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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直各委、办、厅、局: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富民兴滇的基石.经过多年发展,以中小微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已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和财政收入的重要税源、扩大就业的主要载体,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贡献突出的单位、企业和个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加快我省民营经济发展,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进取,营造民营经济大发展的良好环境,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高深(集团)有限公司等100户民营企业“云南省优强民营企业”荣誉称号,授予陈鸿睿等100名民营企业家“云南省优秀民营企业家”荣誉称号,授予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处等20个单位“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云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10个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云南省十佳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云南省民营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全省广大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有关单位和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要向受表彰的企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大力弘扬“爱国、经营、诚信、守法、奉献”精神,开拓创新,不断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工作全面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云南省优强民营企业名单
2.云南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名单
3.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名单
4.云南省十佳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名单
(详见源文件下载)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