、天麻、滇重楼等我省道地药材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大力挖掘彝药、傣药、藏药、苗药等民族药资源,推进“云药”名方名药二次开发。结合GMP改造,支持制药企业广泛实施智能化改造提升,打造一批国内一流医药行业智能化改造标杆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全面提升医药产业竞争力,把我省打造成国家级重要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医学疫苗及健康产业。加强医学疫苗、抗病毒新药制剂等领域的研发和产业化关键技术攻关,发展上下游产业链。发展重组蛋白药物大品种、抗体药物和联合疫苗、治疗性疫苗等新型疫苗。结合医疗、保健、日用、养生、休闲等消费需求,开发健康产品,培育知名品牌,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壮大。提高医疗器械、生物芯片、干细胞治疗、第三方医学检验等企业或机构的创新能力和产品产业化水平,加快发展远程诊疗等移动医疗产品。
(五)高原特色农特产品深加工
发挥资源优势,培育“云品”特色食品加工业,系列化开发茶、酒、糖、木本油料、咖啡、野生菌、畜禽等高原特色食品,健全标准体系,加强品牌建设,打造高原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全产业链。利用智能装备和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造提升特色农产品加工生产设备,努力实现企业管理信息化、研发数字化、生产智能化、产品精深化、销售网络化。围绕规模化种植养殖、农特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大力培育“云品”特色产业电商、农产品定制等“互联网+”新业态。
三、实施7大重点工程
(一)智能化改造工程
在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实施企业、工厂、车间(产线)不同层次整体或部分智能化改造试点示范,每年滚动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带动行业智能化改造。率先实施烟草企业生产、管理、仓储、销售等全过程智能化改造,树立智能制造云南标杆。引导企业优化产品结构,全面提升设计、制造、工艺、管理水平,促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提高智能化水平。加快装备、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轻纺、军工等行业的成套设备及生产系统智能化改造,促进智能装备广泛应用。引导企业建设数字化生产车间、在线及远程测控等先进制造能力。鼓励智能制造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解决方案设计及系统集成等服务机构。加快工业机器人在汽车、电子信息制造、物流仓储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围绕生产系统的智能化改造,鼓励企业使用柔性自动化生产装配线、数控机床等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制造设备。加快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现有产业,支持企业智能化成果应用、新产品开发、新工艺应用等。鼓励企业开发智能终端产品。推动制造业产品与传感器、物联网、大数据、无线通信、移动互联网、自动控制等技术的集成和跨界融合创新,提升产品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促进工业大数据集成应用,支持第三方大数据平台建设,开展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
(二)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组织实施制造业创新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制造业创新体系。在烟草、有色及稀贵金属新材料、精细磷化工、生物医药、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优势产业领域,支持建设一批省级重点行业创新中心(工业技术研究基地),开展共性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示范,打造公共技术创新体系,为重点产业及其中小企业提供研发设计、试验试制、检验检测、质量管理、技术咨询、技术推广、人才培训等技术服务。完善技术创新成果储备和交易机制,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建立一批从事技术集成和工程化的中试基地。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大力推进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形成国家级、省级、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体系。继续组织实施省级科技重大专项,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发挥行业骨干企业的主导作用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基础作用,建立一批产业创新联盟,开展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攻克一批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围绕重点产业,每年滚动实施一批重点技术创新项目。
(三)两化融合工程
加大网络基础设施、应用基础设施、服务平台、安全保障体系4方面统筹,构建以“网络+云资源+公共平台”一体化为特征的新一代互联网基础设施,确保“互联网+”的应用需求。围绕建设国际通信枢纽和区域信息汇集中心,加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国际光缆建设。建设面向东南亚的区域性通信互联互通网络和面向南亚的战略性国际通信大通道,部署大容量光传输设备、昆明国际数据专线节点,发展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国际数据专线业务。加强基础网络、重要平台和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建设。建设云南省互联网互联互通中心。
全面落实《云南省两化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4—2020年)》。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现有传统产业,以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与制造业结合为重点,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打造制造业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推动互联网企业构建制造业“双创”服务体系,促进众包设计、定制化生产、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等新兴业态发展。推进两化融合贯标,对照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支持试点企业开展基础建设、单项应用、综合集成、协同创新。推进“互联网+制造”,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融合试点,推动制造企业开展线上线下、柔性制造、个性定制等制造模式创新试点;加快产品全生命周期、客户关系、供应链等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促进传统制造模式向基于消费者个性需求的新模式转变。推进工业云平台建设,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建设云服务平台,服务周边地区和中小型企业。推进工业园区数字化信息平台建设,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质量品牌提升工程
推进“云南制造”质量品牌建设,实施我省工业质量品牌行动计划,扶持一批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品牌管理咨询、市场推广等服务。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认定机制,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云南制造”知名品牌和优势产品。支持省内企业开展与国内外知名大企业(集团)、院校的全方位合作,深化与周边国家的产能合作和市场开拓。鼓励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云南名牌、地理标志产品、老字号等。支持我省企业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订修订,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主导制定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工业产品标准的宣贯工作,加强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的落实。支持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组织开展质量标杆和领先企业示范活动,积极推广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质量诊断、质量持续改进等先进生产管理模式和方法。鼓励企业采用生产流程控制、在线检测、仓储物流的智能装备及系统,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加强中小企业质量安全培训、诊断和辅导,鼓励企业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建立健全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在有色、能源、化工以及烟草、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加快建设一批省级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健全完善行政管理、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云南省生产经营企业产品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和质量黑名单制度,加强监管、检查和责任追究。
(五)绿色制造工程
组织实施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能效提升、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用、安全生产等专项技术改造,加快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推广应用。实施电机、变压器、锅炉、窑炉等终端用能设备专项能效提升计划。稳步推进淘汰落后机电产品和耗能装置。坚持有扶有控,有序化解过剩产能,合理调控铜、铝、铅锌、锡以及电石、焦炭、黄磷等行业产能规模。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开展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再制造、低碳技术产业化示范。依法强力推行清洁生产,开展重点地区、园区、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行动。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实施升级改造。努力推进中低品位矿产和冶炼渣、化工废渣、尾矿等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培育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推进工业节水,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节水技术,培育树立一批节水标杆企业。支持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加快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开展绿色示范引领,打造一批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
(六)制造业服务化工程
引导我省金融电子、远程医疗、高端数控机床、自动化物流、轨道交通、特色轻工机械等具有较好基础的装备制造企业延伸服务链条,促进企业生产模式从以产品制造为核心向产品、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并重转变,营销模式从提供设备向咨询设计、项目承接、工程施工、仓储物流、系统维护和管理运营等系统集成总承包服务转变。支持冶金、化工骨干企业利用技术优势开展从研发设计、技术转让、培训到建设管理的系统集成服务。促进生物医药、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与健康服务业协同发展,开发个性化产品,拓展定制化服务。
积极发展面向智能制造的信息技术服务业,提高制造业信息应用系统的方案设计、开发和综合集成能力。鼓励互联网企业无缝对接制造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供产品、市场的动态监控、预测预警和精准营销服务。加快发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业,重点培育和建设100个以上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支持骨干企业整合资源,组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业设计单位共建工业设计中心,推动企业与工业设计服务对接。培育一批专业化、开放型的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公共平台。发展壮大第三方物流与多式联运、节能环保、安全生产、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人力资源、售后服务、品牌建设等生产性服务业,提高我省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支撑能力。
(七)人才培养工程
加强制造业人才发展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组织实施制造业人才培养计划,加大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和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完善从研发、转化、生产到管理的人才培养体系。鼓励我省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联合培养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创新型人才。改革我省有关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和培养模式,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深化企院、企校合作,探索建立云南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制度。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高度重视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锻造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家。强化职业教育,全面推行订单式培训,引导一批普通高等院校拓展应用技术类专业,扶持做强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职业院校,建立一批实训基地,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示范。完善政策和机制,加大引智力度,积极引进智能制造领军人才和紧缺人才。依托省内高等院校建立云南省工业干部学院,鼓励省内各高等院校通过开设专业、委托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对各类工业人才的培训,加大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干部培养力度,提高干部素质,为落实智能制造提供人才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实施机制
云南省实施“中国制造2025”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我省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各项工作,审议重大规划、政策、专项工程和重要工作安排,加强战略谋划,指导协调各州、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组织实施“中国制造2025”城市试点示范。成立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政策制定提供咨询。建立云南省实施“中国制造2025”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和第三方评价机制,完善统计监测、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监督考核机制,实行中期评估,适时对目标任务进行必要调整。各州、市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统筹财政既有资金加大对智能制造的支持力度,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要对智能化改造、智能装备生产、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等新建重点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纳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努力探索建立云南省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制造业升级和两化融合。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企业技术改造和关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吸收民间资本的云南省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重点支持重大工业投资、技术改造与创新、智能制造等转型升级重点项目。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争取资金扶持,用好国家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各项财税政策。
(三)完善金融扶持政策
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完善信贷管理制度,创新适合制造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制造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强化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扶持,带动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大对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的研发和产业化资金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依法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以上市、“新三板”挂牌融资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形式筹集资金。对上市、挂牌、发行债券等成功融资的企业按照现行政策给予补助扶持。完善政府、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银政、银企对接合作平台建设,建立落实《中国制造2025》重点项目年度发布制度,争取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投入。鼓励各级信用担保机构优先对省内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重点领域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探索开发适合制造业发展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鼓励发展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业务。
(四)支持中小微企业协同发展
围绕《中国制造2025》,鼓励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大企业(集团)配套协作,建立以大企业大集团为骨干,大中小微企业上下游产业(产品)延伸、关联配套、集聚发展、区域协作及专业化分工的新机制。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培育计划,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培育产业“小巨人”,带动形成制造业特色产业集群。搭建多层次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加快形成全省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支撑体系。依托云南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吸引社会中介组织和服务机构线上线下入驻平台,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开展协同服务。
(五)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全面推进制造业领域深化改革,营造公正、公平、公开的营商环境。全面实施企业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审批清单制度。强化企业投资自主权,促进民间资本投入制造业领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创新招商方式,优化招商环境,营造良好的引资和服务环境。加强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强化不作为、乱作为、庸政、懒政等行为的过错责任追究。严格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完善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全省涉企收费项目目录,取缔各种不合理收费,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强化节能、安全、环保监察,推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推进制造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社会责任。
各州、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细化有关工作和政策措施。省政府督查室要加强有关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