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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14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明确了政府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主办单位要对照《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明确工作时限,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各委、办、厅、局要对照《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目标任务,积极发挥各自职能,通力合作,认真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配合各主办单位全面落实各项任务。
省政府督查室要对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和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汇总,并向省人民政府领导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各主办单位中排在第1位的为牵头主办单位。各主办单位要在报告时限前10日将各自的工作情况送牵头主办单位。各牵头主办单位分别于2014年7月15日、10月15日前将《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省政府督查室。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2月22日
联系人:省政府办公厅督查二处 黄淮波
联系电话:0871-6360982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