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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统筹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云南省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全省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研究确定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方针政策;协调解决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协调各地、有关部门做好防治重大疾病工作;完成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高 峰 副省长
副召集人:杨 杰 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李玛琳 省卫生计生委主任
成 员:鲁永明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
郭 品 省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刘德强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武 俊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总经济师
郑 毅 省教育厅副厅长
关鼎禄 省科技厅副厅长
胡祖俊 省公安厅副厅长
王建新 省民政厅副厅长
李 瑾 省司法厅副厅长
杨利邦 省财政厅巡视员
施边明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李 刚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贺 彬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赵志勇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寸 强 省农业厅副厅长、畜牧兽医局局长
万 勇 省林业厅副厅长
陈 明 省水利厅副厅长
郑 进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陆 林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刘光宇 省质监局副局长
吴亚敏 省体育局副局长
汤忠明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董留华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安全总监
吴 遂 省扶贫办巡视员
黑贵祥 省残联副理事长
李士林 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杨敬芳 昆明铁路局总会计师
李奇磊 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王长燕 云南省军区后勤部副部长
杨 波 武警云南省总队后勤部部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省卫生计生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省卫生计生委分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工作规则。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报省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按照程序报批。
(二)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照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重大疾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涉及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三)其他事项。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按照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