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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航强省的意见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民航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服务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省民航业实现了快速发展,行业规模不断扩大、战略地位稳步提升,为我省扩大对外开放、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民航业,加快建设民航强省,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飞机租赁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3〕108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建设民航强国的战略构想的通知》(民航发〔2010〕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和三中全会精神,抓住“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和桥头堡建设的重要机遇,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以促进对外开放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升发展质量为主线,坚持民航业率先发展、安全发展和健康持续发展,充分发挥我省民航业在综合交通体系中的比较优势,加快民用机场、航线网络、航空运输、通用航空、飞机租赁、服务保障、临空产业建设,着力构建国际化、市场化、现代化和区域性国际枢纽的现代民航体系,实现我省从民航大省向民航强省转变,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主动适应、率先发展。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国内外民航业和多种运输方式相互竞争日趋激烈的需要,超前谋划,科学统筹,进一步加强民航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民航业率先发展。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筹全省干线机场与支线机场、省内航线网络与国内外航线网络、航空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民航产业与关联产业的建设,实现民航业协调快速发展。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加大改革力度,优化行业结构,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发民航产业发展活力,形成多渠道投资、多主体建设、多元化运营的民航发展新格局。

——提质增效、服务发展。着力提升民航业发展质量和运行效率,增强综合服务能力,为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流动提供方便,快捷的空中运输保障,提高民航业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桥头堡建设的服务保障水平,使云南在“一带一路”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完善管理、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考核监督,确保生产安全,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服务。

(三)发展目标 

到2016年,全省民用机场建成16个、通用机场建成8个,开通国内外航线340条以上;基 地航空公司达到5个以上,机队规模达到140架以上;民航运输年旅客吞吐量和货邮吞吐量分别达到5600万人次和42万吨。

到2020年,全省民用机场达到20个、通用机场达到45个,开通国内外航线410条以上,航空服务覆盖全省90%左右的人口;基地航空公司达到6个以上,机队规模达到200架以上;民航运输年旅客吞吐量和货邮吞吐量分别达到1亿人次和60万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年旅客吞吐量上升到全国第4位、进入全球排名前30位;航班正常率提高到85%以上。通过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民航发展速度快、运输规模大、运营效益好、竞争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辐射带动广、飞机租赁业健康发展,面向全国和连接东南亚、南亚、西亚,整体实力位居全国前列的民航强省。

二、主要任务

(四)加快机场网络体系建设

按照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桥头堡建设战略要求,综合考虑区位、地质条件、交通运输发展现状、经济发展水平和国防建设等要素,科学规划全省机场布局,扩大航空运输服务覆盖面。创新投融资理念,采取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市场化运作和政府投入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机场建设,2015年 建成泸沽湖、沧源、澜沧、红河机场,到2020年新建成一批支线机场和通用机场。适时开展机场配套设 施提升改造和改扩建工程,争取设立更多的航空口岸并相应建设口岸机场配套设施。

(五)全力打造昆明长水国际机场门户枢纽

以现代综合交通理念创新发展模式,加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航线网络建设,着力推进与国内大型机场间的双枢纽战略合作,与区域枢纽和主要干线机场间形成空中快线联络,重点拓展东南亚、南亚、西亚航线,积极开辟欧洲、大洋洲、北美洲、非洲等洲际航线,提高国际航线覆盖面,加密航班频率和通航点,构建完善的国家门户枢纽机场航线网络,形成衔接紧密、运行顺畅的航班波。优化昆明长水国际机场中转流程,简化通关手续,提高进出效率,缩短中转时 间,实现旅客便捷顺畅中转。加快昆明长水国际机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二类盲降系统建设,适时启动二期工程建设,提高运行效率和保障能力。加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与公交系统、高速公路和铁路的有效衔接,构建空地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化衔接。

(六)着力构建3级航线网络

围绕“一带一路”,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区位优势,在巩固现有航线、航班基础上,加快开拓新的国际通航点,使我省成为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国—东盟战略合作中的重要空中交通枢纽。鼓励开辟连接国内城市的联程航线和直达航线,加密至北京、上海、广州等国内主要城市航班,积极开辟省内至国内重点旅游景区(点)航线,增加省内机场往返昆明航班数量,开通省内精品旅游环飞航线,形成以昆明长水国际机场为核心,丽江三义、西双版纳嘎洒、德宏芒市机场为骨干,其他机场为补充的连接国际、国内和省内的3级航线网络,提高机场通达性。确保2014年开通1条洲际航线。

(七)积极引导航空公司加快发展

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支持省属大型国有企业投资参股控股,整合吸纳民间优质资本共同组建自主产权、自我经营、自我发展的混合所有制云南航空公司。支持基地航空公司做大做强,优化机队结构,增强适应能力,提高基地航空公司的运营规模、网络拓展、运行效率、服务质量、风险抵抗和盈利能力。吸引国内外优秀航空公司进驻我省,鼓励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形成良性竞争,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航空运输需求。引入国际知名的航空货运公司,促进航空货运市场快速发展。

(八)推动通用航空快速发展

积极开发低空空域资源,科学规划和建设通用机场,建立固定运营基地、飞行服务站、维修基地等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立健全低空飞行管理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支持通用航空公司在我省开展通用和通勤航空飞行业务,积极发展航空旅游、商务、护林、救援和航空俱乐部、私人飞行、空中巡逻等业务,扩大通用航空服务领域和服务范围,开展多样化经营性作业和社会公益性服务。鼓励和支持国有、民营资本和企业进入通用航空领域,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组建通用航空服务企业。搭建投融资平台,通过引进、合作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推进通用机场建设和运营管理服务。积极规划建设通用航空产业园,加快推进通用航空飞行器组装、加工、生产,延伸航空产业链。

(九)加快发展临空经济

充分利用临空资源优势,谋划发展临空经济,努力实现“建一个机场、活一片经济、扩大一方影响、树立一个形象”,最大限度发挥民航业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服务和保障作用。加快昆明空港经济区建设,争取成为国家级空港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统筹昆明空港经济区与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建设,积极培育发展以临空经济为特征的商贸物流、航空保税、航空旅游、离岸金融、商务会展、航空制造与维修、出口加工及保税加工、复合型休闲度假及依托航空运输的高附加值产品制造等产业,壮大特色产业集群,打造航空经济产业链,形成以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及空港经济区为核心、服务桥头堡建设和对外开放的集群化产业发展格局,辐射带动周边经济发展,促进民航业与地方经济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十)加快飞机租赁业发展

抓住国家加快飞机租赁业发展的机遇,全面实施国家飞机租赁业发展战略,用好用足国家促进飞机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改进购租管理、加大融资力度、完善财税政策、开拓国际市场、加强风险防控、完善配套条件、支持先行先试等7个方面的政策措施,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深化改革开放,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综合利用各方面资源,鼓励各类企业和资金进入飞机租赁领域,推动飞机租赁业健康快速发展。

(十一)提高管理运行水平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大面积航班延误处置预案,增强机场安全运行保障能力和航空运输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建立具有统一标准和管理效率的行业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服务质量,细化服务流程,完善服务细节,推进机场运行、航空运输、配套服务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最大限度地满足旅客需求。按照管理创新、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的要求,完善运行规章制度,加强通信、导航、监视能力及气象、情报服务能力建设,严格净空和电磁环境保 护,提升空管服务保障能力。明确空防安全责任,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空防安全。

三、保障措施

(十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省人民政府加强对民航强省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对民航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和政策支持,及时研究解决民航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省民航发展管理局要强化职责意识,切实加强民航运输业管理和机场行政管理职能,完善行业考核激励机制,探索推进我省民航业持续发展的有效管理模式。省直有关部门和机场所在地政府,要把加快民航业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十三)积极争取各方支持

加强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民航局等国家有关部委的衔接汇报,积极争取国家在机场建设、航线开辟、资金安排、通用航空发展试点、国家级空港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航权开放尤其是第五航权开放、飞机租赁业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我省的支持力度。争取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实行72小时过境免签和丽江三义、西双版纳嘎洒、德宏芒市机场实行落地签证等政策。充分发挥我省区位优势、抓住桥头堡建设机遇,建立航空交流合作机制和平台,争取国家支持我省在“一带一路”和中国—东盟航空一体化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提升民航对外交流合作层次和水平。做好昆明空港经济区综合保税区申报建设工作,吸引外向度高、辐射带动强的企业入驻,重点发展航材、航油保税、飞机租赁和特色进出口产业。创造条件争取一批通航国家在昆明设立领事馆或办事处,方便国际旅客办理出入境手续。积极与国内外枢纽机场、大型航空公司建立相互支持的稳固合作关系,加强基地建设、运力投放、技术支持、航线开辟等领域的互惠合作。

(十四)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改革机场建设投融资模式,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通过整合资源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机场建设的积极性。继续深化我省机场管理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具备条件的机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探索通过转让机场股权实现股份制改造,吸引战略投资者完善机场法人治理结构,回收股权转让资金投入机场建设。理顺和提升昆明空港经济区管理体制,高位统筹昆明空港经济区规划、建设与发展,增强昆明空港经济区的核心竞争力和区域带动力。深化我省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加快制定促进通用航空发展的实施方案,推进我省低空开放,大力发展通用航空。

(十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对民航项目建设用地重点予以支持,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安排保障。对政府重点扶持培育的航线航班,在开航初期给予减免起降费等政策支持。实施土地、税收减免、机场资源利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激励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外商资本投资民航业。支持航空公司加大对我省航空市场运力投放,鼓励设立基地货运航空公司,引导航空货运企业开辟国际货运航线。建立健全机场资源统一经营管理办法,由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全省机场范围内资源的经营权,通过深度开发利用机场资源,拓宽企业收益渠道。探索建立机场土地法人财产权制度,强化机场用地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开发、统一使用,提高机场土地的集约化、安全化利用程度,增强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展活力。利用设立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机遇,促进金融体系与民航业发展有机结合,鼓励金融机构对飞机购买租赁、机场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提供信贷优惠支持。利用中期票据、企业债、短期融资券或信托等方式,多渠道、多途径筹措机场建设、飞机租赁资金。将发展临空经济列入我省对外合作的重要内容,把昆明空港经济区作为全省招商引资推荐重点,为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落户开辟绿色通道。建立健全民航业与各联检部门的协调机制,优化客货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促进民航业与旅游业深化合作,大力开发航空旅游产品,相互推介旅游线路和航线航班,促进航空运输与旅游业融合发展。鼓励旅游包机公司与航空公司合作,拓展航空市场和开辟新航线。

(十六)建立国际航线培育省级专项资金

对新建的支线机场,省财政继续安排每个新建机场1亿元补助资金。为适应桥头堡建设,引导开通一批国际航线,充分发挥民航业的基础性、服务性、先导性、战略性作用,建立国际航线培育省级专项资金。省级专项资金来源:2014—2017年,由省财政厅每年从巫家坝机场土地处置收入和财政预算收入中安排2亿元;从省人民政府入股的东航云南公司、祥鹏航空公司股金分红当年开始,提取股金分红的50%用于国际航线培育。同时,对新开通的国际航班,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起降费、停场费、安检费、旅客服务费等方面给予优惠。

省级专项资金只用于新开国际航线的培育(不含加密航线),主要培育南亚、东南亚方向航线,力争到2017年,实现东盟10国、南亚7国首都和重点旅游城市全覆盖。按照“一事一议、 一线一定”原则确定国际航线培育补助资金,补助资金由省和有关州、市各承担一半。省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十七)加强科技人才支撑

加大民航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争取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在我省开办分院,加强与民航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采取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产学研合作等方式,加快培养民航人才。鼓励有条件的在滇高等院校和教育机构开设民航专业,重点培养飞行、机务、空管、机场运营管理、飞机租赁专业技术人才和高层次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创造条件设立民航专业技术人才教育培训院校,系统培养各类民航专业人才,为我省民航业加快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

(十八)加强目标责任管理 

各地、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根据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完善服务管理体系和监督制度,狠抓工作落实。要按照公共基础设施性质实施管理,调整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促进机场更好地发挥基础性、公益性、服务性作用。省政府督查室要将民航强省目标任务责任制纳入全省集中考核范围,抓好督查、督办工作,推进民航强省目标任务落实。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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