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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 的实施意见

云政发〔2015〕20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3〕10号)精神,进一步夯实计量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全省计量整体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计量在推动科技创新、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质量兴省战略,建设创新型云南,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夯实基础。突出计量基础服务保障作用,加强计量科学技术基础和应用研究,服务全省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满足全省支柱产业、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对计量测试技术的需求;加快计量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推动全省科学技术、高新技术产业以及企业科研等有关测试领域的发展与创新;加强节能环保计量标准及溯源体系研究,支撑经济转型及社会可持续发展。

合理规划,协调发展。统筹社会计量资源,合理规划全省计量技术机构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布局;根据社会发展需求,有效提高计量服务能力,营造全省计量事业协调发展、共同促进社会进步的良好环境。

完善法制,依法监管。推进计量法制建设,完善计量法律法规体系;完善计量监管手段,提升技术监督能力和水平,提高监管效率;完善计量行政监管方式,使计量监管依法、规范、有序、高效;强化计量法制理念,增强计量法制意识。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计量基础工作更加坚实;量传溯源体系更加完善;地方计量法规体系基本健全;计量人才培养和人才结构调整取得阶段性成果;计量监管机制健全高效;计量诚信体系基本形成;计量科技发展和科研成果转化水平明显提升;计量综合发展水平力争达到西部前列。

民生计量:到2020年,全省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方面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8%以上。

能源计量:到2020年,全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受检率达到国家能源计量有关标准要求;建成云南省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在线监测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全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采集。

产业计量:到2020年,建立符合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等行业特点的计量测试服务平台;深入研究在线、动态和智能仪器等过程控制测量仪器的量传溯源技术,实现计量活动贯穿于企业生产全过程;推动省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完成有色金属、生物资源、电力、烟草等4个国家或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

法制计量:到2020年,完成《云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地方计量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完成30项地方计量技术法规制定和修订;引导并培育3000个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

科学计量:到2020年,全省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95%以上,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1000项以上,最高计量标准达到150项以上;建立云南省标准物质研制中心,具备20种以上常用国家二级标准物质的研发生产能力,完成3种以上全国首创、具有云南特色的药材、茶叶和烟草标准物质研制;建成2个以上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和2个以上能效检测实验室;取得国际互认的校准测量能力达到800项以上;完成40000平方米云南省计量检测实验基地建设,新增州市、县级计量技术机构实验室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民生计量工作

1.加强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方面强检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和监督管理,全面提高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覆盖率和合格率。

2.将提高乡镇(社区)医疗服务和市场公平交易的计量保障能力作为各级政府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对全省乡镇(社区)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计量器具和集贸市场在用衡器逐步实行免费检定。加大计量执法检查力度,重点组织对农资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医疗卫生等领域进行计量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检查,强化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自律,规范企业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C标志)使用。

3.建立和完善“生产经营者自律、行政部门监管、社会各界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实施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建立诚信计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和计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经营者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活动和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评定工作。将诚信计量情况纳入企业的征信范围,建立健全企业守信情况公开、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机制,不断拓宽社会参与诚信计量监督的渠道。

(二)强化能源资源计量工作

1.建立完善能源资源计量管理体系。全面贯彻实施《云南省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开展能源资源计量审查工作,引导用能单位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国家标准,合理配备和正确使用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资源计量审查信息发布和能源资源计量管理先进单位激励制度。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及检定、校准和能耗数据利用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能源资源计量违法行为。

2.建立完善能源资源计量技术保障体系。以云南省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在线监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带动能源资源计量器具检测校准、能源计量技术研究和节能改造技术服务三大平台建设,对各类能源资源消费实行分类计量。积极采用先进计量测试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实现从能源采购到能源消耗的全过程监管,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制定能源规划、实施能耗统计监测及节能减排目标考核评价提供准确的能源资源计量数据。

3.建立完善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加快能源计量和环保计量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步伐,为节能减排工作量传溯源提供技术支撑。推进“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云南)”建设,提供能源计量量值传递、能源审计、节能监测、节能评估、节能量审核、能耗限额对标、能平衡测试、能效检测、节能规划、碳排放计量等技术服务。

(三)促进产业计量工作

1.夯实企业计量基础,鼓励企业建立完善测量管理体系。引导大中型企业和重点用能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建立测量管理体系,指导中小企业落实国家规定的计量检测规范要求,全面提升企业测量管理水平。新建企业、新上项目的计量检测设施要与其他基础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引导企业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环节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计量器具。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的计量测试技术,参与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和科研院所间的协作,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

2.构建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整合有关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资源,在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经济社会重点领域,研究具有云南产业特点的量传溯源技术和关键参数的测量、测试技术,开发专用测量、测试装备和标准物质。

3.构建区域发展计量支撑体系。整合省内现有法定计量技术机构、部门(专业)计量技术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的计量技术力量,结合全省区域发展主体功能区定位,制定区域发展计量支撑体系方案,建立满足区域发展需要的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完善量传溯源体系,重点提高服务能源资源和重大工程建设的技术支撑能力。

(四)加强法制计量工作

1.健全地方性计量法规和技术规范体系。研究制定《云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监督管理办法》《云南省计量校准监督管理办法》。及时制(修)订计量技术法规、规范,满足量传溯源及计量执法需要。重点加强经济发展、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医疗卫生等领域计量技术法规、规范的制(修)订力度。

2.加强计量监管体系建设。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计量监管体制。构建全省计量监管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对计量行政行为、计量技术服务等的信息化监督管理。建立对计量日常监管、计量行政许可等工作的定期巡查和量化考核机制。加大计量执法装备配备力度,完善计量监管手段。

3.强化安全计量监管。加强对涉及安全生产、环境安全、交通安全等计量器具制造、使用、检定等方面的监管。加强安全用计量器具提前预测、自动报警、检测数据自动存贮、实时传输等有关功能的研发和应用,提高智能化水平。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完善计量管理制度。

4.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计量作弊防控技术和查处技术的研究,严厉查处制造、销售、使用带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等计量违法行为。开展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监督检查。开展能效标识监督检查,重点对房间空气调节器、平板电视、家用电冰箱、电动洗衣机、家用热水器等产品进行高效节能监督检查,打击能效虚标行为。建立健全对重大计量违法案件的快速反应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行业性、区域性计量违法问题的集中专项整治。建立健全计量违法举报奖励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五)推进科学计量工作

1.加强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建设,提升量传溯源能力。加快建立冶金、生物、电力、烟草等支柱产业及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的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开展标准物质定值、分离纯化、制备、保存等有关技术和方法研究,重点研发云南特色产业急需标准物质。

2.加强复杂量、动态量和多参数综合参量等有关的量传溯源所需技术和方法的研究,推进计量科技创新。在生物医药、烟草、电力、有色金属、食品安全、节能环保、工程建设、医疗卫生、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量值测量范围扩展、测量准确度提高等量传溯源所需技术和方法的研究。加强突发事故检测报警、环境气候监测等领域现场快速检测、在线计量检测和远程数据采集等实用型计量测试技术研究。

3.完善计量科技创新机制、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和科研奖励机制。构建“检学研企”相结合的计量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体系。研究建设计量科技应用前沿领域精密测量实验室、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计量专用实验室,完善科研仪器设备的配置和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机制,建立重点实验室和联合实验室运行机制。研究制定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工作方案,将转化效果作为计量科研课题立项、执行和验收全过程的评审指标。加快建设国家质检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基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把计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建立由质监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等部门参与的沟通、协调机制。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分解细化目标,落实有关责任,确保完成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

(二)明确部门分工

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制定有利于计量发展的支持政策,重点支持服务当地发展的基础性民生计量工程、服务“两强一堡”重点计量工程建设。

省质监局负责牵头组织本意见的实施和云南省“十三五”计量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统筹全省计量技术基础建设等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推动企业技术中心、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等平台建设,夯实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计量基础;省财政厅负责财政资金的保障支持;省科技厅负责计量科技人才培养引进、计量关键技术研发、计量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计量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工作;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做好医用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省直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计量工作。

(三)加大投入力度

按照国发〔2013〕10号文件要求,各级政府和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要增加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的投入,用于开展计量监督检查、完善量传溯源体系建设、推动能源计量工作和深化民生计量工作。建立完善以财政支持为主渠道的民生计量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开展计量惠民活动,把与人民生活、生命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集贸市场和乡镇(社区)公益性医疗卫生单位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所需费用逐步纳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

(四)加强队伍建设

参照其他省(区、市)的管理运行模式,争取在《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实施期内完成全省部分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设置。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增加计量监管、执法人员编制,提升计量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加强高校、科研院所在科研项目、技术交流、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推进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计量交流与合作。建立计量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国家计量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5名,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技术创新人才各2名。争取培养计量测试技术方向博士5名、国家“百千万人才”1名。在有条件的高校设置计量有关学科、专业,完善计量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注册计量师队伍建设,加强企业高级计量管理人员和计量行政管理人才培养。

(五)加大宣传力度

要充分利用“5·20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活动契机,积极开展计量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等计量惠民和计量宣传活动,定期开放实验室,普及计量知识,宣传计量文化。充分利用媒体宣传计量在科技进步、经济发展、保障民生、节能减排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有效提升计量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努力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和社会共同关心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考核监督

各级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建立起贯彻落实国发〔2013〕10号文件和本意见的工作责任制,将国发〔2013〕10号文件和本意见的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质量工作考核内容。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本行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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