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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起步之年,是我省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 1月20日,省长李纪恒在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承诺,继续办好10件惠民实事。坚持民生优先,持之以恒为民办实事,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实践。为确保10件惠民实事落到实处,省人民政府决定对10件惠民实事进行任务分解,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现将《2014 年10 件惠民实事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10件惠民实事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10件惠民实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主办、协办部门要本着为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时限,责任落实到人,积极统筹协调,资金落实到位,确保10件惠民实事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重要问题要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认真实施,全面落实各主办、协办部门下达分解到各地的工作任务。
省政府督查室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 请各主办部门分别于2014 年7月15日、10月15日和2015年1月5日前将10件惠民实事进展和落实情况上报省人民政府。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2月12日
联系人:省政府办公厅督查二处 张云萍
联系电话:0871 - 63609810(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