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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

云政办发〔2016〕42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农田水利改革现场会议以及全省水利改革发展工作会议暨冬春农田水利建设现场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意见》(云政办发〔2015〕9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意见》(云政办发〔2015〕70号)要求,结合2016年工作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在我省农田水利建设领域全面推广改革试点经验,加快建立与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跨越发展相适应的农田水利投入、建设、运营、管理体制机制,整合实施一批发展改革、水利、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扶贫、烟草等部门涉及的农田水利项目。全面实行“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建设模式,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先建后补、民办公助”模式初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合理的水价机制基本形成。积极推进农田水利产权制度改革,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的范围、程度大幅提升,多方共赢的长效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农田水利工程逐步实现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二、主要任务

针对农田水利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立足各地实际,分区域、有重点地推广试点经验,全面实施“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建设模式,增强经验推广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一)坝区。以大中型灌区建设为主推进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完善,因地制宜推广初始水权分配、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社会资本参与、节水激励和精准补贴、群众全程参与、落实工程管护等6项机制,加快解决灌区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二)山区。以小型灌区和“五小水利”工程为主推进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完善,因地制宜推广初始水权分配、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社会资本参与、节水激励和精准补贴、群众全程参与、落实工程管护等6项机制,加快山区水利扶贫开发进程,着力提高山区供水保障水平,着力增强山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确保山区农田水利工程长效运行。

(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和高原湖泊区。全面推进农业高效节水减排工程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初始水权分配、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社会资本参与、节水激励和精准补贴、群众全程参与、落实工程管护、构建节水减排合同管理等7项机制,破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难题,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达标、水源区得到良好保护,九大高原湖泊尤其是洱海、滇池、抚仙湖3大重点湖泊径流区保护和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三、2016年工作重点

争取投入资金38亿元,实施高效节水项目186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62个、山区水利整村推进项目18个,使全省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80万亩以上,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50万亩以上,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6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5以上。

(一)重点项目

1.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争取完成投资22亿元,通过实施186个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6万亩,在高效节水灌溉区域内实现社会资本全面参与工程运营和管理,有效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

2.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山区水利整村推进项目。争取完成年投资16亿元,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62个,山区水利整村(乡)推进项目18个,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全面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逐步实现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3. 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先建后补、民办公助”改革试点。2016年,在陆良、开远、弥勒、西畴、昌宁等5个县、市全面探索开展“先建后补、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试点,并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一是以农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以统一规划为依托,以加强组织动员为纽带,使政府投入和农民筹资筹劳相结合,共同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二是突出农民是项目的直接受益主体、自愿出资出劳主体和建设管理监督主体,以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支农项目为切入点,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推行民办公助。三是以村为单元,在乡镇引入竞争立项机制,对项目方案、机制创新、保障措施、项目管理、资金整合、资金监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尤其是对农民积极性高、基础工作扎实、基层组织得力的地方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给予支农项目资金支持。

(二)重点区域

1. 楚雄元谋、永仁区域。以元谋大型灌区为核心,以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为重点,通过“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引入社会资本,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4万亩以上。

2. 红河建水、石屏、弥勒区域。以建水县跃进灌区、石屏县石建灌区、弥勒市弥阳灌区为核心,以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为重点,通过“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引入社会资本,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万亩以上。

3. 玉溪澄江区域。以抚仙湖径流区为核心,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促进抚仙湖保护、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为重点,通过“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引入社会资本,重点构建节水减排合同管理机制,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5万亩以上,农药、化肥等污染物减排率达到15%以上。

4. 曲靖区域。以陆良、沾益等灌区为核心,以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为重点,通过“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引入社会资本,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9万亩以上。

5. 大理洱海、宾川区域。以洱海、宾川大型灌区为核心,以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促进洱海保护、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为重点,通过“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引入社会资本,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万亩以上,农药、化肥等污染物减排率达到15%以上。

6. 昆明阳宗海、西山区域。以阳宗海、西山区域为核心,以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为重点,通过“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引入社会资本,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8万亩以上。

7. 保山隆阳区域。以隆阳灌区(潞江坝)为核心,以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为重点,通过“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引入社会资本,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7万亩以上。

8. 文山丘北、平远区域。以丘北、平远灌区为核心,以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为重点,通过“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引入社会资本,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以上。

9. 临沧耿马区域。以耿马灌区为核心,以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为重点,通过“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引入社会资本,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

一是结合云南省2016年农田水利改革项目清单(由省水利厅另文下发),各州、市分别制定2016年项目推广计划,并于2016年5月20日前报省水利厅备案。计划方案要量化到项目,

明确目标任务,确定时间节点,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各州、市分别制定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和深化农田水利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并于2016年5月30日前报省水利厅备案。

(二)建立工作机制

一是省农田水利建设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推广协调机制,定期研究推进农田水利改革事项,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州、市、县、区也要逐级建立完善相应机制,确保改革试点经验推广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强化县级政府在农田水利项目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突出县级农田水利规划的指导作用,科学整合各方资金项目,规模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三是各县、市、区在科学整合水利、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扶贫、烟草等部门涉及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基础上,于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县级农田水利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提出项目清单、细化分解责任、明确资金来源、确定完成时限。

(三)明确责任分工

省水利厅:牵头做好全省农田水利建设统筹组织工作,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全省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推广工作,确保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各项机制建设全面落实,农田水利建设“十三五”规划有效落实。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出台全省农业综合水价改革政策,负责本系统实施的农田水利项目的机制建立和试点经验推广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筹措中央和省财政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配合指导社会资本参与机制、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机制建立,负责本系统实施的农田水利项目机制建立和试点经验推广工作。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本系统实施的农田水利项目机制建立和试点经验推广工作。

省环境保护厅:配合做好节水减排合同管理机制试点经验推广工作。

省农业厅:负责本系统实施的农田水利项目机制建立和试点经验推广工作;对照2016年农田水利改革项目清单,6月30日前提出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清单,及时启动实施相关产业发展工作。

省质监局:配合做好完善初始水权分配机制的推广工作。

省扶贫办:负责本系统实施的农田水利项目机制建立和试点经验推广工作。

省烟草公司:负责本系统实施的农田水利项目机制建立和试点经验推广工作。

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全面推广落实工作。

(四)做好前期工作

各地、有关部门在农田水利项目前期方案编制中,要与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切实把好机制建设关,项目机制方案审定后方可进行工程方案的审批,确保改革试点经验推广落到实处。

(五)强化检查考核

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把全面推进农田水利改革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范围,加强督促指导,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作为下一年度农田水利改革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2016年12月,由省政府督查室牵头、省水利厅配合,对各州、市本年度推进农田水利改革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六)加强宣传培训

各地、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农田水利改革的政策解读、经验总结、舆论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和参与农田水利改革的良好氛围。各州、市、县、区要切实加强改革试点经验推广培训工作,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扎实打好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工作基础。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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