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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八月二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九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
为明确工业发展新方向,探索工业发展新路径,做大工业规模,调优工业结构,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快云南经济发展,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深刻认识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意义
云南要跨越发展,关键在产业,核心在工业,工业兴则云南兴,工业强则云南强。多年来,我省大力发展以资源利用为主的轻工业和重化工业,培育了烟草、冶金、能源等支柱产业。重化工业的发展壮大,对做大经济总量,培育工业人才,提升创新能力,创造财税收入,稳定和扩大就业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形成云南特色的工业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随着我省经济发展环境的变化,工业经济增速回落,下行压力不断增大,规模小、布局分散、市场主体弱、创新能力不足、竞争力不强、部分产能过剩、节能减排任务艰巨、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加大等深层次问题日益凸显,重工靠资源、轻工靠烟草的发展模式面临严峻挑战,工业仍然是经济发展最薄弱环节,发展方式粗放仍然是工业发展最大制约。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是既利当前稳增长又惠长远打基础的重要抓手,是推进我省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建设工业强省、打造云南经济升级版的重大举措,是推动全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中国梦云南篇章的必然选择。
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适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新要求,按照省委九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培育发展大生物产业、大能源产业、大制造产业、大旅游产业、大服务产业“五大产业”的战略部署,牢牢把握科技革命和产业升级新趋势,牢牢把握重化工业发展新方向,坚持由有实力的大企业适度开发,坚持生态开采、生态补偿、生态修复,坚持节能减排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严控新上“两高一低”重化项目,坚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把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作为当前全省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内容,以更加奋发的精神、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积极的作为,引导生产要素向工业聚集、优惠政策向工业倾斜、人才资源向工业汇聚,带动全省经济弯道超车、跨越发展。
(二)准确把握工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招商引资和项目实施为抓手,以园区建设为载体,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政策措施为保障,按照“有扶有控、做强做优、彰显特色、绿色发展”的要求,大力发展轻工业,加快发展新兴产业,调整发展重化工业,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实现工业发展从过度依赖资源向市场主导转变,从过度依赖重化工业向注重轻工业转变,从资源消耗向创新驱动、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耗能污染向环境友好转变,打造云南工业经济升级版。
(三)严格遵循工业转型升级的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与资源利用并重并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大力培育发展满足国内外需求的市场主导型产业,彰显比较优势,尽快形成工业发展的骨干力量。深入挖掘能源、生物等潜力,大力发展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加快延伸产业链条,激发资源型产业新优势。
——坚持做大增量与优化存量齐抓共进。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在加快发展中促进转型;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工业,推动企业联合重组,促进集约发展,做大增量、做优存量。
——坚持鼓励培育和淘汰落后同步推进。鼓励发展新产业、研发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培育大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强化安全、环保、能耗、标准、土地等刚性约束,提高准入门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利用倒逼机制促进转型升级。
——坚持企业主体与政府引导有机衔接。充分尊重企业在工业转型中的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内在动力。加强政府在工业发展中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努力营造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坚持工业发展与生态建设和谐共赢。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坚持环境优先,在资源环境可承载限度内发展和布局工业,实现工业发展与生态建设的有机统一、相互促进、和谐共赢。
(四)确保实现工业转型升级的主要目标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以2013年为基期,到2017年实现以下目标: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轻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从44%提高到50%以上,民营工业增加值占全省工业增加值比重从46.8%提高到55%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从7.6%提高到10%以上,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重化工业,新建的重化工业项目装备工艺、节能减排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
——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新增5个以上国家级研发平台,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60个,50%规模以上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或研发机构,企业专利授权年均增长25%以上。
——能耗排放进一步下降。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由2.12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1.91吨标准煤/万元。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污染物排放全面实现控制目标。
——质量效益进一步提高。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以上,利税年均增长13%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由36.3万元/人提高到45万元/人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产值率由4.8%提高到6%以上。
到2020年,努力培育形成6大千亿元新兴产业、10大千亿元园区、10大千亿元企业,工业布局和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工业与关联产业融合协调发展较好,技术创新能力明显提高,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迈上新台阶,可持续发展和竞争力显著增强,形成特色鲜明、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内生动力较强的现代工业体系,基本实现工业转型升级。
二、重点任务
(五)培育一批千亿元新兴产业
轻工。发挥资源和沿边优势,积极开拓市场,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品牌,加快发展非烟轻工产业。要做大做强特色食品加工业。提高传统食品工业技术装备水平,健全标准体系,加强品牌建设,培育打造茶、酒、糖、油、核桃、咖啡、果蔬7类过百亿元的云南特色食品加工业。大力发展涵盖种植(养殖)基地、加工、销售、研发等规模超千亿元的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链。要发展壮大优势行业。积极发展橡胶制品、包装印刷、特色工艺品等优势行业,规划建设家具产业聚集区。形成由种植、加工向橡胶制品延伸发展的橡胶产业链。与旅游文化产业融合,形成一体化发展的特色工艺品产业链和聚集区。要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提高产业配套能力,建设产业转移聚集区,大力承接家电、纺织服装、鞋帽、塑料制品、玩具、五金等出口导向型产品制造。力争轻工业销售收入从2013年的1180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2450亿元,年均增长20%;2020年超过4000亿元,年均增长18%。
生物医药。以产业链为主线推动产业整合,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产业集中度,力争到2020年培育3-5家百亿元级生物医药领军企业。要深度开发天然药物资源。抓好原料保障基地建设及品种深度开发,推进云药名方名药二次开发,加快形成一批创新药物;积极开发植物提取的天然保健品、天然香料、天然化妆品、公共卫生产品等天然产品,重点打造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石斛、灯盏花系列产业链,以及超500亿元的三七系列产业链。要培育发展生物技术药。重点发展疫苗、抗体药物、诊断试剂、干细胞治疗等生物技术药。要积极发展化学药。以心脑血管、骨骼肌肉、消化、泌尿、神经精神系统疾病等治疗为重点,不断提高通用名药物技术开发和规模化生产水平,努力开发肽类及小分子化学药。要加快发展生物医药工程。推进医学与信息、材料等领域新技术的交叉融合发展,提高生物医学工程产品开发能力。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工程及健康维护相关产品,发展医疗器械产品,积极开发新型生物医药材料。生物医药产业销售收入从2013年的350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720亿元,年均增长20%;2020年达到11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
新材料。要大力发展新型功能材料。重点开发铂族、锗、钢、金等稀贵金属为基材的新型电子信息材料、催化材料、半导体材料,培育发展无机非金属功能材料。要加快发展先进结构材料。重点开发高性能铝合金、高性能钛合金、大型钛板(带、棒)材等高强轻型合金材料,以及高效节能铸铜转子等高端金属结构材料。要积极发展高性能复合材料。重点开发铝、铜、钛、锌、锡等金属基复合材料。重点打造销售收入各超200亿元的锗产业链和铂族金属为主的贵金属产业链,以及销售收入超500亿元的钛产业链。新材料产业销售收入从2013年的780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16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2020年达到28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
先进装备制造。要大力发展汽车制造业。以争取差别化产业政策为突破口,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现有汽车企业升级改造。以乘用车为重点,提升发展轻卡、中卡、重卡等载货车,积极发展客车、皮卡车和专用车,鼓励发展节能和新能源汽车;配套发展发动机、车桥、底盘件、铝合金轮毂等汽车零部件,打造销售收入过千亿元的汽车产业链。要加快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发新产品,努力开拓市场,重点发展数控机床、自动化物流成套设备、轨道交通和铁路养护设备、重化矿冶设备、电力装备等高端设备。要积极发展特色机电产品制造业。重点发展烟草、食品、中药提取成套设备,以及面向东南亚、南亚市场的农用机械、电工等机电产品制造业。要着力发展装备配套产业。走专业化生产、社会化协作路子,培育发展一批配套企业集群;重点发展大型铸锻件、模具、五金配件、紧固件等产品。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从2013年的570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1000亿元,年均增长15%;2020年达到1700亿元,年均增长20%。
电子信息。要建设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国际通信枢纽和区域信息汇集中心。推进国际通信光缆及相关通信设施建设,发展小语种信息技术及电子商务平台,提高人才培训和服务外包能力。要加快电子信息制造和出口基地建设。提升红外、微光夜视、穿戴式眼镜电脑等光电子器件和设备制造业发展水平;积极发展虚拟柜员终端、轨道交通售票系统等;加快推进智能终端产品、数字内容产品等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基地建设。要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重点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北斗卫星导航、3D打印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抓好“宽带乡村”试点,实施“信息惠民”工程。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从2013年的437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850亿元,年均增长18%以上;2020年达到1360亿元,年均增长17%。
石化。依托中缅油气管道项目,坚持全产业链、园区化发展思路,采用先进、清洁的技术,加快发展石化深加工产业链,最大程度释放资源效应,建成产业链完备的新兴石油炼化基地。耦合发展煤化工、盐化工、生物化工,以合成树脂、合成纤维、专用化学品和基本有机原料等为重点,推动延伸精细化学品、纺织品等终端产品。石化产业销售收入到2017年净增600亿元以上;2020年达到1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0%以上。
(六)优化提升传统工业
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认真组织实施我省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实施方案。制定煤炭、钢铁、水泥、铁合金、有色金属、焦炭等年度淘汰落后产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落实到具体企业,防止落后产能转移。对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关闭。支持小冶炼、小矿山、小煤矿企业向其他行业转产,引导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到2017年,全省煤矿数量在2013年基础上减少400对以上,淘汰水泥熟料产能1000万吨以上,全面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严格控制产能盲目扩张。新建铜、铅、锌、锡冶炼,电石、焦炭、黄磷生产项目,在满足国家行业准入条件基础上,须落实产能等量置换指标,其中有色金属自产资源须达到50以上。除资源、能源、市场三头在外的钢铁项目外,不再新增钢铁产能。到2017年,铜、铝、铅锌、锡冶炼生产能力分别控制在50万吨、300万吨、190万吨、10万吨以内,粗钢生产能力控制在3000万吨以内,水泥熟料总量控制在1.2亿吨以内,电石、焦炭、黄磷、磷复肥总量分别控制在160万吨、2200万吨、110万吨、750万吨以内,燃煤公用电厂装机控制在1500万千瓦以内。努力延伸产业链。加快产业纵向延伸拓展,横向配套协作。要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开发生态安全型卷烟产品,提高一、二类卷烟比重,加快发展烟用辅料、烟草机械、香精香料等烟草配套产品。发展型钢、优钢、特钢、复合板材,加大高强度抗震钢和钢结构建筑推广应用。鼓励发展精细磷化工,引导缓控释肥、生物有机肥、水溶性肥等健康发展。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新型和绿色建筑材料,积极发展特色石材,推进先进陶瓷基地建设。要打造产业集群。重点打造铝、铜、铅锌3个千亿元产业链条、500亿元的锡产业链;推动钢铁等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打造销售收入超4000亿元的两烟及配套产业集群。到2017年,铜、铝、铅锌、锡深加工率由2013年的25%、31%、11%、50%,分别达到60%、60%、15%、60%以上。
加强技术改造。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工业,加快传统产业高新化。推动钢铁、铁合金、水泥、有色等骨干企业开展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集中实施升级改造,推进煤矿机械化和安全生产建设,提高技术装备和集约化发展水平。突出信息化在生产过程控制、企业管理、节能监测等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中的作用。
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高矿山开发回采率,加强共伴生金属、中低品位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特别是磷石膏等大宗固体废弃物,以及工业废气、余热余压和废水的综合利用率,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积极开展产业间资源循环利用,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七)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现代物流业。推进工业与物流联动发展,完善与工业相配套的物流体系与供应链管理体系建设,促进重点园区与物流园区建设有机结合,大幅提升物流对产业园区发展的服务功能。重点发展第三方物流与多式联运、物流信息平台和货物配载中心。加强重点综合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物流要素向工业园区和主要交通枢纽集聚,推进物流基地和现代物流示范园区建设,培育壮大现代物流龙头企业。
金融服务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融资担保机制,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建设与现代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昆明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泛亚金融产业中心园区“一心两区”建设,争取设立昆明外汇交易中心,加快金融“一网五平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保险服务水平,完善城乡金融布局,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全面推动地方、县域、“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和便利化行动,大力推广融资租赁服务。
科技服务业。要大力发展研发设计服务。提升高校和科研院所面向市场的研发服务能力,培育第三方研发机构,鼓励制造企业向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集成服务商转变,在滇中地区设立工业设计服务中心和研发服务中心,促进研发服务集群发展。要积极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重点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分析、测试、检验、计量等服务,促进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由提供单一认证型服务向提供综合检测服务延伸。要完善科技中介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专业化、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实体,培育新兴生物技术服务,发展新药开发合同研究、健康管理等新业态,推进节能管理服务和环保服务发展。
商业服务业。要积极发展商务咨询服务。加快发展勘查设计、工程咨询、会计、税务、信用评估、经纪代理等专业咨询服务。要积极培育电子商务服务。推动工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引导中小企业依托专业化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应用。要加快发展会展业。加强区域交流合作,强化会议展览互动,加快昆明新国际会展中心建设,打造和提升南博会品牌。
(八)着力打造千百亿元园区和企业
加快建设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产业项目落地,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城融合发展,重点打造汽车和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现代生物、新材料、家电轻纺等为主的中高端工业。到2017年,形成几个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大、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带动力的新型化、集群化大产业,产城融合发展初具雏形。到2020年,中高端工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科技创新引领能力、产业竞争力和发展实力明显增强,产城高度融合的城市新区和推动桥头堡建设的重要增长极基本形成。
实施千百亿元园区工程。强化园区规划引导,加强园区专业化建设,突出重点园区3-4个主导产业,促进同类及关联项目向园区聚集,推动工业园区市场化运营、差异化发展。以部分重点园区为试点,推行工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强化各类规划之间的有机衔接。加快综合保税区、跨合区、边合区等建设。重点培育设施完善、产业聚集、服务优良、特色突出的10个千亿元园区,50个百亿元园区。省级负责抓好10个千亿元园区建设,州(市)负责抓好50个百亿元园区建设,各县(市、区)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抓好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园区建设。
实施千百亿企业培育计划。筛选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实施重点培育计划,在资金、资源等方面集中扶持,着力打造10户销售收入过千亿元的企业,50户销售收入过百亿元的企业。省级负责培育10户千亿元企业,州(市)负责培育50户百亿元企业,各县(市、区)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培育一批10亿元企业。
三、主要措施
(九)努力扩大工业投资
强力提振工业投资,建立全省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库,实行年度筛选、动态跟踪、滚动储备。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扩大企业投资领域。发挥各类投融资平台作用,拓宽工业项目融资渠道。加强后续跟踪服务,促进项目落地,着力提高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投产达标率。完善工业投资考核奖励机制,将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纳入州(市)、县考核指标。到2020年,力争工业投资(不含电力)每年增长20%以上,全部工业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40%以上。
(十)提高招商引资质量
要突出产业招商。着眼于提升产品层次和竞争优势、弥补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引进旗舰型企业和重大项目,主动有序承接以轻工为重点的产业转移,禁止引进污染大、消耗高、工艺技术落后的生产能力。要选择重点地区和企业招商。以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及国内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资本、技术、管理、人才密集区域为重点,选择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民企500强,实施精准招商、点对点招商,提高招商针对性。要创新招商模式。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异地商会作用,以外引外、以商招商。在重点地区设立常驻招商或委托中介机构,跟踪当地企业的投资意愿和动向,保持密切接触和沟通,积极引进符合云南工业转型升级方向的企业和项目。支持以大企业集团和战略投资者为主体开发建设产业园区,促进以园招商、以商建园,积极发展飞地经济园区。要提升项目落地成效。加强签约项目落地进度的跟踪督促,做到开发储备一批、洽谈推进一批和开工建设一批。推动建立与有关省(区、市)双(多)边合作机制,密切高层互访、投资合作、便利通关等合作关系。
(十一)不断增强企业活力
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为载体,以产权为纽带,积极引进各类资本参与国企改革重组和结构调整,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机制市场化,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实现企业员工持股的途径和形式。要鼓励和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鼓励非公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确保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实施千户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以标准厂房建设为抓手推动非公经济中小企业发展。要扶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创办、领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与国内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国企合作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迅速成长。
(十二)增强创新驱动能力
要提升核心技术创新能力。鼓励现有各类创新平台提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协同创新能力,在信息、生物、新材料、数字装备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鼓励企业组建研究院,联合国内外研发机构解决工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要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通过科技市场、技术入股和科技要素参与分配等方式和机制,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符合国家和云南省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投资项目进入云南,鼓励省内企业购买重大科技成果,推动150项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要加快推进两化融合。加快推动传统产业信息化改造、产业园区数字化建设、共性技术研发、新型生产性服务业及中小企业信息化,以骨干企业为主体,鼓励发展电子商务。围绕推进商务电子化,完善数字认证、电子支付、在线支付、物流配送等配套服务体系,促进传统产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
(十三)坚持绿色低碳发展
要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倒逼工业转型升级机制,实施单位能耗下降和能源消费总量双控措施,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和节能评估审查,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过快增长。要加快推进节能减排重点项目,继续实施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对重点园区和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培育和创建一批低碳示范工业园区。要强化监督管理,加大节能减排监测执法、评价考核和问责力度,对能耗严重超标、不达标排放和违法偷排等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政策支撑
(十四)降低工业用地成本
要制定优先发展的重点工业产业目录和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在省级工业园区及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内,对符合目录和投资强度指标要求,并且容积率和建筑系数超过《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定40%以上的重大转型升级工业项目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其中:园区位于昆明市及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的,每亩不高于15万元;位于玉溪市、曲靖市、楚雄州的,每亩不高于12万元;位于其他州(市)的,每亩不高于10万元。要建立工业转型升级用地开发资金。各州(市)、县(市、区)要从本级除工业以外的土地出让总收入中,按5%比例提取资金,纳入本级财政基金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工业用地开发。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新增工业用地,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定容积率标准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分期建设的大中型工业项目,可以预留规划范围,根据建设进度分期供地。要创新用地方式。根据产业类型特点和产业生命周期合理缩短工业用地出让年期,按10年、
20年、30年等年期出让工业用地,并评估执行相应年期工业用地出让价格。采取租赁方式提供工业用地,年租金可按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等价格标准评估折算。到2017年底前,继续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的意见》(云政发〔2010〕23号)有关扶持政策。
(十五)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要清理查处不合规收费。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过桥”环节,缩短企业融资链条。开展银行业收费专项检查,加大违规收费行为查处力度,坚决取消只收费不服务的项目,规范担保、评估、登记等收费。要加强政府引导。积极开展政银企、政保企合作,加强转型升级项目库建设,引导和帮助企业完善项目融资条件,建立产融对接合作长效机制。扩大优质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试点。省重点转型升级项目贷款利率,按照浮动区间下限执行。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利用股权融资、知识产权融资、债贷组合、发行优先股和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在建、新开工项目和重点园区建设的信贷投放。鼓励企业上市融资、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发行各类债券融资,加快资产证券化步伐。加大“新三板”和四板市场挂牌融资力度。发挥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和100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增量风险补偿奖励资金作用,积极争取保险机构以债权、股权和资产支持计划等方式加大项目投入。
(十六)降低工业用电成本
优先支持35千伏及以上能耗指标低于行业标准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继续实施区域性电价政策,探索建立载能工业上下游产品电价联动机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建立“点对点”供电模式,支持重点工业园区组建配电企业积极开展直购电试点。对高耗能行业中的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对超能耗企业实施惩罚性电价政策。实施差别化电价政策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奖励能效先进企业,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和加快转型升级。
(十七)实施产业负面清单
引导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向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将国家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以及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制订重点区域和园区负面清单,对滇中地区及选择5个重点园区试行更加严格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列入清单的项目实行立项禁批、用地禁供、环保禁评、金融禁贷措施。
(十八)强化财税政策导向
要统筹现有各项工业扶持资金。集中不少于60%的省级各类扶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要建立6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整合工业存量资金,设立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坚持市场化运作,带动社会资金投向新兴产业。要支持产业集聚。依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省级工业园区新增税收应上缴省级财政部分,留给工业园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要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对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的项目,按照投资额的6%给予企业贴息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00万元;对新建投产新兴产业项目,按其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0%奖励企业;对新注册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试行新增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按地方留成部分的50%奖励企业;对6大新兴产业中综合排名前3位的企业,试行三年内按上年上缴地方税收新增部分全额奖励企业。对主导制定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企业、获得国家认定新产品的企业,由省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要支持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及省级研发平台,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组建研究院、实现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企业或单位给予100万元奖励。
(十九)强化工业人才支撑
要切实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鼓励企业公开招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开展国有企业领导人实施股权激励试点,建立企业家队伍培养和保护机制,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要培养各类工业技术人才。实施“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培养”、“云岭首席技师培养”、“云岭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等工程,按照规定由省级财政给予相应的工作经费支持。对企校合作开展的“订单式”工业人才培养,给予企业一定培训经费补助。要加大工业人才引进。加大对能够推动我省工业重大技术突破、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的特殊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引进力度,鼓励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创新团队和职业经理人,按照规定由省级财政安排给予相应的购房补贴支持,所在企业给予同等比例配套经费。要创新激励机制。完善技术入股激励机制。建立高级人才激励机制,对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优秀的企业高管和高级技术人才,年度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连续3年奖励。
(二十)优化发展环境
要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按照“同步受理、同步介入、同步审查、限时办结”的要求,推行重大工业项目“全程代办制”,加快立项、土地、规划、环评等审批事项办理进度,严禁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要降低项目审批成本。对现有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取消不合理服务项目;确需保留的,要规范时限和收费,并向社会公示。打破中介垄断,搭建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信息平台,提升中介服务水平和效率,降低服务成本。要整顿规范涉企收费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一系列关于取消、降低和减免涉企收费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收费政策评估和收费清理,减轻企业负担。
五、组织保障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工业转型升级作为今后的中心工作,进一步突出工业意识,加强业务干部培养,聚焦重点产业发展。要建立转型升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一把手要对本地区工业转型升级负总责,定期深入工业企业、园区加强调研,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分管领导每月调研,政府常务会每季度分析工业转型升级情况。每位政府副职挂钩一个重点产业,明确一个部门牵头推进。要建立产业转型升级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省级发改、工信、财政、国土、农业、环保、科技、国资、金融等部门的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围绕工业转型升级的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完善配套,加强协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十二)加强考核督查
要建立工业转型升级监测指标体系。及时监测分析和评价工业转型发展的成效和问题。要强化工业转型升级评价考核。将主要工业转型升级目标任务列为各州(市)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扶持工业转型升级的政策落实情况列为省直有关部门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建立转型升级专项报告制度。各级政府一把手每年必须将本地区工业转型升级进展情况向上级政府进行年度述职报告。要加大工业转型升级跟踪问效力度。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将工业转型升级目标任务列为年度重点督查内容,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提高工作成效。对在重大项目引进和推进过程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无故拖延的予以问责。
(二十三)加强宣传引导
开展工业转型升级系列宣传活动,组织新闻媒体认真做好政策解读、转型升级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曝光反面典型,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机、深度和广度,引导全社会关心工业转型发展,努力形成各类市场主体、中介机构、政府部门共同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良好舆论氛围。促进各地区各部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让工业兴省、工业强省、工业富省的理念深入人心,增强各级干部自觉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本意见印发之日起30日内,根据职能制定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各州(市)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形成全省上下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强大合力。