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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14 年初,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2013年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2013年落实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一等奖单位
大理州人民政府
保山市人民政府
楚雄州人民政府
丽江市人民政府
昆明市人民政府
曲靖市人民政府
德宏州人民政府
红河州人民政府
省工商局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省农业厅
省质监局
省卫生厅
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省粮食局
省公安厅
省新闻办
省政府督查室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监察厅
二、2013年落实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二等奖单位
文山州人民政府
普洱市人民政府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
玉溪市人民政府
临沧市人民政府
怒江州人民政府
迪庆州人民政府
昭通市人民政府
省商务厅
省旅游发展委
省委政法委
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制办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省科技厅
省民委
省宗教局
昆明海关
省环境保护厅
希望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新的一年里,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严格按照《云南省2014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